重獎見義勇為等于高尚庸俗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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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1日 13:34 新華網 | |||||||||
鄢本強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的《重慶市鼓勵公民見義勇為條例》規定:公民因見義勇為犧牲或致殘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將發給不低于20萬元的獎金。(中國青年報2005年10月10日)
無獨有偶,同日《工人日報》報道,重慶針對地方性法規內容交叉重復現象,計劃在今后的地方性法規立法工作中,嚴格控制立法計劃,慎用立法資源,重點著眼于解決轄區內關系民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進行地方性立法?梢,在重慶市人大眼中,“見死不救”造成的社會影響極為惡劣,經過慎重思慮決定通過稀缺的法律資源對見義勇為者進行重獎。 魯迅先生曾說:“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中國人”,而今日社會的一些丑行恰恰印證了先賢洞見之深!案魅俗話唛T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對罪惡熟視無睹成為人們的習慣,見義勇為反而鳳毛麟角。 為遏制“見死不救”,社會各界殫精竭慮,精見迭出。從制裁角度出發主張設“見死不救罪”者有之,從弘揚角度出發開展“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個人”評選者有之。重慶市人大以立法的高度將對見義勇為行為的嘉獎制度化、規范化。 但,物質獎勵真的能讓見義勇為蔚然成風嗎?如果見義勇為者在救人的千鈞一發時刻,心中卻在盤算著能得多少獎金,這還是見義勇為嗎? 見義勇為值得歌頌和提倡,對見義勇為者給以嘉許無可厚非。但以重金鼓勵見義勇為顯然是本末倒置。是將高尚庸俗化的媚俗之舉。 見義勇為與社會總體道德水平、教育、制度建設等社會因素都有關系。如果社會保險體系建設的好,公民的安全感和歸屬感就會增強,見義勇為者就會少些后顧之憂;公民道德素養的提高,讓人們對見義勇為多些理解和認同,不讓為逃避補償而拒絕承認見義勇為事跡的事再發生,見義勇為者就不會流血又流淚。 值得觀注的是,如今的父母總是教育孩子不要“多管閑事”,更別提見義勇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第一關就沒把好,哪能寄希望孩子將來能在危急時刻挺身而出?另一個不得不提的因素是,當前兒童精神文化消費品匱乏,銀屏上充斥了各種圈錢的娛樂節目,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孩子,能指望他們將來見義勇為嗎? 一切向錢看,錢似乎已經成為評判價值的唯一標準,以至于見義勇為亦須靠其激勵方能興旺。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