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里,張女士三次租房,兩次掉進了陷阱,第三次若不是一位自稱“臥底”的人幫忙,怕也“在劫難逃”——
50多歲的張女士家住八大處,女兒在清華大學上學。為了便于女兒讀書,她打算在清華園里租一套房子,于是找房屋中介機構幫忙。這還是她這輩子首次跟中介機構打交道。
第一次:中介公司朝她大叫:“你與房主串通起來,騙我們的中介費!”從網上查到某房地產信息咨詢公司有清華園的房源,張女士在雙井附近一家寫字樓里找到了這家公司。接待員把丑話說在了前頭:“交納信息費之前,不能打聽房主的聯系方式和房屋的具體地點,這是這行的規矩。信息費交了就不退,一年之內為您提供房源,這也是這行的規矩。”握著張女士交納的500元信息費(原價700元,為學生租房優惠),接待員這才傳呼房主,房主讓她在清華園停車場等。張女士驅車至此,卻遲遲不見房主露面。傳呼他,他一會兒說,自己的侄子出了車禍,要送他去醫院。一會又說,單位有急事要他去解決。房主又把他愛人的電話給了張女士。他愛人在電話里說,自己無法請假帶她去看房。可憐的張女士在停車場足足等了8個小時,房主從此沒了音信。張女士又找到咨詢公司公司小姐說:“你呼不到她,我也呼不到她。我們暫時沒有清華園的房子,您再等兩天吧。”。張女士挺著急,打算去別的公司看看,并試圖要回咨詢費。小姐變了臉:“我們有協議,只要提供了房屋信息,信息費就不退。”張女士一氣之下投訴到附近的消費者協會分會。咨詢公司經理帶著四五個五大三粗的小伙子來到消協。見了這場面,她還真有些腿顫。接下來的事更令人氣憤,經理居然沖她大叫:“你與房主串通一氣,騙取信息費!”一看這架勢,張女士決定:忍了。
第二次:房主答應帶她去看房,卻以“出差”為名沒露面。同一天,張女士又與另一家中介機構取得聯系。租房經歷與第一次相仿。也是交納了信息費,約了見面地點。張女士又苦苦守候了一整天,不見房主蹤跡。太陽落山了,盼來了房主的電話:“我一個小時后要去丹東出差,什么時候回來還不知道,您還是先回家吧。”張女士方知又被人戲弄了。氣憤至極的她投訴到該公司附近的北新橋消費者協會。消協同志沒耽擱,第一次調查就扣了該公司的傳真機,隨即這個公司就消失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在消協的調解下,租給該公司辦公房的某某大廈,向她賠了款。窩囊了兩回的張女士,終于出了一口氣。
第三次:中介公司的信息員跟她說:“我是臥底的。”過了兩天,張女士又從報紙上看到了另一家中介機構有清華園的房源。廣告上還說:“由信息員帶您去看房”。她覺得這回該不會有問題了吧。來到位于馬甸附近的這家公司,公司小姐把要帶張女士看房的信息員介紹給她,然后傳呼房主。這時候,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信息員趁人不備,從兜里掏出一個小本,遞到張女士面前。張女士看到上面赫然寫著:“您趕快走吧,這里是騙人的。”雖然腿腳發軟、手心出汗,張女士還是挺仗義,覺得馬上離開會“暴露”了小伙子。于是,她提出要和房主在電話里聊一聊。她問房主房子在清華園什么位置,房主吭哧半天答不上來。張女士忍無可忍:“你自己的房子,你居然說不清楚在什么地方!”她借口上廁所脫身。小伙子趕忙說,我帶您去。到了外面,張女士問他:“你為什么這么做。”“我是臥底的。”小伙子如是說。張女士聽罷,撒腿就跑。“我只是想花錢租一間房子而已。可我不僅要擔驚受怕,還碰到了臥底的。”哭喪著臉的張女士鐵了心,從此不再招惹中介公司。晨報記者崔紅 線索提供:張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