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認證建筑風水師 請建設部表明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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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3日 13:06 南方都市報 | |||||||||
中國觀察之葛劍雄專欄 據報道,南京大學將開班進行“建筑風水文化”的培訓認證。建設部中國建筑文化中心副秘書長徐韶杉稱,該中心委托南京大學易學研究所開展“建筑風水文化”認證培訓、考核,合格者將由中心頒發證書。
對風水或“建筑風水”怎樣認識,是傳統文化的精華還是偽科學、迷信糟粕,作為學術問題完全可以討論。如果有人愿意教,有人愿意花錢學,主管的學校認為符合自己的辦學宗旨,開班培訓也有他們的自由。 但這次辦班卻不同一般,因為主辦者是建設部直屬的中國建筑文化中心。我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的網站,在“直屬單位”一欄下,該中心在18個直屬單位中名列第四。無怪乎有的媒體在報道中稱之為“建設部委托南京大學”了。 如果說,這是誤解,那么這種誤解最遲在去年已產生。去年9月9日,中國建筑文化中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了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建筑風水文化高峰論壇,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當時海外就有評論,指出該論壇由建設部直屬的該中心舉辦,又在人民大會堂召開,是中國政府作出的一種明顯姿態。這次又是認證培訓,又是考核頒發證書,顯然已經超出了一個學術機構能力的范圍。 我也查了建設部的網站,在公布的教育培訓或資格認證的有關文件中沒有找到與“建筑風水”有關的內容,而且從公布的文件看,國家承認的資格確認和證書頒發,大多還是國家人事部與建設部合署、并由人事部辦公廳發布的。 所以,我很想知道,建設部直屬的中國建筑文化中心是否有權開展這項認證培訓并頒發證書?這樣的證書具有什么效力?建設部是否同意并授權該中心舉辦這項活動?是否承認這種證書的合法性? 我之所以希望建設部能表明態度,是因為建設部是代表國家的,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稇椃ā返诙臈l明確規定,國家提倡“愛科學”的公德,在人民中“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這應該是建設部鑒別“建筑風水”的法律依據,也應該是是否授權、是否承認設立“建筑風水師”的基本出發點。如果建設部與這類活動無關,或者并未授權中國建筑文化中心進行這類活動,也應該作必要的澄清。 如果再聽之任之,讓公眾不明不白,豈不是行政不作為? 順便指出,報道還稱有一位廣東的市長已報名參加培訓。如果這位市長是利用業余時間,拿自己的錢參加培訓,自然有他的自由。如果是使用公款或影響公務,是否也應該讓當地的人大討論一下?還得問問當地的納稅人是否同意。據說現在有的風水師年收入超過百萬,難道都是私人或民企支付的嗎?如果賺的是納稅人或國企的錢,是否應該追究支付者的法律責任呢? 總之,學術研究應該享有充分的自由,包括對風水或者堪輿的研究,但一旦與政府權力、國家法律,與納稅人利益發生關系,就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誰也不能例外。 (作者系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所所長)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