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社會是人民之幸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5日 10:47 新京報 | |||||||||
國家保密局、民政部宣布自2005年8月起,對全國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因自然災害導致死亡人員的總數及相關資料解密后,輿論作出了積極的評價。的確,這是一個值得稱道的舉措,它從根本上體現了開放社會的精神。 所謂開放社會,用波普爾的話說,是“每個人都面臨個人決定的社會”。既然個人的命運都由自己決定,那么,對社會而言,就必須要有信息的自由流動,并可自由討論,從
中國過去有著深厚“密室”文化傳統的國家。“密室”文化是建立在專制基礎上的。雖然儒家學說強調“民貴君輕”,但在實際政治生活中,歷代王朝統治者奉行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軍國大事都是由“肉食者謀之”,朝廷的重大決策,基本不考慮死多少人,甚至于橫尸遍野、血流飄杵也在所不計。因為要算政治賬。而在封建統治者的政治賬中,“草芥”是不計入成本的。所以,對于歷來屬于重要資源的信息,當然也就由官方壟斷,即使不得已要讓老百姓知道,也是根據自身統治需要篩選、編造后,酌情發布。 改革開放后,中國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信息的開放度和自由度大大提高,但目前我們仍然在開放社會的路上。單有資訊的發達,并不能算是一個開放的社會。只有信息的充分公開,公眾的廣泛參與,民主、透明的決策,再加上相對順暢的資訊,這樣的社會才是稱得上是真正、徹底的開放。而對一個社會來說,秘密越多可能并不是什么好事———對政府,對人民都是如此。 一個封閉或半封閉的社會,往往是由政府去為人民謀求最大限度的幸福,因此,政府有理由去限制人民的自由,人民也沒有知情權;而一個開放的社會,是由人民自己去謀求自己的幸福,因此,政府的使命,就是去幫助人民克服個人民間不能克服的困難,改進自己的弊端,以使人民能自由地獲得幸福。從這個意義上講,一個由人民選出的政府,對人民是不應該有太多秘密的。至少不應該把與民生密切相關的事物作為秘密來壟斷。 所以,如果能以自然災害死亡人員總數的解密為契機,本著對歷史負責的精神,以人為本,轉變政府管理觀念,進一步推動開放社會的建設進程,從而使蘊藏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聰明才智得以充分涌流,這無疑是人民之幸。 □鄧聿文(北京媒體從業者)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