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難沒能得到根本扼制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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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05日 09:49 紅網 | |||||||||
10月3日4時45分,河南省鶴煤(集團)公司二礦發生瓦斯爆炸。截至記者發稿時,已知有34人死亡。事故發生后,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副省長史濟春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搶險,對搶險及善后處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新京報》10月4日)。 其實從上述的報道中可以知曉,這次發生瓦斯爆炸的鶴煤二礦是證照齊全的省屬重點煤礦,而事故原因相信在國家煤礦安監局與地方政府的參與下也不難找到。然而想說的,同
其實不難看到的是,多年來地方政府所奉行的一直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行政理念,加上我國經濟增長在總體上有對財政上的依賴特征,而同時經濟增長率也一直是衡量地方政府政績的標桿。因而當一個行業成為某個地方經濟發展標志或支柱時,那其就有了不但是經濟發展標志,同時也成了事實上的政績標志。因而在這種經濟與權力指數需要相互映照的制度設置下,加上權力本身尚缺乏有效的監督,所以在此機制的作用影響下,權力與經濟的關系就有了天然的、也是致命的弱點。而這樣的弱點在具體社會生活中,就會以各種方式演為形形色色的權力尋租與經濟怪胎。所以從某種意義看,已有的官員參股煤礦與礦難的不斷發生,在根本上就是權力與經濟之間病態關系所結出的“惡果”。 當然在此要聲明的是,筆者的上述所言并非是指上述的具體礦難而言。而真想說的是,面對歷年來的礦難發生,有關部門在處理具體事故時,不要只將眼光放在地方與具體煤礦上,同時還很有必要在宏觀層面找一找礦難的原因,應該看看當前的權力與經濟關系是否也是造成礦難的原因之一。而以筆者的觀點看,也許礦難就是一個權力經濟臉上的“招貼”。 (稿源:紅網) (作者:周義興)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