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
備受證券市場關注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呼之欲出。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23日聯合發布《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業務實施細則》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是指經依法募集的,投資特定證券指數所對應組合證券的開放式基金,其基金份額用組合證券進行申購、贖回,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據《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根據基金管理人申請,為交易型指數基金提供在上證所網上發售、申購與贖回、交易等的代碼及基金簡稱。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網上和網下兩種方式發售基金份額,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上證所會員可以接受投資者的認購申報。
上證所有關負責人表示,交易型指數基金在中國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不僅有助于吸引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機構和個人儲蓄進入股市,提高直接融資比例,而且能夠活躍二級市場交易,增加市場的深度和廣度。
交易型指數基金(ETF)自1993年在美國首度亮相以來,在全球范圍內發展迅猛。10多年來,全球共有12個國家(地區)相繼推出了280多只ETF,管理資產規模高達2100多億美元。
據悉,作為首只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上證50ETF即將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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