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不能有效地向富人征稅 改革亟待劫富濟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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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4日 11:47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現行個人所得稅政策于1980年頒布實施,“但現在不能有效地向富人征稅”。早前一份報告指出,中國的富人約占總人口的20%,但是他們上繳的個人所得稅還不到國家個人所得稅收入的10%。經濟學家稱,中國富人的稅收負擔在世界上是最輕的。人們大概不會忘記,此前《福布斯》發布“全球2005稅務負擔指數”,稱中國稅務負擔排名全球第二高。 一面是富人稅負世界最輕,一面是中國稅負全球第二。如此尖銳的對立與矛盾,意味
首先,這表明所得稅法在社會公正方面失去了它的調節功能。稅法本應是財富分割的利器,所得稅法更應以調節收入差距為主要功能。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自1980年建立以來,對于調節個人收入也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開征個人所得稅的歷史也比較短,受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管理水平和社會環境的制約,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很不完善,管理上也不夠嚴格,公民的依法納稅意識也有待提高,特別是與經濟發達國家相比差距較大,從而大大地影響了個人所得稅職能作用的發揮,以至于釀成目前這種局面。 其次,富人稅負世界最輕與中國稅負全球第二的矛盾,向中國稅收政策再敲警鐘,向中國稅制改革再次提出迫切要求,個稅改革亟待轉向“劫富濟貧”。 最后,如果我們將中國富人稅負太輕放在中國稅負全球第二的背景下來思考,會發現這種對立與矛盾,已經成為建構和諧社會的嚴重障礙與阻力。人們自然會問,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究竟是誰在支撐全球第二排名的中國稅負?顯然不是富人階層。這就是說,正是廣大的中低收入階層成為巨大的稅負基數的貢獻者。這種被許多群眾批評為“劫貧濟富”的稅收政策,正在成為擴大個人收入差距,加劇貧富鴻溝,引發仇富與虐窮心態的助推器。 巫繼學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