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投資詐騙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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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9日 16:19 《法人》 | |||||||||
本刊記者 張馳 2004年的濟寧可謂是多事之年。年初有國洪起事件,年中有副市長下跪事件,這兩件事讓濟寧這個不太大的地級市頻頻曝光于國內的媒體。本文要說的是近期發生在濟寧的一起巨額投資詐騙案。據悉,當地檢察院已經正式立案,對此案展開了調查。
2004年12月初的一個下午,山東省濟寧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管委會在其辦公樓會議室開了一個會,與會的人員有市政府主管開發區建設的副市長、管委會的領導、銀行的負責人。會議的主題沒有對外透露,但是從與會人員的組成來看,這個會顯然非同一般。 與此同時,濟寧市退休干部方國正也在密切關注著這個會議,他向《法人》透露,這個會可能與前一段時間的巨額投資詐騙有關。 兩天后,方國正的話得到了印證,距離高新區管委會西北僅3公里,一棟被磚墻圍住的“半拉子”樓前來了一群工人,他們是來勘察地形,為樓房拆遷作前期準備工作的。據知情人介紹,這“半拉子”工程是涉嫌詐騙的鯤鵬集團留下的印記,它們已經荒廢一年多了。 得此消息,方國正長嘆一聲,發生在濟寧的投資詐騙案終于得到濟寧有關方面關注了,然而這一切又似乎來的太晚了,十幾個億的損失啊!如果當初高新區管委會不被招商引資的熱潮沖昏頭腦,事情也不至于那么難收場。 連環投資套中套 2002年3月,在香港與內地共同組織的投資貿易洽談會上,濟寧方的招商引資團遇到了自稱是在商海打拼了幾十年的香港老板于舒芬。她聲稱她所領導的鯤鵬集團有100億的流動資金,但是就是苦于沒有項目投資。 調查中,《法人》發現,鯤鵬投資集團是1988年注冊于香港,注冊資金為100萬元港幣。 其第一任法定代表人為黃漢生,第二任為李騰,第三任為于舒芬。來往于大陸、香港多年,從做物流貿易起家的于舒芬,十分清楚大陸的地方官員需要什么。也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應該具有什么才能吸引住別人眼球。 初次與濟寧方面接觸于舒芬就拋出了極具吸引力的誘餌。基于這樣的情況,雙方談得很愉快,并且初步擬定了合作的意向,即由鯤鵬投資集團投資濟寧高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合作的細節,將在鯤鵬集團到濟寧考察后再議。 2002年5月,以鯤鵬投資集團董事長于舒芬為首的投資考察團應濟寧高新區管委會的邀請來到濟寧考察項目,并與管委會洽談合作的細節。雙方的合作前提不變,由鯤鵬集團投資高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鯤鵬集團許諾的總投資額為20億元人民幣,但前提是高新區以出讓相應的土地開發經營權作為回報,鯤鵬集團為此還專門圈定了土地開發的范圍,即從濟寧山推集團大廈以北、市中區邊緣以南的近1平方公里的土地。 曾在高新區招商引資辦公室工作過的黃姓先生向《法人》透露,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在合同文本上簽字。雙方合作的具體內容為:高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由高新區管委會與鯤鵬集團共同投資,總額仍為20億。但雙方的投資分配發生了一些變化,鯤鵬集團投資18億元人民幣,分兩年3批投入,每批投入6個億的資金;高新區出資2億。高新區還答應, 對于18億元的投資收益,高新區按當時正常的貸款利息算給鯤鵬集團,每3年為一個還款期間,以單利作為利息計算方式;在此基礎之上,高新區對鯤鵬集團在高新區的其它投資給予財政上的扶持和稅收上的優惠,但對鯤鵬投資集團提出的開發土地的要求,暫時不予理會。高新區招商引資辦公室的黃姓工作人員還回憶,也就是在那個時候,管委會的主要領導口頭答應,在高新區范圍內,鯤鵬投資集團無論相中哪一快地段,高新區都會盡力去滿足。 據一位參與本案調查的李姓警官介紹,2002年6月初,鯤鵬投資有限公司在濟寧注冊成立,公司性質為港商獨資,法人代表丁舒芬。它主要承擔鯤鵬投資集團每一筆用于高新區基礎建設的資金劃撥與監督使用任務,也是鯤鵬集團與高新區及濟寧市有關方面聯系的載體。 “這一切從表面上來看,都相當正規,而且在他們做事的時候很具有專業的素質,讓你不得不信他們是真的。”這位警官對《法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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