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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責任:創造有良知的財富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9日 17:09 經濟視點報

  近年,我國企業高管頻繁“出事”,企業家責任屢屢被提及。然而,在新的時代背景下,企業家責任除了包括企業家應履行其應盡的義務外,還被賦予了更多新的內涵。

  環境保護、能源保護、社會道義等,都與企業家責任密切相關。只有創造有良知的財富,才是最終能夠推動文明進步的財富。

  □經濟視點報記者 陳媛媛

  企業高管“前仆后繼”背后

  2005年9月14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劉虹突然辭職并神秘失蹤。

  此前的9月2日,原

科龍電器董事長、格林柯爾系核心人物顧雛軍被正式逮捕。有媒體曾評價說,隨著顧雛軍的被捕,近來著名的三大挪用上市公司資金案——創維黃宏生案、金正萬平案、科龍顧雛軍案,終以主人公案發作結。

  如此,一方面彰顯了法律的威嚴,另一方面也由此折射出一個非常沉重的問題:這些曾被輿論追捧的“知名企業家”和“財富神話的締造者”,一度輝煌得令人景仰,為何會轉瞬隕落?

  事實上,去年以來,已有德隆、伊利、創維、健力寶、TCL、開開實業等數十家著名企業的百余名高管先后落馬,這還不包括正在接受調查或陷入危機的數十位企業家,酒鬼酒公司董事長的失蹤則是企業家“出事”的另外一種形式。

  近年,我國企業家不僅一批批前仆后繼落馬,而且“出事”的頻率有不斷提高的勢頭。據統計,在剛進入2005年年初的僅僅20天內,就有8家上市公司的9名高管相繼落馬。

  從表面來看,企業家落馬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國相關體制的不健全和個人私欲膨脹。但是,背后的根本原因則是企業家群體社會責任的缺失。

  在經歷了20多年的經濟體制改革之后,直至近兩年,“企業家責任”才作為一個“新概念”在我國被提及。如果說資本決定企業做大、做強,那么,企業家責任感的強弱,則不僅關乎企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而且與中國經濟、環境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密切相關。

  環境污染、不久前的“民工荒”、部分國企被管理層收購改制后原企業職工處境堪憂等問題,已經暴露出一些企業家社會責任意識的嚴重缺失,企業高管的頻頻落馬更將企業家責任感的缺失表現得淋漓盡致。

  呼喚新的企業家責任

  自2002年以來,“企業家的社會責任”一詞頻頻進入公眾視野,呼吁企業家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也成為眼下時髦的話題,提出這一問題的角度形形色色:比如針對在華經營的跨國公司拒絕設立工會、某些企業制假賣假、企業和企業家對捐助慈善事業不熱心、企業拖欠或壓低民工工資等不同現象。

  坦白說,一個身家幾十億元的企業家拿出點錢來回報社會,捐贈公益事業,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了。“2005內地慈善家排行榜”發布,入榜的136位慈善家去年共計捐贈9.85億元的善款,人均724萬元。商界巨子李嘉誠曾說:“不支持公益及慈善事業的企業家,絕不是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此言固然不虛,但企業家做到照章納稅、誠信經營、捐助慈善事業、不拖欠民工工資等,是否便是充分盡到了企業家的責任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誠信經營、遵章守法是企業家得以生存發展的基礎,同時也是構成企業家責任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部分。但“企業家責任”并不止于此,它更包含著企業家群體的精神取向和價值訴求,體現著企業家群體的輻射力和凝聚力。

  中原崛起與企業家責任高峰論壇上,建業住宅集團(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胡葆森作了如此精辟的論述:自然界有著這樣一種現象,凡是落葉的樹木,生長一般比較快,因為回饋土地比較多,所以它會從新一輪的生命周期中獲取更多的養分。

  企業與社會的關系,就像大樹和土壤的關系。首先它從社會獲取營養,自身開始發展,然后不斷地回報社會,使得環境的土壤更加肥沃,然后再汲取更多的社會資源,從而完成新一輪生命周期的循環。事實上,回報社會也是這種內在規律使然。

  作為企業家,做大、做強企業,為社會創造財富,這是企業家之為企業家的立身之本。為此,不斷創新經營和管理,友好地對待公眾、對待員工,把企業做大、做強、做優,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這既是企業家的本職所在,也體現著企業家的責任。

  亞洲投資論壇董事、著名經濟學家溫元凱曾說:“一個具有優良財富品質的富豪,應該是社會的財富形象大使,是一個奮斗和成功的楷模,是一個富有責任感、勇敢承擔社會道義的精英。”

  在一個成熟的市場經濟社會中,一個成功的企業家往往同時也是一個享有盛名的社會慈善家;一個成功的企業家,還必須要承擔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財富榜與慈善榜應是同一個企業家階層的兩張不同的名片。對于很多中國企業家來說,在財富榜上赫赫有名,卻未必在慈善榜上流芳百世。這種背離使得人們覺得我們的企業家階層并不成熟,也與企業家所處的社會地位并不相稱。因此,中國企業家應當把“回饋社會”列入“議事日程”。特別是在今天這樣一個經濟體制、政府職能轉型的時期,更需要企業家的鐵肩擔起道義,為社會的和諧貢獻力量。

  盡管世界各國政府對企業的職責有著不同的期待,各國的法律、法規、條文的相關規定也大相徑庭,但全球表現良好的企業在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方面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責任則有相同之處。

  創造有良知的財富

  如果要為企業家責任尋找一個支點的話,企業家財富責任無疑是最核心的內容。正如著名經濟學家茅于軾所言,企業家有許多責任,但是最主要的責任是生產財富。

  過去的一年,伴隨著中國因素再次成為世界的焦點,人們比以往更多地看到財富故事的花開花落,看到財富人物命運的起起伏伏。一系列以前我們很少觸摸的主題浮出水面——財富究竟意味著什么?財富僅僅代表金錢嗎?財富本身是否也是一種責任?關于財富的保護、財富的倫理、商業的責任與文化的話題,引起了企業家群體越來越多的關注和思考。

  事實上,生產財富作為企業家的本能沖動,如果要上升為一種責任的話,其關鍵是,企業家如何更多、更有效地生產財富,如何創造有良知的財富,而非靠超出法律允許的途徑來達到聚斂財富的目的。這一點,在相繼落馬的企業家身上已經得到了鮮明的驗證。

  一個企業家的財富責任,在體現創造財富的同時,必須充分意識到與整個社會的關系,以不影響社會和諧為基礎,考慮財富與社會各個層面的關系。比如,財富與環保問題、財富與能源問題等。只有創造有良知的財富才是最終能夠推動文明進步的財富。

  眾所周知,沙塵暴幾乎已成為北京春天的一道新“風景”,備受沙塵暴肆虐的北京人痛苦之余仍不忘幽默,向外地朋友發出邀請說“北京漫天黃沙,欲觀賞速來”,連

天氣預報也調侃為“今天小土,明天中土轉大土”。

  然而就是在這種玩笑話中,從2003年10月起,北京首創集團總經理劉曉光、北京九漢天成有限公司董事長宋軍等人,正在試圖阻止這一“天氣預報改版”預言成為現實:100名中國企業家、每人每年捐贈10萬元人民幣、連續10年,籌措1億元的巨款用于沙塵暴的源頭——阿拉善的生態保護。為了用好這筆錢,他們成立了自己的組織——SEE。這是中國新一代環保NGO的標本,在這個標本中,我們可以看到中國企業家厚重的責任感。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吳敬璉曾大發感慨:經濟上的希望和經濟上的富裕不一定就表明我們這個社會是健康的。

  的確,多少年以來,中國的企業家埋頭做事,似乎沒有人在乎他們的責任,也沒有人理會他們有無回報社會,因為即使有也是一種基于自我利益的考慮;與此同時,某些“仇富”心態又導致社會對中國企業家的一些善意“沖動”給予了不健康的猜測和非議,盡管這些合理“沖動”恰恰是中國企業家正在成熟的表現。

  財富意味著責任,唯其承擔了應盡的責任,才會獲得無限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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