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命運待裁
由于違反了中國政府關于零售業對外開放的政策法規,法國家樂福公司在中國的命運正在等候中國中央政府裁決。
2月8日,英國《金融時報》一篇報道稱:國家經貿委已責令家樂福整頓其中國業務。
2月19日,國家經貿委主管官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證實了上述說法。
1992年,中國商業開始對外開放,當時開放地域只限于北京、上海、天津等6個城市和深圳等五個特區,而且只允許一地開辦兩家合資合作連鎖試點企業。此后,政策幾經調整,但有一點貫穿始終,就是設立外資商業企業須經國務院批準。截至去年底,國務院一共批準了24家合資商業企業。
“家樂福不在此列,”經貿委官員說,“其實以前工商部門就處理過家樂福了。它在北京的幾家分店都有問題,主要是這幾家沒有一家是以家樂福名義注冊的,都是其它名稱。最初叫創益佳,那它應該是不能懸掛家樂福字樣的,當然它解釋為家樂福只是個廣告,但現在家樂福店這樣的標記出現在廣告和其它地方很多,這樣的理由是講不通的。”
據報道,當年,家樂福和一家中資的中創商業公司在北京注冊了合資的“家創商業管理公司”。按規定,商業管理公司只能做商業管理的輸出,而不能注資連鎖企業的經營業務。于是中創又注冊了一家空殼的商業公司“創益佳商城”,作為中創全資的子公司,創益佳可以不受政策限制。然后,創益佳將業務全部托管給家創公司,作為家創的大股東,家樂福集團隨即介入了創益佳在北京的超市連鎖店經營業務,并打出了醒目的“家樂福”招牌。
目前尚不清楚家樂福在其它城市的運作模式,但可以肯定它們都未報國務院審批。
家樂福是僅次于美國沃爾瑪的全球第二大零售商,在世界各地擁有大約9000家連鎖店,去年的銷售額達490億美元。
在中國,家樂福是最成功的外資零售企業。自1995年以來,它已經在北京、上海、深圳、天津、重慶、成都等15個城市開設了27家店,去年的銷售額估計為80億人民幣,就全國而言,這個成績僅次于上海聯華超市連鎖集團。
現在,中國家樂福的成功和它的合法性都遭到了質疑。
2月22日,在國內媒體大量報道家樂福事件的背景下,家樂福公司發表三點聲明:一、將根據1999年6月頒布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1998年7月下發的《關于清理整頓非試點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情況的通知》進行積極的整改;二、“被責令停業整頓”完全是無中生有;三、將一如既往向顧客提供優質服務。
經貿委官員說,整改的具體意見已經報送國務院,詳細內容國務院正在研究中,目前不便對外公開。“具體辦法最終定下來需要時間,也不好說。”
黃牌警告而不是紅牌罰下
另一方面,業內人士對家樂福遭遇整改并不感到突然。據透露,按規定行事的沃爾瑪、萬客隆及一些日本商業巨頭早已對家樂福違規搶先的做法深表不滿,隨著中國加入WTO的臨近和家樂福擴張的加快(去年至少新開了5家店,今年計劃再開10家店),這些同樣垂涎中國市場的巨頭們的不滿日益加劇。
經貿委官員說:“有一些公司沒有經過批準或只是地方政府越權批準就開業了,這顯然對其它走正規渠道的外資企業是不公平的。比如沃爾瑪為什么進來比較慢呢,它認為中國幾個地方都批滿了,沒什么余地了,就想等待中國加入WTO后再進來,但看其它公司違規開張,也希望中國應嚴格按照規定辦事。”
記者采訪了一位參與制定《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的資深專家,她認為,違規者必須受罰,否則就是對守法者的不公。另外,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法規和政策的嚴肅性就得不到體現,中央政府的權威就會大打折扣,中國履行加入WTO所做承諾的能力就會受到懷疑。她還指出,中國商業領域的開放可以概括為“大門緊閉、后門洞開”,表面上審批嚴厲,實際壁壘松散。今后,我們應把大門開大,同時堅決關閉后門。
至于家樂福的命運,她認為,只要嚴格按國家政策完成整改,繼續經營沒有問題。
經貿委官員:“現在家樂福總部一再向中國政府表示歉意,希望能協商解決問題。”
顯然,家樂福最終面對的將是黃牌警告而不是紅牌罰下。但這個零售業巨子雄心勃勃的擴張計劃肯定會因此受阻。正如《金融時報》指出的,在完成整改之前,經貿委不大可能再給家樂福發放新的牌照。
而它的循規蹈矩的競爭對手————沃爾瑪、萬客隆、麥德隆也終將贏得回報————順利實施其擴張計劃。據報道,沃爾瑪被允許再開10家店,從而使其門店總數達到18家。麥德隆也被批準在上海開辦8家企業,這是它多年的宿愿。
商業開放不會放慢
事實上,中央政府控制商業領域對外開放節奏的努力由來已久。經貿委官員說:“自1997年底之后已經陸陸續續處理和關閉了一批違規企業。可能那時處理的企業不是全國性的,知名度不高,也比較小,所以沒有引起外界反響。”
1997年,中央政府曾連下兩道金牌,禁止地方政府自行批準設立外資商業企業。1997年8月到1998年6月,幾個主管部委全面清查了277家外資商業企業,1998年7月1日下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非試點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情況的通知》通報說,277家中,認可42家、注銷36家、其余199家限期(1998年底)整頓完畢。整頓方式主要是:補辦審批手續、調整股權結構(獨資改合資、外方控股改中方控股)、合資期限縮短到30年以內等。
但是實際執行情況并非如此,相當多的企業未按時完成整改。經貿委官員解釋說:“這里面的確有許多實際的困難,比如說有的企業要求延長整改時間,有些是中方控股有困難,提出能不能給予時間再去找一家一起控股,所以時間拉得比較長。不光是一個你到期限不行就關閉的事。原來1998年為什么沒有到期一刀切下來,就是充分考慮到企業實際中各種各樣的問題。”
但是,延緩也要有期限,而且,1999年以來又有一批違規企業開業,合法的加上不合法的,總數接近400家。因此,國務院于2000年11月再度發文重申禁令。此后,許多企業補辦了審批手續。
家樂福中國總部的員工曾告訴本報記者,從那時起,公司上下對政策風險的擔心開始加重。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據報道,家樂福始終未去政府部門補辦手續。
可以肯定的是,家樂福事件只是中國商業領域的對外開放進程中的小插曲,這一進程將沿著既定的步驟進行下去。經貿委官員說:“1999年成月,我國零售業的開放已由11個沿海中心城市擴大到所有的省會城市、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批發業的開放也已在四個直轄市試點。加入WTO后,3年之內我國將在商業領域取消所有的限制,如企業的數量、地區、股權和經營方式等,5年后除個別商品外逐步全面開放。具體步驟沒有變化。我們還是按照自己的時間表往前走,同時也不排除在加入WTO前繼續在商業領域擴大開放,比如現在考慮到中西部加快發展,目前合資零售企業開放到省會,但為進一步吸引外資,也不排除雖然可能中國暫時沒有加入WTO,但對西部開放的步子會加快,比如開放到省轄市,這都是有可能的。”
幾點思考
違規者必須受罰,否則就是對守法者的不公,這一點沒有疑問。但家樂福事件值得我們反思的還有:為什么會有數以百計的外企違規,為什么一些外企到中國后就學會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為什么家樂福等企業會只顧商業利益而漠視政策風險?
此外,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是為了保護國內企業,理論上,這是符合地方利益的,因為零售業是一個產業關聯度較弱、地域性很強的行業。但是地方政府卻并不領情,紛紛主動引入沖擊,而這么做的結果,本地企業不僅沒有被沖垮,反而在競爭中得到了更快發展。與此同時,當地市場得到繁榮、稅收和就業得到增加。反過來想,如果現在只有24家合資商業企業,我們的零售市場是否還會像現在這樣繁榮,國內企業會不會成長得這么快呢?
在采訪中,專家和官員都提到,政策法規合理與否是一回事,不合理可以提出,可以修改,可一旦頒布了就要嚴格執行,這是另一回事。道理沒有錯,但我們仍然應當承認:政策法規制定得越科學,執行起來就越容易。
當然,還有一點是各方的共識:如果我們不能提供公正、透明的政策環境和公平、嚴肅的執法環境,如果我們的市場經濟不是建立在法律和對法律的尊重之上,我們就無法贏得加入WTO之后的國際競爭。(本報駐京記者馬克)〈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