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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調節收入還是保障財政 不同人不同解讀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30日 10:18 瞭望東方周刊

  《瞭望東方周刊》記者 盧波 實習記者 孫嘉琪 北京報道

  個稅的第一作用是調節收入水平,還是保障財政來源,這兩種觀念的分野決定了對起征點的判斷

  “工資條上所失去的部分是最令人緊張的,所以我從不遲到,努力完成工作定額;所
以我非常關心個人所得稅改革。”8月24日清晨7時許,在開往國貿的城鐵上,張小姐拿著剛買的一沓報紙,按頭版上的導讀標題指示,翻到有個稅改革內容的那一版認真讀了起來。

  張小姐26歲,在北京國貿中心一家公司上班。像她這個年紀的中國工薪族,第一次拿工資的時候就知道每月工資條上扣去的幾百塊錢叫做“個人所得稅”。

  三因素促個稅改革

  

公務員路強1980年參加工作,盡管《所得稅法》是在那年9月頒布,但他卻是在15年后的1995年才知道要交“個人所得稅”。1995年的工資改革使路強的月工資首次突破800元的個稅起征點。

  時至今日,在中國大多數城鎮地區,月薪800元已經從值得羨慕變成值得同情。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05年前兩個季度,中國勞動者平均勞動報酬達到8040元,平均月薪為1340元。800元起征的個人所得稅幾乎成為工薪一族的“人頭稅”。

  以稅收規模論,個人所得稅只占中國財政收入諸稅種的第五位,以納稅人數而言,它無疑是第一大稅種,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個與普通公民關系最密切的稅種的消息甫出,頓時成為輿論焦點。

  財政部部長金人慶在8月23日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17次會議上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作說明時說,800元起征標準制定以來,中國人的收入來源結構、消費支出結構和社會分配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1993年,就業者月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為1%左右,到2002年已升至52%左右。

  此外,統計數據表明,2004年全國城鎮職工的人均消費支出為每月1143元,已超過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每月8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向這部分個人收入征稅,將影響居民消費能力。金人慶表示,草案提高起征標準,意在解決城鎮居民生活費用稅前扣除不足的問題。

  金人慶在就修正草案做說明時提到的第三個因素是,對高收入者的稅收征管不嚴,導致稅收流失,真實個人所得與稅負水平脫節。當前政府征收到的個人所得稅中,65%來自工薪階層,與大多數國家的所得稅稅源結構有差別。鑒于此,新提交的個人所得稅法修訂草案在第八條中增加了有關高收入者必須辦理納稅申報的規定。

  起征點的不同解讀

  個稅起征點從800元上調到1500元,上調幅度將近100%,記者在采訪中聽到最多的仍然是上調幅度不夠大的聲音。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丁元竹分析說,考慮到物價的變化,計入通貨膨脹率后,今天的1500元實際上就相當于上世紀90年代的800元,可以說沒有實質性變化。這意味著個稅的納稅主體還將是工薪階層,個稅的稅源結構不會改變。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一位研究人員告訴《瞭望東方周刊》,人們逐漸感受到稅收壓力實際上是分配方式變革帶來的后果。

  改革開放前的低收入時代,人們在工資條上看不到明顯的扣除,是因為國家在一次分配時有很大的發言權,可以直接規定國民收入哪些用于消費,哪些用于積累;經營主體多元之后,國家調節收入的手段主要放在稅收等二次分配環節上。

  這位專家認為,選擇恰當個稅起征點,必須在保證財政稅源和保護納稅人利益之間尋找平衡點。確定1500元的起征點,是經過對全國范圍內勞動工資水平的分析得出的平衡點。

  也有專家認為,個稅起征點上的爭論反映的是稅收觀念的不同。個人所得稅的第一作用是調節收入水平,防止貧富兩極分化;還是保障財政來源,這兩種觀念的分野決定了對起征點的判斷。

  嘗試新調控手段

  在談到推動此次個稅改革的動力時,很多專家注意到,財政部長金人慶在向人大做草案說明時提到通過提高城鎮居民生活費用稅前扣除額度來刺激消費。

  通過減稅刺激經濟是西方國家經常采用的辦法。以往,中國政府拉動經濟增長的慣常做法是政府主導增加投資。這次通過減稅刺激消費的思路是宏觀調控方面出現的一個新變化,有望改善中國經濟長期存在的消費不足這個薄弱環節。

  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丁元竹則認為,個稅改革提高個稅起征點,并不意味著“減稅”將成為本屆政府的經濟思路。

  他說,溫總理提到本屆政府的任務時,強調“政府該管的要管,不該管的不管”,可以推測公共財政這一塊的管理會加強,財政也將進一步增加。

  丁元竹認為,提高個稅起征點減少的稅基,可以通過加強對高收入者所得稅的征管來彌補,工薪之外的收入納入稅收登記范圍,將補償低收入者免交的所得稅。稅基減少將使稅務部門將精力集中在高收入者所得稅的征管上,有助于所得稅稅源結構的改善。

  丁元竹認為,中國政府推動稅制改革的目的是調整稅源結構,而非整體上“減稅”。他預測在個人所得稅改革之后,征收消費稅、

遺產稅等其他稅種的稅法都將逐步制定。通過稅收調整二次分配,縮小貧富差距將是今后稅制改革的一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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