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法被通過 明確公證性質提高信用指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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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31日 00:39 21世紀經濟報道 | |||||||||
特約評論員 邵穎波 把公證機構界定為一種中介機構的主張已經有很多年了,現在終于看到了希望,令人興奮。 8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新的《公證法》把公證機關界定為:“依法設立,
公證機構的性質為什么重要?因為它關系到公證這項事業是否可以真正地長遠健康的發展,是否可以在現代中國成為構建信用社會的重要保障,而且重要性也可從另外一面體現,即性質問題也關系到整個系統的“中人”的身份問題。 中國的公證事業從1982年開始恢復至今有二十多年了,其間出現的問題不可謂不多,但同時改革也在延展。 目前,全國有3150家公證處,有近12000名公證員,公證從事人員將近2萬人。按照1982年實施至今有效的《公證暫行條例》,這兩萬多人一直到明年3月1日新法實施之前一直可以被稱為“官員”。不僅是官員,而且還是肩負教育別人責任的官員,因為那部條例第三條明確地說,公證處是國家公證機關。公證處應當通過公證活動,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維護社會主義法制。 我們一向把公證看成是一項非常神圣的事業,因為無論它做出什么樣的證明文件,都是以國家的名義為擔保。不過,“國家名義”的重要還不僅止于此,它還為公證處提供了廣闊的盈利空間,作為公證事業的主管機關多年來一直努力使更多的事務成為法定的公證事項,不斷有新的聯合文件出臺,使一些原本是自愿申請公證的事項成為老百姓或者企業非做不可的事情。甚至在一些普通百姓的眼里,公證事業的“信用指數”似乎還存在問題,若不是有其它相關法律規定了一些強制性措施,要人們不得不去它那里走一道手續的話,人們情愿省去這一道麻煩。 去年的彩票“寶馬案”把人們對于公證的困惑推向了頂峰,人們痛恨那黑了良心的公證員竟然有勇氣當眾宣布抽獎活動“真實、合法、有效”。現在類似的現場公證某種程度上仍然是最具象征意義的公證行為。 若要公證行業真正地建立起最高的信用,成為人們判斷事物的依賴,就必須給它一個恰當的處境,將其推到一旦失去信用便不能繼續生存的境地。雖然公證自身有諸多特殊性,不能完全像企業一樣放在市場里去打拼,但也不能把他們一概放在國家的名義下完全地保護起來。 況且,中國最早是由德高望重的老者充作合約的中人,而西方的公證人也是在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初期由一些有名望的鄉紳或者貴族來充任這一需要的。可見,從公證產生的淵源來看,它本來就是土生土長的民間產物,所以,目前我們適時地明確了我國公證機關的性質,是件好事。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