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健力寶謎局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9日 17:21 《法人》 | |||||||||
主辦 《法人》雜志社 證泰律師事務所 論壇嘉賓:
全國人大財經委法案室主任 朱少平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湯 欣 《中華工商時報》副主編 呂平波 北京嘉世伯律師事務所律師 范伯松 自2002年改制后,健力寶先是從一家國有股份制企業成為一家中外合資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隨后,兩家股東將大部分股份出售給匯中天恒和北方亨泰兩家民營企業,旋即又被當地政府接管。一系列的波折,并沒有使健力寶的發展隨著產權的變化而得到改善,反而每況愈下,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反思。 從2004年7月到12月,《法人》一直關注著健力寶事態的發展。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政府強行接管健力寶的實質是什么?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在健力寶事件中如何行使?健力寶事件是當初在企業改制過程中因為法律或政策的缺失而埋下的隱患,還是地方政府的過錯和責任?地方政府應該在健力寶改革中擔當什么樣的角色?經營管理者的法律責任應當如何界定?這些問題,不僅僅是健力寶迷局本身需要探討的,更是中國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需要關注的重要話題。 接管背后的利益之爭 呂平波: 我所了解的情況是,自匯中天恒進入健力寶后,多次向三水區政府提出要求辦理股權過戶手續,而三水區政府一直拖著不予辦理。直到12月5日,三水區區長宋德平將匯中天恒的老總李志達與三水區公有資產管理公司代表譚超叫去,商談張海欠政府的1.66億怎么還。宋區長表示,這1.66億元中,2200萬元是張海借政府的款,4400萬元是李經緯時代欠政府分紅的錢,另外1個億是2002年時張海進來買股尚未支付的。宋區長要求李志達立即支付6600萬元,并要求其承諾還張海所欠的一個億,達到這兩個條件后,再辦理股權過戶手續。 李志達的解釋是,當時自己考慮到股權并未過戶,如果支付這些款項,三水區政府可能不承認,但由于自己未司賬目,并且實施接管?其中緣由是相當微妙的。新聞披露,三水區政府的接管過程相當戲劇化,在所謂的“復產小組”召開全體員工大會之后,當地公檢法人員立即開始搜查、封存和驅逐行動,整個過程中也沒有出具任何法律文書。從這個程序中不難看出,三水區政府在接管行為中不僅動用了行政權力,而且借用了司法權力,也正是借助這兩者所具有的強制力,小股東得以上演了一出現代版的蛇吞象。 從市場經濟的原則看,在健力寶股權事務上,三水區政府與匯中天恒是平等的主體,在處理經濟糾紛的過程中,三水區政府必須依法行使自己的股東權力,維護自己的利益,而不得動用公權。如果地方政府濫用公權介入自己參股的經濟糾紛,勢必造成一系列的負面效應,破壞市場經濟賴以生存的平等法則,同時也會損害政府的公信力。在健力寶接管風波中,當地電力、水務、稅務和公安部門都相繼出場,隱約中形成了一張公權的大網,一旦這張網發動起來,外來的匯中天恒自然就難逃出局的厄運了。 范伯松: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司法權力在健力寶接管風波中也扮演了曖昧的角色。如果新聞媒體所報道的情況屬實,也就是說,如果當地檢察院和法院的工作人員的確介入了接管行動,那么,這就是一起典型的司法權力“越界”的個案。眾所周知,早在十多年前,最高檢就下發過通知,嚴禁檢察機關越權辦案、違法插手經濟糾紛,之所以出臺這樣的規定,原因在于過去我國的司法權力存在著嚴重的“屬地化”問題,地方政府乃至本地企業往往能夠動用司法權來打擊競爭對手,達到自己的經濟目的。三水區政府也正是利用了司法“屬地化”的弊端,強行驅逐了健力寶的最大股東,這種做法無疑是違法的。 作為一個合法的企業,凡重大事項的發布都必須通過董事會。健力寶雖然在收購時發生了一些問題,比如工商局的注冊變更沒有完成等,但并不妨礙董事會的存在,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無論如何都是通過董事會來行使的。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代替企業行使經營管理權,本身就是一種侵權行為---既侵犯了企業的經營管理權,也侵犯了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也許,三水區政府接管健力寶的動機是良好的,是為了拯救一個民族品牌,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們的行為卻站不住腳。而行政權和司法權的“挪用”,是健力寶股權變局中最讓人不安的雜音。 湯欣:這實際上是經濟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三者的平衡問題。在兩年前,原健力寶的掌門人李經緯在淡出管理層之后,因“貪污”及“挪用國有資產”被“雙規”,這“雙規”恰恰發生在李經緯要收購健力寶之前,這是一次巧合還是蓄意的安排我們不得而知,我們所知道的是李經緯失去了收購企業的機會。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濟杠桿是調節市場秩序的有效手段,法律是保障市場秩序的強有力武器,行政手段起著一個補充前兩者的作用,然而三水區政府用行政手段來代替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直接導致的后果是事情得不到有效的解決,政府反而陷入十分被動的局面。 同樣,司法機關也要尊重經濟規律,按法律程序辦事,違背了這一條原則,就等于自己給自己設了一個套,鉆進去后,越掙扎越緊。 迷失之途 朱少平:健力寶的迷失,既是法律、政策的不完善所至,又有地方政府的責任。 我記得我在《法人》第10期論壇上說過,我們現在已經有了一些國資管理政策,我個人認為第一要穩定化,適當的穩定。政策如果不穩定,三天兩頭變,一會兒這個政策,一會兒那個政策,企業、地方國資監管部門甚至是地方政府,對于改革也沒有一個可以參照的標準,所以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呼吁法制化 李經緯提出要MBO(管理層收購),三水區政府擔心國有資產會流失,這種擔心源于沒有切實可行的具體操作規范。所以要盡快建立完善的國企法律體系,實現國企改革的有法可依。這種體系既包括完善的法律規范體系,又包括嚴密的法律執行體系。而目前我們最缺的也就是這一法律體系,健力寶經歷了從國企到民營再到被地方政府收回的這個過程,就反映了這一點。 其實地方政府在整個健力寶事件中,也有可圈可點之處。既然我們沒有現成的案例作為參照,那么我們一定要慎重,股權轉讓后,并不意味著政府撒手不管,而是要有一些措施來約束大股東,站在服務的角度對企業進行宏觀的監管,防止企業形成大股東集權,從而使企業失去控制。我們從有關媒體了解到的情況是從2002年張海接手健力寶以來,三水區政府一直以默許的態度來對待新董事會的決議,地方政府放權放的有點過了,這是一個不容置疑的事實。 湯欣:我認為必要的行政手段的實施要建立在市場的基礎上,不能違背市場法則。政府一定要將自己的所扮演的角色定位準確,首先它應當是一個社會經濟管理者,其二它是一個按章辦事的普通主體。只有這樣,涉及到各自的利益,才能以冷靜的頭腦來解決問題。 一些地方政府熱衷于過分地直接插手經濟活動,找不準自己的定位,一方面是因為它們與企業的利益糾葛剪不斷、理還亂。這是多年的積弊,一時難除。另一方面,科學的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在一些地方還停留在口頭上,經濟數字還是一些地方政府攀比的主要內容。在這樣一種沖動的引導下,難免會“越位”、“錯位”。 站在三水區政府的立場,我能理解他們的一些做法。健力寶在過去十幾年為三水財政、就業做出了重大貢獻,截止到2002年健力寶上繳利稅28億元,鼎盛時占當地財政收入的45%。而超越經濟層面的是健力寶營造多年的品牌價值,這個品牌在過去20年中已成為優秀國企的符號。作為地方國有資產的監管者,理應為這個名牌企業的生產、經營搞好服務。但是從健力寶改制起,政府主導企業的局面就一直存在。這種狀況直接導致的后果就是企業的管理層沒有真正的決定權。產權收購,股權轉讓實際上是政府一家說了算。 當然,不可否認,在企業改制中涉及到國有資產的監管,就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履行監管之職。 呂平波:我覺得這是個體制問題,這就需要深化體制改革。我認為政府應退出經濟運行圈,除了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之外,不要插手運作經營性項目,盲目于政績工程。應緊緊圍繞自己的職能,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加強法律、法規、制度等建設,加強市場監管,加強機構監督,做好這三件事,使市場基礎機制和必要的國家干預之間形成合理互補,國家經濟發展才會沿著健康的市場軌道運行。如果政府不投資建設項目,允許社會投資,讓市場檢驗項目,讓市場約束企業,也不會出現經濟大起大落現象。這樣才能保證企業持續增長。這是一個重要問題。 是什么壓垮了健力寶 范伯松:我曾在健力寶做過調研,調研后不難發現張海進入健力寶后的運作思路:充分利用其多年形成的品牌價值和市場影響,到資本市場多方融資,用于擴大生產并走上多元化發展路徑,將健力寶從單一的飲料生產擴張到各類實業和資本投資市場。 這樣的思路無可厚非,張海掌舵健力寶的兩年里,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例如砍掉子公司品牌,統一銷售,推出時尚的第五季、爆果汽等;但是更鐘情于運作式獲利的張海卻越來越偏離了多元化所必須遵循的兩個條件:圍繞主業和量力而行。 健力寶的經營重心越來越不是飲料。新出來的第五季廣告打得震天響,地面上卻不見鋪貨,爆果汽由于疏于管理而出現質量問題,貨物被全部退回而直接造成高達2億元的虧空;更有甚者,原本應該用于飲料生產的銀行貸款、供應商應付款、經銷商預付款,都被以種種方式挪作它用,投入到諸如金融領域等行業,到最后,光這些經營性負債就超過了10億元。 除了經驗和團隊的缺乏,健力寶最關鍵的問題正是出在資金上。一直以來,它都是在以一種高負債的方式運營,到今年7月份,其賬面上的負債已經達到80%以上,遠遠超過安全警戒線。據媒體報道,現在健力寶有35億元的總債務,其中24億元銀行負債。此時,一旦銀行貸款出現問題,就會直接影響整個系統。 而銀行貸款偏偏就出了問題。始發于今年上半年的宏觀調控,使得各大銀行紛紛收緊銀根。而一個未經證實的說法,高負債的健力寶還直接上銀監會的“黑名單”。于是,后來人們就看見了作為最大債權人的銀行,眼看著健力寶被逼債、資金鏈斷裂、部分停產、全面停產,而巋然不動不予援手。 呂平波:如果說宏觀調控下的銀行惜貸是導致健力寶坍塌的一個外因,那么我們還有必要深入到內部,探尋源自健力寶自身的內因。我認為造成健力寶今天這樣的結局,張海作為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經營不善的責任不可推卸。 張海時代的健力寶,依然沒有擺脫家長式的管理,一個股份制公司,有董事會,卻沒有監事會,許多問題由此產生。 “張海的權力太大了。”在采訪中,一些員工向我如此感嘆。張海巨大的、沒有約束的權力主要表現在他沒有財務審批上限,在一般性的股份制公司,總裁對于某項投資的審批有權限上的限制,例如投資額超過1億元就必須經由董事會討論通過,但是健力寶不需要,都是張海說了算。 接下來需要追問的是,張海何以有如許大的權力?外界都知道,健力寶集團在8月份時也發過一個公告:張海并非健力寶事實上的大股東,既然不是大股東,那他怎么會有那么大的權限,又是誰賦予他的? 朱少平:舊的企業管理體制沒有變,地方政府期待張海入主健力寶后能在企業管理上有新的動作,卻又沒有成文的東西來約束他,我想三水區當時的出發點也是好的,借資本的力量來實現健力寶的騰飛,但沒想到被資本狠狠地蜇了一口,三水區政府看到的卻是更加混亂的公司管理。 表面上看來健力寶事件的當事各方都有責任,可是一旦追究起來,誰都顯得很無辜。公司管理的盲區反應了公司管理體制的不健全,或者說是粗放的管理遭遇今天的滑鐵盧。這給我們提了一個醒,眼下我們不僅要建立符合企業自身規律的經營管理機制,還應盡快建立企業經營管理者的誠信機制,企業的經營管理者違反誠信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制度上的完善才能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相關報道: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