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時報:對我國審計風暴應該有理性期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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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9日 09:49 中國經濟時報 | |||||||||
潘多拉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近日在亞洲審計組織第35次理事會指出,審計機關通過審計發現問題后向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并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意見。許多群眾要求被審計單位盡快整改,對有關負責人進行處分,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要求審計機關負責審計、整改、處罰等全部工作,從法律上講審計機
李金華的這番解釋是有針對性的。這幾年來,審計署每年都要掀起一場“審計風暴”,每次“風暴”都將一批級別高、權力大的部門和單位違規違紀以至違法犯罪的事實公之于眾,人們對以審計手段懲治腐敗寄予了很高的希望。然而人們看到審計出違規金額越來越大,審計出的問題越來越多,特別是一些問題部門年年上榜屢審屢犯,更是令人瞠目扼腕。于是有人對“審計風暴”產生了“審丑疲勞”,覺得“風暴”今年刮了明年刮,其作用想來也不過如此,擔心審計署將陷入“不審白不審,審了也白審”的尷尬境地。 其實,人們越來越多地看到了審計手段在反腐上的“局限”,看到了一些問題部門和責任者那種“審計由他審計,好官我自為之”的狂傲勁兒,或許這些正是審計署法定職能的一種真實反映。審計署是國務院的一個組成部門,其基本工作說白了就是“查賬”,或者如李金華審計長曾引用一位外國政治家的論述所言,“審計就是國家財產的看門狗”。“查賬”、“看門”原本是常態性的工作,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只需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堅決頂住各種壓力,查到真實無虛的資金情況,并將“查賬”的結果及處理意見上報全國人大,下告全國人民,審計署的工作就可以告一段落了。對于“審計風暴”涉及的那些問題部門和責任者,審計署本身并沒有將他們“就地正法”的權力。 按照現有的制度安排,審計署完成查賬工作之后,接下來全國人大應當及時啟動相關機制,包括要求審計報告涉及的有關部門前來接受質詢,需要進行進一步調查的,人大可以自行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調查,也可以要求有關專門委員會或檢察機關展開調查;國務院應該作出反應,啟動對相關部門及個人的問責程序;如果審計揭露的問題涉及違法犯罪,司法機關也應該直接介入調查,沒有達到犯罪程度的,行政監察部門也應該展開調查。可見人們對“審計風暴”寄予的希望,相當一部分應該轉移到全國人大、國務院和司法機關那里,人們對審計報告涉及的一些問題部門和責任者遲遲未見處理感到不滿,由此對審計署產生的某些情緒,相當一部分也應該轉移。 決定某一年審計哪個部門、不審計哪個部門是一場較量;審計某個部門時是隨便走一下過場、還是真刀真槍地查賬,也是一場較量;查賬完畢得出對被審計單位不利的審計結論后,審計報告是密不示人還是如實公布,同樣也是一場較量。如果說上述較量主要發生在審計署與被審計單位之間,那么,對審計報告涉及的問題部門和責任者要不要處理、如何處理,則是發生在全國人大、國務院、司法機關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的一場勢必更加激烈的較量。進而言之,如果審計署通過查賬揭露出被審計單位存在種種違法亂紀事實,全國人大、國務院、司法機關卻對這些問題反應遲緩,甚至無動于衷,無形中令審計署陷入“審了也白審”的境地,那么,審計署如此這般年復一年堅持不懈地“白審”下去,在審計署和全國人大、國務院、司法機關之間,是不是也在進行著一場微妙的較量呢?只要有較量就有希望,只要有希望在較量中勝出,審計署掀起“風暴”就功不可沒。 記得今年6月審計署剛剛掀起新一輪“風暴”,我們就讀到了去年審計報告披露的一起大案——交通銀行錦州分行與當地法院聯手偽造法律文書,上報交通銀行總行核銷175戶企業的“不良”貸款2.21億元——被法院宣判的消息,這是去年“審計清單”的首案宣判;也讀到財政部金融司司長徐放鳴被刑事拘留的消息,而徐的露出馬腳可以追溯到2003年的“審計風暴”。審計署今年掀起的“風暴”,其最終的處理結果可能要等到明年,可能要等到后年。沒關系,公眾對“審計風暴”的理性期待,就是在這樣的過程中形成的,“審計風暴”助力懲治腐敗、推動社會進步的目標,也是在這樣的過程中逐步實現的。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