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改革需立法先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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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0日 10:11 南方日報 | |||||||||
近日,有醫學專家在中國法學網舉辦的“立法規范醫改”研討會上發言說,醫療體制改革要納入法制化管理,應制定統一的《衛生法》,從立法上確立醫療改革的大方向和政府責任,引人注目的醫療改革問題再次引起了人們的討論。 吳睿鶇
就目前而言,雖然說國家已初步建立起衛生法制體系,但是,這些單行法律上面尚沒有一部基本法———衛生法。這就造成了相互脫節,統一效力差等問題。比如說,食品衛生管理法涉及7個部、委:食品的原料是農業部、林業局管,加工銷售、進出口由商務部管,質量是技監局管,食品企業的審批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吃到肚子里是衛生部管,最后消化排泄后是建設部管理。這樣的分工,一旦出現事故就很難分清是誰的責任,很容易出現推諉現象。 百姓看病難,看病貴,醫療改革之所以不成功,依筆者看來,法律滯后,缺少一部統一衛生法,這恐怕是改革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要解決好新一輪醫療改革,眼下最為要緊的是,國家相關部門不能懈怠,應立即著手研究立法問題,讓立法充當“先行軍”,早日制定出全國統一的衛生法,明確各級政府在醫療建設上的責任,明確各級醫療機構的職責和義務,確定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方向確立和目標,這是確保新一輪醫療改革成功關鍵所在。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