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包與回扣兩大弊端應分頭解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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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3日 08:22 北京青年報 | |||||||||
蔡方華 每當看到查處紅包和回扣之類的新聞時,大多數讀者都會產生基本相似的矛盾心情:既欣慰,又狐疑。一方面,人們認為大力整治醫療衛生領域的不正之風完全是正確的,但另一方面,又懷疑所謂的“專項行動”能不能收到實效。
在現有醫療體制下,紅包的存在有著某種不言而喻的“合理性”。病人通過送紅包獲得了優質醫療資源和較好的服務,醫生則通過收紅包彌補了收入差距。雖然紅包的社會身份非常曖昧,但它“有效”地配置了醫療資源,起到了一個調節閥的作用。我們可以指責紅包敗壞了行業風氣,增加了病人的醫療負擔,加劇了醫患之間的矛盾,但我們又不得不承認,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找到什么有效的方法來替代紅包,完成資源配置和調節的作用。也正是由于這個緣故,衛生部門雖然采取了高壓態勢強攻紅包問題,患者卻并沒有感受到什么效果,紅包該送還得送,而且還得找熟人牽線,否則,“我怎么敢上手術臺”? 紅包問題是要查,但在結構性問題還不能解決的前提下,查處紅包要以理性的方式進行。目前的“專項行動”是把這兩個問題“打包”、一攬子治理的,這樣的做法類似于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僅混淆了問題的性質,也造成了對職業道德、行業風氣、體制矛盾和法治缺席的追問的紊亂。 首先,要把紅包和回扣問題區分開來、分頭解決。衛生領域的諸種弊端里,當屬回扣為害最烈。如果不出所料,在兩高即將出臺的司法解釋里,醫療回扣可能會被定性為商業受賄。一旦有了這個司法解釋,法律在衛生領域的軟弱形象將大為改觀,那些大肆收受藥廠回扣的局長、院長和醫生,將面臨著嚴厲的法律制裁,而不僅僅是內部追究。即使這個司法解釋暫時未能出臺,衛生主管機關也應把主要精力放在打擊回扣問題上。從已經暴露出來的情況看,回扣比紅包好查,整治效果也比較明顯,抓住一個線索,往往能牽出窩案來。只要衛生主管機關不護短,從醫院的賬目里找到回扣的端倪,應該不是什么難事。 由于對紅包的定性較為困難,在治理這個問題的時候,應該一方面大力進行醫德教育,一方面理順醫生的收入結構,避免醫務人員迫于經濟壓力主動索要紅包。即使出現了紅包問題的投訴,在查辦過程中也應以糾正和教育為主,處分和吊銷為輔。如果把紅包當作回扣一樣“嚴打”,不僅可能挫傷廣大醫務人員的人格尊嚴,也會讓紅包轉入“地下”,變成一個無法解開的死結。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