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比拼 ETF對壘LOF點燃基金券商激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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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4日 11:10 《財經時報》 | |||||||||
ETF和LOF國內競技的火熱場面,是否是深交所繼中小企業板推出后,再次尋求“復興”的契機 本報記者 鄧妍
這或許是滬深交易所有史以來最為激烈的交鋒,雙方甚至都能感受到“肌膚相碰”的親密。 在經歷了上市資源等系列爭奪戰后,滬深交易所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角逐——產品創新。這一次,兩件用來比拼的創新產品對于國內投資者而言,絕對是個時髦玩意:ETF和LOF。 ETF(Exchange-Traded Funds)又稱交易所交易基金,可像股票一樣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它一般跟蹤標的指數進行被動式投資,在國內常被稱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LOF(Listed Open-end Fund)是指在深交所發行和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簡稱“上市開放式基金”,其不僅具有一般開放式基金長期投資的特征,還具有交易方式多樣、結算效率高及套利機會等優勢。 深交所謀求“復興” ETF最早在1990年誕生于加拿大。截至2004年6月30日,全球共有304只ETF,資產規模達2464億美元。上交所早在2001年就提出最初的ETF設想;2004年1月,華夏基金獲得與上交所合作開發首批ETF產品的資格。 11月25日,中國內地首只ETF——上證50(資訊 行情 論壇)ETF獲準發售的新聞發布會暨承銷簽約儀式在上海召開。與此同時,由深交所牽頭組織、博時基金等共同主辦的六大城市“證券市場形勢分析與展望暨LOF產品投資報告會”湊巧也路演至上海。ETF和LOF同城競技,場面蔚為壯烈。 這種火熱的激情顯然感染著參加報告會的每位成員。11月26日,當深交所專題報告會在北京舉行時,進行專題演講的深交所策劃國際部總監隆武華情不自禁地煽了一把情。 隆武華依然記得,同樣在北京,在短短3個月前的8月,他參加的LOF推介會上,參與者只有6個人。但這一次,參會的各證券公司客戶經理及投資者達800多人的規模,遠遠超過隆武華最多50人參會的預期。隆武華甚至當場示意大家鼓掌以示慶賀。 參會的一位證券公司客戶經理告訴《財經時報》,熱鬧的場面顯示出深交所對LOF的高度重視。在業內看來,由于持續幾年未有新股在深交所上市,深交所一直士氣低迷。對于深交所而言,今年的兩項創新:中小企業板的推出和LOF的正式問世,無疑是深交所“復興”的契機。 隆武華透露,2005年,如何讓LOF迅速形成規模,將是深交所工作的重中之重。 點燃基金、券商雙重激情 這位證券公司的客戶經理同時向記者強調,推介會火爆的另外原因,也在于國內第一只LOF——南方積極配置基金能夠在股市不振之機,依然獲得35.65億元的募集規模。而在同期發行的其余基金,募集規模僅在5億至10億元間。 突出的表現點燃了基金、券商的雙重熱情,更給目前正在發行的博時主題行業基金、中國精選混合型基金這兩只LOF帶來無限憧憬。 對于基金管理公司來說,LOF的推出不僅會增加基金管理費收入,且由于LOF并不一定是消極投資,也可進行積極投資,其管理費率相對較高。此外, LOF的推出還會使基金資產更加穩定,基金投資策略更好實施。 更吸引眼球的是,隆武華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證券公司在LOF的發行中已經開始顯身手。在第一只LOF發行時,代銷的證券公司通過網上認購金額達11.7億元,這意味著1/3的發行量是通過券商的網上認購完成。此數據還不包括券商在網下代銷的數額。 聯合證券、華泰證券、國元證券、金信證券、廣發證券、招商證券、國泰君安證券、平安證券等前十名券商的發行總量占整個網上認購的80%。這對于已經深陷寒冬的券商而言,LOF大有“錢途”可挖。隆武華由此直言不諱的號召廣大還沒有加入LOF名單的券商要加油。 配套措施何時跟進? 值得注意的是,ETF、LOF推出后,還有大量配套措施需要跟進。 在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朱勇看來,ETF推出后,諸如稅率等方面的問題都亟待解決。否則,ETF的稅收優勢將無法體現。 在美國,根據美國稅法,共同基金或投資信托買賣證券的價差收入需繳納資本利得稅,這是ETF和一般開放式基金相比具有稅收優勢的重要前提,也是ETF在美國能夠迅猛發展的主要動力。 在中國,2002年9月,財政部、國稅總局下發《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其中規定“對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和所得稅”及其他三項稅收優惠。 在這一環境下,ETF相對于一般開放式指數基金、甚至是積極管理型的開放式基金而言,不具備任何明顯的稅收優勢。避稅動機這一推動ETF產生和迅速發展的重要因素在國內目前并不存在。朱勇強調,要持續發展ETF,就要重視參與者的成本。 此外,據深交所有關負責人透露,LOF主交易商業務指引將在上周發布。但截至《財經時報》12月3日發稿時止,這項指引仍未面世。 【版權聲明】本文為(媒體名稱)授權刊登之作品,其他網站不得轉載本文全部或部分內容,除非經和訊網-《財經時報》授權許可。 相關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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