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應在百姓收入透明前先透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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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1日 15:04 珠江晚報 | |||||||||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頒布了《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下月起,國家開始為公民建立個人收入檔案,以提高納稅人信息來源的真實度。(見昨日《珠江晚報》10版) 筆者的判斷是,這個辦法主要是針對普通老百姓,原因有二:其一,從新辦法的制度安排看,主要針對的是依靠工資收入的人,這是普通百姓的收入特征,而很多官員的收入來源更多是非工資性、隱秘性的;其二,今年4月底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沒有
顯然,這種不平衡的圖景是不符合現代國家理念的。老百姓向國家納稅,不僅為了能享受到公共福利,還要獲得政治權利,而政治權利中最重要的,是監(jiān)督政府的權利。如何監(jiān)督?知曉官員的收入乃監(jiān)督應有之義。 官員收入先透明了,其權力行使才有了公信力基礎,一個自身收入不明不白的人,是很難樹立權威、很難有公信的;官員收入先透明了,老百姓才會確信自己交的稅不會變相地流入官員的私人腰包,這樣的話,國家的財政汲取能力才能得到提升;官員收入先透明了,《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之下就沒有了享有特權的公民——能平等對待每個人的法律最有生命力。 國家眼中,百姓的收入是透明的,百姓眼中,官員的收入是隱秘的——這種狀況必須得到改觀。 吳思庭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