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稅法的修訂 理該更大膽地汲取民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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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9日 07:40 東方早報 | |||||||||
早報首席評論員 魯寧 個稅起征點1500元是否仍顯偏低,起征點提高到2000元甚至更高一些是否可能? 全國人大常委會已作出決定,由人大法工委出面召開立法聽證會,對個稅法修正案中個稅起征點的設置問題公開汲取民意(昨日新華社消息)。此信息意味著個稅1500元起征點
上周,個稅法修正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分組審議時集中于兩個焦點問題:一是1500元起征點是合適的還是仍顯偏低?二是個稅稅率是否偏高,有沒有必要在提高起征點的同時適當降低征繳稅率? 民主確是個好東西,立法的相對透明使民眾更多了解到人大會議專項審議的內容。這兩個焦點問題,前一個正是本次個稅法修訂的既定內容,分組審議時有百分之十幾的人大常委會委員認為1500元的起征點仍顯偏低。后一個問題本屬“計劃外話題”,不過也有部分人大常委會委員認為,盡管未將個稅稅率調整納入個稅法修訂的兩大重點議題,但適當調低個稅稅率仍有現實必要性和可行性。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的小組發言頗有建地。他說:“提高個稅起征點,考慮了物價上漲和民眾負擔,稅率也要考慮這個因素。十多年來,物價上漲了許多,起征點按照通脹率作了調整,稅率也要相應調整,如由500至2000元改為1000至4000元,否則分檔次和提高起征點不匹配。” 作為“公民表達”———我們贊成成思危副委員長言之成理的建議,現行個稅九級累進稅率中,二級和三級是納稅主體,占納稅人總數一半以上,納稅額約占八成,他們主要靠工資生活,適當降低稅率能更好體現個稅征繳之目的,體現真正把個稅征收重點放到高收入組群。 “公平、確實、便利、節省”———亞當·斯密在其主張的“稅收四原則”中把“公平”置于第一位。從公平出發,部分人大常委會委員主張適當調高個稅起征點(在1500元基礎上)和適當調低工薪階層個稅稅率的建議,無論置于哪個層面討論都可以成立。僅從經濟的角度,1981年開始征繳個稅時,居民消費指數為1123,到2003年上漲5785,整整攀升了5倍多。另外,20多年前月收入800元堪稱大富豪,如今月收入1500元的工薪族即便不拖家帶口,在維持基本生存消費后已所剩無幾…… 法學史上,阿爾伯特·海扎爾率先顛覆了稅法是“權力法”的固有觀念,他強調稅法是與私法相銜接的公法。時至今日,稅法等同于私法的觀念被絕大多數國家所認同。順著上述認知,另一位法學家羅斯科·龐德率先提出在私法領域,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實行。我們提請立法機關以更寬廣的國際視野,采納各國個稅法修訂之經驗,汲取當今世界稅法理論的精華和養分,使修訂后的個稅法較好體現納稅人權利在先原則和人文關懷原則。 關于后一個“原則”的法理學闡述,限于篇幅不作展開,但我們仍要舉出個稅法尤須充分體現人文關懷原則的一般例子。譬如香港,相同收入組群中,單身者與拖家帶口者納稅比例不同,健康狀況不同者及家庭教育負擔不同者納稅比例也不同。就這個問題,國內個稅法修正案中,人們所見的仍然是不合時宜的“一刀切”…… 在8月24日“東方評論”中,我們特別強調民意乃法制基石,為使新個稅法成為一部良法,特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像當年修訂婚姻法和眼下制定物權法那樣,公布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全文供民眾自由討論、廣納民意。我們亦要進一步強調,構建和諧社會,公民權利充分主張與落實乃重中之重,越來越多的公民冀希從個稅法的“投影”里感悟權利與義務、責任與人文關懷之間的充分兼顧。決定首開聽證會,表達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民意之尊重,受此開先河之舉之“鼓勵”,我們再次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個稅法修訂實施“開門立法”。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