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應從法律上加以保護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1日 12:04 紅網 | |||||||||
昨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了珠穆朗瑪峰新高度為8844.43米。隨后,互聯網站上掀起了搶注珠峰域名的高潮,眾多單位為珠峰新高度的名稱展開了激烈的爭奪。在新聞發布會召開后很短的時間內,88443國際頂級域名就被搶注一空,10分鐘后,一些注冊者退而求其次,開始搶注國家級域名,其中無錫一家網絡公司就成功注冊了一個名為88443.net.cn的域名。(10月10日江南時報)
在此前,曾出現過我們國內很多有名的中文域名被國外公司搶注,寶潔曾因“汰漬”、“護舒寶”、“舒膚佳”的中文域名被搶注而打過一場頗有業界影響的官司,全強500強中有23家企業的中文域名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被搶注,還有名勝古跡之名、奧運會冠軍之名都有被搶注的現象。當事單位公司或個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或為了所謂面子就出大錢購買別人的域名。 現在,國內眾多公司為珠峰新高度域名的注冊展開激烈的爭奪,說明我國公司的經濟意識有了,同時也說明我們保護自己國家知識產權的意識在增強,這是一個好的現象。 但是域名權是一個尚未被現行法律普遍肯定的新型知識產權。法律上未能將其明確作為一種民事權利進行規定,已經成為其發展中的一個隱患。這意味著該權利的內容、保護方法、侵權后的責任都還處于混沌狀態。在此情況下,企業不得不花更大的代價去保護該權利。目前國際立法上往往援引侵犯商標權來加強有法可依的域名保護,許多明顯有違常理的域名搶注據此得以有效遏制。歸根到底,只有在有效立法確立之后,與域名相關的利益才有可供保護的法律依據,單是靠“搶注”是遠不夠的。 (稿源:紅網) (作者:黃磊)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