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拒不從入股煤礦撤資的底氣從何而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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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2日 18:28 紅網 | |||||||||
今天是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國資委等六部門聯合發出《關于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問題的緊急通知》要求公職人員主動撤出入股煤礦投資的最后期限,記者了解到,到當日下午4時,沒有一名公職人員主動從煤礦撤出投資。(9月22日《中國青年報》) 內蒙古在我國的產煤省份中雖然算不上“大頭”,但也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偌大一
前一時期礦難頻繁,煤礦瓦斯爆炸、透水事故時有發生,多少無辜的生命毀于一旦,為此全社會發出了“我們不要帶血的煤”的呼喊。為何會有這樣的礦難頻頻?究其原因,重要的一點就是“官煤勾結”,可以說,“官煤勾結”已成為礦難的“幕后元兇”,已成為令人震撼的“社會之痛”。針對這種情況,前不久黨中央、國務院制定印發了“紅頭文件”,要求所有公職人員,無論以何種形式參股煤礦的必須于9月22日撤出入股資金。9月22日的撤資期限已到,從內蒙古反饋的信息看,情況并不樂觀,竟然沒有一個公職人員主動撤資。面對這樣的社會困象,人們不僅要問:公職人員蔑視“撤資文件”的底氣從何而來? 公職人員蔑視“撤資文件”的底氣從何而來?首先從社會背景上解讀,這些公職人員的“底氣”緣自于權力場。但凡參股煤礦投資的絕非等閑之輩,他們或是官場中人,或在背后“站”著一位位“位高權重”者,有了這些人的“撐腰”,一些公職人員就會無視國家的法令,把煤礦變成了“較量場”,就會奉行“你有政策,我有對策”的方略,繼續與執法部門進行“周旋”。況且,有些執法人員本身就“不干凈”,他們本人就與投資人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可以說,已經形成了一種盤根錯節的“關系網”,形成了一種“利益鏈條”,一旦撤資常常會“牽一發而動全身”,可謂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 其次,是利益的驅動導致了一些公職人員對“撤資文件”的蔑視。眼下的煤礦入股已成為一些公職人員暴富的手段,公職人員入股煤礦的回報率“高得驚人”。此前,記者向一煤礦老板私下了解聽到了“寧不當官決不撤股”的說法,“每年投入20萬元收益至少是20萬元”,投資入股煤礦的高額回報使不少官員心存僥幸。這位煤礦老板比喻官員從中受益是“比搶銀行都來得快,并且不承擔任何風險。”巨大的利益空間導致了一些人的鋌而走險和利令智昏,資本主義社會當利潤達到百分之三百時,資本家就可以冒殺頭的危險,這個恐怕同樣適用于某些公職人員。一旦撤資就意味著利益的損失,就意味著暴利的終結。為了利益,這些人便會心存僥幸,以從中獲利。 基于以上兩點,某些公職人員也好,某些官場中人也好,他們便會使出渾身解數與黨中央、國務院制定的“撤資文件”叫板。在清理公職人員投資煤礦方面,如果我們不能“來硬的”,只是習慣于“喊口號”式的“雷聲大雨點稀”,清理官員入股煤礦的問題就會半途而廢,甚至“流產”,因此,對這個問題必須施以“重拳”。只有形成一種強大的威懾力和震懾力,使公職人員產生畏懼心理,才會使他們不敢輕易地造次,及早地撤出自己在煤礦的投資。 種種情況說明,清理公職人員投資煤礦問題依然任重道遠,對此人們必須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否則,不來點“狠勁”,清理公職人員投資煤礦問題就會永遠是個解不完的“方程”,迅速快捷地打掉公職人員的煤礦入股“底氣”,一切問題便會迎刃而解。 (稿源:紅網) (作者:李紅軍)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