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風暴彰顯法治政府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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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30日 02:41 第一財經日報 | |||||||||||
6月28日,在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上,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0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在被審計的38個中央部門中,包括國家體育總局、國土資源部、衛生部等近10個部委都被點名。 和前兩年觸目驚心的審計清單相比,這份審計報告讀來依然沉重。其中四大問題比較突出:預算執行問題突出——違規金額90億元,手段更加隱蔽;違規收費問題突出——高
審計風暴曾經是去年政府工作最振奮人心的一大亮點,在去年全國人大十屆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所作的年度審計報告曝光了8宗工程及征地案件、7宗金融大案,牽涉國家體育總局等十多家中央政府部委局及國家級企業,國家審計署并且通過媒體公示了對國土資源部、鐵道部、人事部等部門的審計報告,不怕得罪人、“鐵石心腸”的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也因此成為感動中國、受國人普遍尊敬的新聞人物。 需要指出的是,公布審計查出的問題固然重要、固然大快人心,而有關部門徹底糾正問題,并切實加以整改更有必要。“一定要給全國人大和人民群眾一個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答復”,國務院如此鮮明的表態令國人欣慰,也彰顯了法治政府的形象。 我們認為,審計結果公告制應當與審計問責制、審計整改機制同時推行,審計的結果要公告,整改的結果同樣也要公告。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是當前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我國1994年頒布的《審計法》明確規定,審計機關可以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國家審計署也表示,至2007年,我國將力爭做到把所有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結果,除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及其他不宜對外披露的內容外,全部對社會公告。審計整改結果的公告也同等重要,整改糾錯比查出問題更有實際意義。 理想的審計整改模式大致是,通過審計發現的問題,先是單位自改,要在一定期限之內整改完畢,并向審計機關反饋整改情況。在整改過程中,調查核實構成違紀的就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違法的則移交司法機關。審計機關還可配合各相關單位進行問題核實和數據查詢;對于大要案,可以成立專門審計小組進行賬目、會計方面的配合。審計機關應當及時將整改結果通過媒體公告出來。我們相信,公眾期待在國家審計署引發的全國“審計風暴”下,有望誕生一個“審計——審計結果公開——整改——整改結果公告——制度補救”的審計整改新模式。 既然審計結果已經公告,公眾便期待著有關“問題部門”不要保持沉默,而要作出糾錯整改的積極回應。有關部門的領導也應當本著歡迎和接受審計監督的態度,配合審計工作的開展,落實審計后的整改措施。去年交通部部長張春賢曾致函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表示“審計工作對交通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有利于促進交通部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并提出“今后要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嚴肅和規范財務紀律”。這也是迄今為止最高級別的行政官員正面、公開回應“審計風暴”。我們認為,交通部部長積極而誠懇的回應姿態頗值得更多部門負責人學習。 為了避免審計風暴“雷聲大而雨點小”,審計風暴之后的問責,需要有關監管部門及時介入,使有關責任人得到相應的處理。否則,盡管審計風暴一年猛過一年,問題仍將可能年復一年地重復。為了遏制權力腐敗和行政不作為現象,我們支持將審計風暴進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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