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稅局出臺依法征稅硬措施
嚴禁農村稅務分局從鄉鎮獲取經費
本報10月12日訊(記者 肖建生 通訊員 伍志龍) 省地稅局11日發出通知,從今年10月起,增撥農村稅務分局經費,嚴禁農村稅務分局從鄉鎮獲取經費,這是省地稅局為加強廉政
建設、嚴格依法征稅所采取的重要措施。
長期以來,由于農村稅務分局經費不足,鄉(鎮)政府為保持稅收工作的正常運轉,就給予地稅部門經費支持。這一做法雖然解決了農村稅務分局的部分經費困難,但是也帶來了一些問題,其中最突出的問題,就是經費補貼的多少與稅收增長的幅度掛鉤,造成農村稅務分局為了得到更多的補貼,而收過頭稅,甚至不惜買賣轉引稅款,或集資貸款繳稅,群眾意見大。省地稅局這次采取堅決的措施,在通知中規定,從今年起,省地稅局對每個農村稅務分局增加6萬元經費,各市州局比照省局的補貼標準,對農村分局進行經費補貼,所有農村分局不能再從鄉鎮財政獲取經費。
省地稅局為確保這一措施的落實,還同時規定,縣以上地稅局原來撥給農村稅務分局的補貼經費,只能增加,不能減少;對上級局補給農村稅務分局的經費,各級一律不得截留和抵扣;加強對農村稅務分局經費檢查和監督,對那些違反規定繼續從鄉鎮獲取經費補貼的,一律沒收上繳,并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給予黨紀和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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