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不能像經(jīng)營品牌那樣來經(jīng)營雷鋒頭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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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7日 09:58 燕趙都市報 | |||||||||
在吉林省長春市有一群出租車司機,曾自發(fā)組織起來,以助人為樂為己任。由于在他們的車上,都貼有一個雷鋒的頭像,所以長春市民親切地稱他們?yōu)椤袄卒h車”。但是近來許多市民驚奇地發(fā)現(xiàn),貼著雷鋒頭像的出租車一下子多了起來,一些乘客在搭乘這些出租車的時候非但沒有體會到“雷鋒式”的溫暖,甚至還被狠狠地“宰”過。于是,如何管理“雷鋒車”這張長春的“城市名片”就成了長春市的熱門話題,有人甚至建議“出租車管理部門也要有所作為”。(9月26日新華網(wǎng))
在我看來,把“雷鋒車”當成所謂“城市名片”,也就是商標或者品牌來管理,本身就是荒謬的。 為什么這么說呢?這是因為品牌是一個市場的概念。比如,你賣飲料,不能隨便使用“可口可樂”;賣漢堡包,不能隨便使用“麥當勞”等等。品牌的主要特點是利己主義的;而“雷鋒精神”的核心內(nèi)容是利他主義的。把“雷鋒車”作為一個品牌管理起來,允許一部分人使用而禁止另外一部分人使用,實際上等于讓使用“雷鋒車”的這部分人壟斷了和“雷鋒車”有關(guān)的種種好處,這不是正好和雷鋒精神相違背嗎? 雷鋒本來是一個道德符號,而道德符號一旦和利益掛鉤就必然導致虛偽。為什么會有人愿意假冒“雷鋒車”呢?顯然,這些人并不是真想學雷鋒,而僅僅是因為打著“雷鋒車”的旗號更容易“攬活”。當然。我不懷疑最早組織起來,在車上貼上雷鋒的頭像出租車司機師傅們的動機是純潔的,但當“雷鋒車”成為一個品牌,更被顧客信任,更容易拉到活的時候,也就和利益糾纏在一起了———你很難用一種讓別人無可置疑方式說明:貼上雷鋒的頭像純粹是為了助人為樂而沒有絲毫的招攬更多生意的考量。 所以,長春那些真心希望以助人為樂為己任的出租車司機師傅們其實就面臨一個選擇:是誠心誠意地傳承雷鋒精神,還是僅僅想維護“雷鋒車”這樣一個品牌?如果是前者,那就應該明白,傳承雷鋒精神并不需要一個雷鋒的頭像,更不需要一個防偽的雷鋒頭像。既然雷鋒的頭像已經(jīng)成了一些自私的人牟利的工具,那么我們就果斷地撤下雷鋒的頭像,只要心中有雷鋒,隨時隨地都可以像他那樣為人民服務(wù)!如果僅僅是為了為了維護“雷鋒車”的品牌,那我就不再多說什么了:有《商標法》,有工商局,一切依法辦事就可以了。 雷鋒做好事,從來不留名。這是我們大家都知道的。對雷鋒來說,幫助別人本身就是一種大的幸福。那些想像雷鋒那樣生活的出租車師傅和其他各行各業(yè)的人,都應該像雷鋒那樣,要格外注重動機純潔精神高尚———尤其是當學雷鋒行動和自己的職業(yè)行動沒有明顯區(qū)別的時候———而不必在意別人是不是能夠識別出自己,否則的話就只能被看作是一種商業(yè)促銷行為而并非學雷鋒。至于那些盜用“雷鋒”的名義牟取私利的人,自會受到社會輿論和良心的譴責,也不難被顧客識破,又何必和他們較真呢? (郭松民)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jīng)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jīng)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