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開通私房錢賬戶是否違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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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2日 09:42 法制日報 | |||||||||
觀點一:存私房錢是對夫妻隱瞞財產的一種鼓勵,會讓家庭關系變得更微妙 觀點二:“私房錢賬戶”在法律上是不存在障礙的,銀行開設此賬戶沒有太多的實際意 義,只是換了個名目而已,就是在功能上加強了保密性
觀點三:“私房錢賬戶”有違婚姻法。婚姻法規定,夫妻是特殊身份,享有一定的特權,任何一方都享有知情權(包括財產);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銀行有義務告知另一方 許曉梅 張帆 溫小春 繼上海浦發銀行在國內銀行業中首次開通“四方錢”(諧音為私房錢)賬戶之后,本月初廣州、深圳等沿海城市均開通此銀行儲蓄業務,近日“私房錢賬戶”又登陸武漢。就在此業務開通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社會上引起了不小震動,網絡上討論激烈,老百姓也議論紛紛。 作為一個新生的事物,“私房錢賬戶”是該設還是不該設? 7月27日、28日,記者就此事進行了采訪調查。 “私房錢賬戶”只有持卡人才能查看 7月27日,記者電話采訪上海浦發銀行總行,據該行介紹,“私房錢賬戶”是一種個人隱私存款賬戶,此業務的開展旨在提高部分客戶的存款安全度。除了司法機關有特別調查要求的情況以外,只有持卡人才有權查看和動用該賬戶的資金,即使是存款人的家庭成員拿著存款人的卡、身份證并知道密碼,也無法查詢和支取賬戶上的資金。駐武漢的該行工作人員介紹,“私房錢賬戶”不是銀行卡,也不是存折,而是一張芯片卡,在ATM、POS、短信、電話銀行、網上銀行和一般的銀行網點柜臺都不能查詢。即使是持卡人也只有通過網上銀行或者本人到銀行營業部,出示身份證件,輸入正確的密碼,才能在授權銀行工作人員的協助下查詢和辦理存取業務。 該業務在登陸武漢一周后已有10多人辦理,其中一部分是浦發銀行的內部員工。 “私房錢賬戶”有支持財產轉移嫌疑 對這一新生事物,受訪人員看法不一,大多數男士認為可開設,理由是男人要有財務自由權,少數男士則認為:好男人不需要私房錢。女士則大部分反對,她們認為:私房錢現象,表面上看是個經濟問題,其實是個信任危機問題,是夫妻相互間的不理解、不尊重、不信任。而少部分贊同者則認為:存私房錢額度要小,但用途不能“見不得陽光”。 也有一部分人卻認為,存私房錢是對夫妻隱瞞財產的一種鼓勵,會讓家庭關系變得更微妙。 一位自由職業男士說:我會去開設“私房錢賬戶”,男人的應酬多,要有財務自由支配權。而另一位在讀男大學生卻認為:我家里的錢都由媽媽管,爸爸幾乎不過問;媽媽也給了爸爸花錢的充分自由,從不干預,父母雙方信任就沒必要去存私房錢。 一位三十多歲的女公務員說,我不會存私房錢,我也不會同意老公存。他如果有了私房錢,一是證明他不信任我,二是證明他在外面有了情人。 一位職業女性卻贊同老公存私房錢,她說,允許老公有私房錢,但不能超過一定的數額。男人不能太寒酸了,不過,私房錢雖然是“隱蔽”的,但私房錢的用途不能“見不得陽光”,不能將私房錢用于賭博等不當消費和開支。 在采訪中,有很多的白領階層卻說,現在的白領家庭,雙方攢的都是私房錢,開支實行AA制,各用各的錢,公共花銷雙方協商出資,比較公平合理,也就不會因一方擅自攢私房錢而引發家庭矛盾。 而一位業內人士則預測:私房錢公開存儲現象的出現,會帶來不少風波,它不僅僅影響到家庭,或許還會讓一些有職權的人將此作為斂財的工具。 “私房錢賬戶”有違婚姻法 “私房錢賬戶”的推行是否存在法理障礙?上海浦發銀行有關人士認為,這項業務符合國家“存儲自由,為儲戶保密”的規定,“存款保密”也受到法律保護。而且,這種存款實行實名制。湖北千禧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李濤律師也認為,“私房錢賬戶”在法律上是不存在障礙的。銀行開設此賬戶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只是換了個名目而已,就是在功能上加強了保密性。但湖北天元兄弟律師事務所顧俊律師則認為: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的各種收入,都屬于共有財產(雙方事先有特別約定的除外),“任何一方隱匿財產,都是違法行為。” 對此,記者咨詢了浦發銀行武漢分行個人銀行部的工作人員。對于離婚案件中的財產糾紛,私房錢能否算共有財產?工作人員沒有明確說明,只是說目前剛開通還沒有糾紛出現,不好說。當問及如果離婚過程中或離婚后發現了這筆錢后該如何處理時,工作人員也顯得愛莫能助,說他們也沒有辦法,只能根據法院判決進行處理。如果開立“私房錢賬戶”者死亡,而在沒有任何人知道的情況下,這筆錢將如何處理?工作人員卻無從回答。 存在如此多的問題,為何還要開展此項業務?負責該業務項目開發的部門工作人員卻只能告訴記者是為了滿足一部分人的要求,而且在開通前也展開過討論,媒體也有所報道,最后通過了上層的認可才實施。 在采訪中,有關人士也認為,存私房錢實行的是實名制,即便是婚前開設,婚后存入,銀行也有記載,婚后存入的部分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婚姻法學專家孟令志教授則認為,“私房錢賬戶”實際上就是銀行拉攏客戶的一種方式,銀行為儲戶保密這是行規,但它違背了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婚姻法規定夫妻是特殊身份,享有一定的特權,任何一方都享有知情權(包括財產)。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特殊約定,銀行有義務告知夫妻一方。西方國家家庭實施的是分別財產制,但在形式上是公平的,實質上也是不公平的。我國大多數夫妻都是共同財產制,這是由夫妻雙方收入的差距所決定。“私房錢賬戶”實行的保密制度實質是對強者有利,對弱者很不利,支持了夫妻雙方中強的一方隱藏轉移財產的行為。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