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評論:伊利事件呼喚重建總裁信用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2日 22:21 金羊網-羊城晚報 | |||||||||
伊歌 “創維事件”余波未平,“伊利事件”濁浪又起,內地的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這個罕見的暖冬里應當感受到陣陣寒意。 昨天,新華網發稿證實了證券市場的傳聞:“通過與各相關方面人士溝通,記者最
比照稍早之前發生的“創維事件”,確實耐人尋味。創維集團董事長黃宏生等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通過貪污手法,進行詐騙和挪用上市公司資金”,被香港廉政公署落案控告。一家在內地上市的國企改制公司,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民營企業,高管“東窗事發”的原因何其相似! 盡管案件在查,真相未明,但追溯以往上市公司中曾經發生的種種“事件”,如銀廣夏億安科技、藍田股份、農凱發展,哪個不是上市公司高管引爆的“東窗事發”? 上市公司的總裁等高管人員與股東是一種委托代理關系,總裁們作為代理人擁有日常生產和經營權,但最終的約束大權應掌握在委托人即股東的手中。然而,由于總裁們所掌握的公司經營信息,通常會遠多于普通股東,這種信息不對稱會造成股東約束無力;所以,必須通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保證股東獲得公司的投資經營信息,對總裁們的經營能力和水平作出自己的判斷,決定吸納還是拋出公司股票(用腳投票)。內地的《上市規則》就規定了公司信息披露責任和董事對全體股東的誠信義務。 如果總裁們誠信缺失,肆意踐踏市場規則,該披露的信息沒有披露,投資者無法判斷市場信息的真偽,要么退出市場,要么就將投資變成純粹的賭博。一連串的“事件”表明:上市公司“總裁信用”已危機四伏,重建“總裁信用”已迫在眉睫。以“伊利事件”為例,其導火線就是巨額國債交易未有及時披露,遭到獨立董事的公開質疑。 重建“總裁信用”不僅需要不斷完善市場制度、嚴格執行市場規則,還需要總裁們真正樹立起“股東價值”的觀念。正如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所批評的:“這些高層經理人員把股市看作一個圈錢的場所,而沒有意識到應當以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為己任。” 一個接一個的總裁在信用危機前“倒下”,但愿能引起總裁們足夠的警醒。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