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審計清單看納稅人權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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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30日 14:25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 |||||||||
據《中國青年報》9月29日報道,9月28日,國家審計署公布了2004年度中央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清單,教育部、國家發改委等32個“國字號”部門“榜上有名”:教育部所屬單位違規收費1.54億元,國土資源部違規投資2.4億元建大廈,科技部轉移1500萬元科技經費只為報銷餐費交通費…… 面對這樣一份審計清單,聯想到近來被公眾熱烈討論的全國人大首次組織的“個稅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無論全國人大首次組織個稅立法聽證,還是審計署“幾乎沒有遺漏地”公布審計清單,都是有關方面越來越重視和尊重公民權利的體現,值得我們歡迎。 但是,面對上述可謂“觸目驚心”的審計清單,尤其是面對那些屢審屢犯的問題和部門,我們關于納稅人權利的思考,顯然又還不能止于此。比如,預算資金之所以能被如此輕易地大量擠占、冒領、挪用,是否說明,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的環節,納稅人的權利還沒有得到必要的尊重?再比如,在預算資金違法違規使用上,一些部門之所以敢于“屢審屢犯、屢教不改”,是否也表明,在懲戒亂花公共資金的問題上,相關法律規章也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 現代法治社會,其要義即保障公民權利、規制政府權力。那么,維護納稅人權利、規范政府花錢行為,即是其題中應有之義。毋庸諱言,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還缺憾甚多:一方面,政府預算項目編制往往粗放、疏空,導致預算可供隨機操作的空間大;另一方面,受專業輔助機構缺乏、審批時限過短等條件制約,作為立法機關的人大往往很難對預算的制定、使用形成實質性的監督。 這樣一來,問題就難免不斷向預算審計這個“下游”匯集,讓審計部門“查不勝查、審不勝審”。而且,由于預算違規責任制度的缺陷,對違規行為尚未形成足夠的威懾,于是,便形成“屢犯屢審、屢審屢犯”的怪圈。 也許,只有當“審計清單又使多少部門曝光”的新聞不再出現之時,我們對政府怎么花了納稅人的錢,才會更放心些。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