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納稅百強排行榜又出爐 富人寡稅罪不在富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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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3日 09:27 法制日報 | |||||||||
盡快彌補財產稅缺失的空白,調整現行稅制結構,從制度設計上實現讓富人多納稅的稅收理念 本報記者 陳晶晶 新一年度的中國納稅百強排行榜又出爐了,其中私營企業納稅百強榜一如既往引人注
對比一下9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與中國稅務雜志揭曉的“2004年度中國私營企業納稅排行榜”和“2004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排行榜”,納稅百強榜中有12家企業的老板登上福布斯富豪榜: 陳天橋,福布斯富豪榜第3位,凈資產12.76億美元,旗下上海盛大網絡發展有限公司納稅9177萬元,納稅排行榜第12位; 丁磊,福布斯富豪榜第6位,凈資產6.68億美元,旗下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納稅3078萬元,納稅排行榜第64位; 周福仁,福布斯富豪榜第11位,凈資產4.35億美元,旗下遼寧特肥股份有限公司納稅3059萬元,納稅排行榜第65位…… 還有其他頂尖富人呢?他們個人擁有的企業為什么沒有出現在私營企業納稅百強榜中?兩個排行榜的不對稱,顯然不能把原因全推在有關富人偷逃稅的種種揣測上,分析一下我國現行稅制不難發現,存量環節財產“無稅”是富人寡稅的一個重要原因。 按照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高培勇的說法,富人之所以“富”,“富”在三個指標上,一是收入,二是消費,三是財產,前二者可算做流量財富,后者算做存量財富。眾所周知,存量財富對流量財富有著顯著的基礎性作用,同時是富豪榜排行的重要統計依據。 我們的現行稅制又如何呢?對“收入”環節我們開征了所得稅,對“消費”環節我們開征了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等,而對存量環節的“財產”征稅我們卻恰恰一片空白,既未開征財產所有的物業稅,也未開征財產轉讓的遺產稅、贈與稅等等。 從清朝康熙年間“攤丁入畝”突破平均稅負的“人頭稅”,按照人們不同的支付能力、從公共物品和服務中受益的不同程度來安排不同的稅負,已經逐漸成為現代稅收的核心理念之一,富人的支付能力強、從公共物品和服務中受益多,承擔更多的納稅責任理所當然,這也是人類文明反映在稅制安排上的成果,我們的制度設計應當體現這樣的成果。 強化稅收對個人收入分配的調控功能,需要的是一個完整的調控體系,財產稅便是這個體系中重要的一環。但在目前財產稅尚未開征的情況下,個稅就成了惟一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稅種,個稅也因此承受了“均貧富”理想中幾許“不能承受之重”。然而,單指望個稅修訂“均貧富”不過是一廂情愿。 盡快彌補財產稅缺失的空白,調整現行稅制結構,從制度設計上實現讓富人多納稅的稅收理念,才能讓富人們有機會承擔起本應承擔的責任,才能有助于確保個人收入分配差距保持在一個合理的范圍之內。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