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工商時報:廉政保證金是吃飽喝足后再打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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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7日 01:50 中華工商時報 | |||||||||
大丫山 據悉,即將實施的廉政保證金制度,主要以公務員個人負擔為主,單位則按照一定系數貼補,個人負擔部分以及單位貼補的系數是按照工齡、行政職級等因素來確定,并不固定。比如一個22歲、剛剛參加工作的公務員,按照規定,他要每年繳納保證金500元,初定他的貼補系數為0.3(如果表現優秀,這個系數會逐步提高,可能會調到0.6、0.8,甚至達到1),
浙江省率先試水這種“廉政保證金”反腐制度,使以往的權力反腐為主轉向制度反腐為主,致力于“解決制度問題”,積極意義不言而喻。遺憾之處在于,這種“解決制度”本身存在著諸多缺陷,而且有些缺陷是與生俱來的。首先,這種反腐制度是以犧牲政府的財力來遏制部分人的不廉政,是要以政府雄厚的財力付出巨大代價(單位每年貼補一個公務員150元,而且所有公務員都得貼補,長年累月下去這筆錢不是個小數)為前提,成本太高。其次,這種反腐制度是一種“買賣式”的關系,如果這種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稍有閃失,其效果不會比高薪養廉的效果好到哪里去。 “花開堪折直需折,莫待無花空折枝”。以往事實證明,許多貪官污吏在權、錢、色面前,砍頭坐牢都不怕,能貪的照樣處心積慮地貪,能吃的照樣肆無忌憚地吃,他們所得的黑色、灰色收入何止是30萬。退一步說,如果一名干部都已發展到了被嚴重警告、撤職、開除的地步,其“廉政保證金”就算100%全部扣除,已于事無補,想必這些干部早已經快快活活地享受夠了,扣除“廉政保證金”對他們來說已沒什么遺憾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廉政保證金”制度下,一些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干部卻可以有所作為。找人情,跑關系,分層分享30萬,如此一來,不知有多少沒有資格享受“廉政保證金”的干部將照樣享受,各種變相套取“廉政保證金”的結果是國家虧本,百姓吃虧。 總而言之,“廉政保證金”制度用于反腐極有可能劍走偏鋒,給筆者的感覺是客人們在旅店吃飽喝足之后再打一包。而要想從根本上遏制腐敗,還須從其它方面入手,比如中國民主建國會浙江省委會委員、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徐劍鋒研究員認為的,在以規范事權、財權、人事權為目標,以深化行政審批、財政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為主要內容,以建設行政服務中心、會計核算中心、招投標中心和經濟發展環境投訴中心為載體等方面做文章,促進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 相關報道: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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