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軍明:因拒載而被終生禁開 是不是矯枉過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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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2日 01:25 中華工商時報 | |||||||||
程軍明/文 出租車駕駛員蔣殿武因拒載被取消經營資格,終身不得進入南京出租車行業。蔣殿武成為南京出租車行業終身禁入第一人。 ———《新晚報》
拒載一直是出租車管理中的老大難問題,尤其是在火車站和汽車站地區,那里是出租車的定點集中經營場所,有的出租車司機因為排隊候客時間比較長,就不愿意送短途客戶。 南京市的出租車拒載問題由來已久,關于拒載事件多次見諸報端,為此南京市市長蔣宏坤在8月25日的“出租汽車行業文明服務迎十運會”上,向到會的客運主管部門以及58家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下了一道“鐵的整治”軍令狀:這一次集中整治,該吊銷的吊銷,該處罰的處罰,改組的改組,整合的整合,決不手軟。 再“鐵”的整治也得有個度,筆者認真查閱了南京市出臺的治理出租車的有關辦法,也沒看到“終生禁開”這樣的“處罰”。按照南京客運管理處的說法,是“按照南京市政府從重從嚴從快處理的要求”處理的“蔣殿武事件”。這樣處理對于久禁不止的南京市出租車拒載問題好像是顯示了政府的決心,但是行政機關處罰單位和個人都要有法律依據,“隨心”而罰,“殺雞駭猴”豈是萬全之策? 這樣的處罰對于蔣殿武來說是不公平的。他違反了國家和南京市的有關出租車營運法規和出租司機的職業道德,理應受到處罰,但是處理人堅持的原則是“治病救人”,不能“一棍子打死”。蔣殿武頂風而上,需要的是嚴懲但不是毀了他的生計。 這樣的處罰更顯示了執法機關的“軟弱”。不管是南京市還是南京市客運管理處治理拒載從2003年就開始“嚴查”,可是到了距離“十運會”只剩下200天了還是“效果不佳”,“情急之下”才“鐵腕整治”,難道整治出租車市場也像礦難一樣難治理?很多市民早就針對“拒載證據不好找”提建議,比如在車站附近安攝像頭,在車站安排類似110的查違規人員等,不料想現在還是一個讓人感到不合理的“狠法”。行政處罰必須有法可依,就像不能因為是慣偷就槍斃一樣,應該有合法、合理的處罰方式。 “蔣殿武事件”令人深思,發人深省,希望行政機關在處理問題時要鐵面無私,但也不要矯枉過正。 (2G7)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