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保證金制度為何不能服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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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7日 01:48 中華工商時報 | ||||||||
莫林浩 盡管各地的廉政保證金制度不盡相同,“但要實行這一制度,需要雄厚財力的支撐”卻是相同的,即使是浙江這樣經濟發達的省份也不得不承認,“要在全省上下一下子全面推行,尚有難度。”換個角度說,廉政保證金制度使得公共財政要新增一筆不菲的支出,公務員則多了一項福利收入。
社會輿論對這種制度表示質疑是很有道理的,因為高薪養廉政策的隱含邏輯難以讓人接受。廉潔奉公本應是對公務員的基本要求吧,如今似乎不是了,廉潔已經成了高標準、嚴要求,公務員要是達到了這個高標準,就要給予一定 的獎勵,在現有的工資收入外再獲得一筆額外的福利。如果說公務員工資收入低,確實有加薪的必要那還可以理解,問題是公務員現在已成了社會上最熱門的職業,公務員招考時幾十個人搶一個名額,其含金量之高可以想見,在這種情況下再動用并不寬裕的財政資金為公務員錦上添花,如何能讓公眾信服呢? 其實,與高薪對應的應該是公共部門提供的高質量的社會管理和服務,而不是對廉潔奉公的公務員不以權謀私的補償。現有的貪污案例早已清楚地昭示,權力尋租帶來的巨額收入遠比細水長流的廉政保證金更有誘惑力,如果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不見成效,廉政保證金將會演化成變相福利的一種形式,難以起到養廉的作用。 仔細研讀高薪養廉的種種方案我們就會發現,這些方案都是以確保公務員階層的既得利益為出發點,哪怕這些既得利益并不屬于合理合法的范疇,也會以改革的形式予以確認,也許這才是越來越多的地方推行廉政保證金制度的內在動力。 讓公眾不滿的深層次根源在于,在所有方案的制訂中,人民這個名義上的權力擁有者和授予者實際上是缺位的,方案的制訂和實施掌握在各級領導干部及少數專家學者的手中,為養廉支付額外成本的納稅人沒有任何參與決策的權力,在這種背景下制訂出的種種制度,最終對誰有利、對誰不利,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