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要改革 起征點一刀切是懶漢式思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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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4日 14:01 紅網 | |||||||||
8月23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將初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盡管審議結果尚未公布,但具體內容已經逐漸清晰,據國務院研究室有關人士透露,《修正案》將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納稅額的每月減除費用標準由原來的800元上調到1500元,并且規定各地應統一執行該標準,不允許擅自浮動(見8月23日《新京報》)。 用“千呼萬喚始出來”來形容個稅改革是再恰當不過了,多年以前就有人呼吁個稅征
首先是1500元的起點,前瞻性不足。從施行了20多年的800元提到1500元,一次提“價”700元,但仍然讓人有落后于時代的感覺。國家個稅的主要來源是城市,就現在的城市生活來說,1500元意味著什么?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養兒育女……我敢說,即使夫婦兩每月都有1500元錢收入,過的都是非常簡樸的生活。如此,這個稅征點就未免嫌低,有“劫貧濟富”的感覺。新浪網關于個稅起征點的網絡調查顯示, 6萬多名網友中60%以上希望起征點調高到1600元至2000元,這是什么,這就是民意。一開始就落后于現實要求,這樣的標準,何來的前瞻性?三年五年之后,難道又要再來一次《修正案》不成? 更讓人費解的是:1500元被作為一條不容逾越的“高壓線”,不論你生活在北京、上海、廣州,還是西部的不發達城市,一律照此辦理。眾所周知,絕對的平等,不是真正的平等,而是野蠻的平等。 1500元錢的月工次收入,在對于房價動輒數千上萬的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甭說購房、供房,即使要維持個人的正常生活都不容易,而在內地,相對而言就可能是高收入了。如此大的地區差異沒有在個稅起點上得到表現,而是采取“一刀切”式的懶漢式思維,其不公平性是顯而易見的。 再比如說,有兩個三口之家,月收入都有3000元,一家人是三個人上班,各賺1000元;另一家是一個人上班,賺3000元,其余兩人失業。按照個稅征點標準,無疑前者不必繳交個稅,而后者則要。由此可見,沒有考慮家庭的實際情況的“教條”,同樣也是不公平的。 其實,在保持相對穩定的情況下,在一定范圍內顧及地區差異、家庭差異,并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此前也有專家建議,在相對固定的征點上,允許有一定百分比的地區差異(譬如30%);對于不同家庭收入差異,也有人建議個人所得稅的征收以家庭為單位,從家庭成員的總收入狀況考慮征稅。可見,辦法不是沒有的。 個人所得稅,在國外被戲稱為“羅賓漢稅”,也就是“劫富濟貧”式的稅種,其目的也是要在一定程度上維護社會的公平、公正。可以說,絕對平等的個稅征點,是有違這個初衷的。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