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羨菊:小縣城規劃建設亞洲第一廣場可休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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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8日 19:02 新華網 | |||||||||
新華網長沙9月8日電 (記者 段羨菊) 到湘中一個縣級市采訪,當地干部給記者介紹,這個縣的廣場號稱本省“縣級面積最大的廣場”。到湘北一個縣采訪,政府辦公樓前也有一個大廣場,當地官員說這是縣級政府中的“亞洲第一廣場”。而湖南某小城市的城市規劃中,規劃人口20萬,卻規劃建設兩個加起來6.2萬平方米的廣場。這種不顧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需要,貪大求洋,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達到何等昏庸可笑的地步!
廣場就像一個城市的客廳,可以讓人們休閑、娛樂、集會,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現在的問題是,一些地方官員不實事求是,非要把廣場建得很大,在面積上創一項某市、某地區、某省的紀錄。這樣的工程往往是“首長工程”,在決策程序上就失去了民心。建廣場要錢,錢從哪里來?很多地方官員經常美其名曰“經營城市”,即建好廣場后,旁邊的土地升值,政府就可以“以地生財”,彌補建設資金,實際上很大程度上是靠在征地與拆遷上損害老百姓的利益,完成資本的原始積累。 據記者了解,為了建大廣場,一些縣克扣干部用來養家糊口的工資,有的地方連退休干部也不能幸免,名曰“捐資”。湘中有個縣干部和老師的工資長期被拖欠,縣政府卻拿出2000多萬元資金建廣場。一個脫離實際的大廣場項目上馬,往往造成當地的群眾上訪,引發出很多社會矛盾。 土地是基本的生產資料,集約利用好每寸土地,是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國土管理部門已對大廣場、大馬路、高爾夫等項目明確提出了禁令,并在土地審批上加強了調控。地方官員如果不審時度勢,強行上馬大廣場,被問責的風險越來越大。 據記者了解,一些地方政府官員之所以熱衷建“第一廣場”,除了向上謀取“政績”外,還抱著在當地謀取“名聲”的心態。他們認為,不建個廣場,拓寬幾條馬路,即使其他事情做得再多,也不如這些“形象工程”有“看頭”,還可以讓后人說起這是某某官員任上建的。所以,大廣場建起來后,有的政府主要官員竟讓人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建設紀念碑上。古代的功德碑,一般是在官員離任之后老百姓自發捐資建造的。現在一些官員建大廣場留下的紀念碑,卻是他們在任期間為自己建造的,這很可能弄巧成拙,成了損害群眾利益、為后人所恥笑的恥辱碑。(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