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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國際中國精選混合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5日 05:5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

  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1.中銀國際中國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售已獲中國證監會2004年10月8日證監基金字[2004]154號及2004年11月9日證監基金字[2004]183號文批準。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準并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為上市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發起人和管理人為中銀國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工商銀行,注冊登記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

  4.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04年 11 月 18 日起至2004年 12 月28日,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等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公開發售,同時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或交易所)上網定價方式掛牌發售。

  5.本基金的認購方式分為柜臺(場外)認購和交易所(場內)認購兩種方式。

  6.本基金已經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上網發行資格,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核準,本基金可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具體上市時間屆時將另行公告。

  7.本基金募集對象包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定可以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

  8.本基金在代銷機構網點的柜臺(場外)單筆認購金額不低于1000元,在直銷網點的柜臺(場外)最低認購金額由管理人制定和調整。本基金交易所(場內)單筆認購份額為1000的整數倍且不超過99,999,000份。

  9.認購款項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冊登記人的記錄為準。

  10.就贖回持有期的計算而言,如果該基金份額發生過跨系統轉登記,則最近一個由證券結算系統跨系統轉登記至注冊登記系統的日期將被視為確定贖回持有期的起始日。

  11.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表示該申請已經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登記為準。認購申請一經銷售機構受理,不可撤銷。

  1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2004年 11 月15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的《中銀國際中國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bociim.com)、中國工商銀行網站(www.icbc.com.cn)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直銷申請表格,了解基金發售相關事宜。

  13.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可以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21-3883 4788)咨詢購買事宜。

  14.基金發起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期限做適當調整。

  投資者如需查詢詳細銷售地點,請向有關代銷機構咨詢。如本次發售期間新增代銷機構或代銷機構新增營業網點,則另行公告。

  3.交易所(場內)辦理認購業務的銷售機構

  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國泰君安證券、華夏證券、廣發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銀河證券、聯合證券、中信證券、海通證券、申銀萬國證券、廣東證券、西南證券、華龍證券、大同證券、民生證券、閩發證券、山西證券、北京證券、長江證券、萬通證券、廣州證券、興業證券、天同證券、華泰證券、渤海證券、漢唐證券、大鵬證券、金通證券、萬聯證券、國元證券、湘財證券、東吳證券、東方證券、光大證券、天一證券、上海證券、國聯證券、金信證券、平安證券、華安證券、東北證券、天和證券、南京證券、長城證券、東海證券、泰陽證券、國海證券、第一證券、中原證券、中銀國際證券、財富證券、國都證券、恒泰證券、華西證券、東莞證券、西北證券、國盛證券、新時代證券、齊魯證券。

  本基金募集期結束前獲得基金代銷資格的證券公司可代理辦理投資者通過交易所認購本基金。

  沒有基金代銷機構,但屬于深交所會員的其它機構,可在本基金上市后,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與本基金的買賣。

  (十二)發售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為2004年 11 月 18 日起至2004年 12 月 28 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期限做適當調整,但整個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在本基金募集期屆滿,在基金的募集份額不少于2億份,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認購戶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則依法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并于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 發售方式與相關規定

  (一)發售方式

  本基金的發售包括柜臺(場外)認購和交易所(場內)認購兩種方式。在發售期間,面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先購先得。

  投資者通過直銷網點和代銷網點認購本基金時,采用金額認購的方式,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網定價認購時,采用份額認購的方式。

  (二)柜臺(場外)認購

  1.認購費率結構:

  2.認購份額的計算:

  凈認購金額 = 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 = 凈認購金額×認購費率

  認購份額 =(認購金額-認購費用+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認購費用以人民幣為單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認購份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額。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資產承擔,取得的收益歸入基金資產。

  例:投資者通過柜臺(場外)方式申請認購本基金10,000.00元,假定認購期利息為2元,

  凈認購金額=10,000.00/(1+1.2%)=9,881.42元

  認購費用=9, 881.42×1.2%=118.58元

  認購份額=(10,000.00-118.58+2)/1.00=9883.42份

  3.柜臺(場外)認購的確認及限額規定

  1)投資者認購前,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認購的金額;

  2)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3)當日(T日)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請,投資者通常可在T+2日到網點查詢交易情況,在募集截止日后4個工作日內可以到網點打印交易確認書。

  4)本基金在代銷機構網點的柜臺(場外)單筆認購金額不低于1000元,在直銷網點的柜臺(場外)最低認購金額由管理人制定和調整;

  5)募集期間不設置投資者單個賬戶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和最高認購金額限制。

  (三)交易所(場內)認購

  1.認購費率結構:

  本基金份額的面值為1元,掛牌價格為基金份額面值。會員單位可參照下表設定交易所(場內)認購費率:

  2.認購份額的計算:

  認購費用=認購份額×掛牌價格×認購費率

  認購金額=認購份額×掛牌價格+認購費用

  認購利息結轉份額=認購利息/掛牌價格

  實得認購份額=認購份額+認購利息結轉份額

  認購費用以人民幣為單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認購份額的計價單位為1份。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資產承擔,取得的收益歸入基金資產。

  例:投資者通過交易所(場內)申請認購本基金10,000.00份,假定認購期利息為2元,

  認購費用=10,000×1.00×1.2%=120元

  認購金額=10,000×1.00+120=10,120元

  認購利息結轉份額=2/1.00=2份

  實得認購份額=10,000+2=10,002份

  3.交易所(場內)認購的確認及限額規定:

  1)投資者認購前,需按會員單位規定的方式備足認購的金額;

  2)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3)本基金交易所(場內)單筆認購份額為1000的整數倍且不超過99,999,000份;

  4)募集期間不設置投資者單個賬戶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和最高認購金額限制。

  (四)募集資金利息的處理方式

  認購款項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的份額保留至1份,余額計入基金資產。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三 柜臺(場外)開戶及認購程序

  (一)投資者提示

  1.投資者通過柜臺(場外)方式認購本基金時應使用中國結算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已有深圳開放式基金帳戶的投資者不必再辦理開戶手續,可直接認購。

  2.已有深圳A股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直接辦理開放式基金賬戶注冊手續。辦理時,請提交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代碼卡。

  3.擁有多個深圳A股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注冊為開放式基金賬戶。為了日后方便辦理基金份額跨系統轉登記,建議投資者通過交易所(場外)認購、上市交易買賣開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該注冊賬戶。

  4.尚無深圳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直接辦理開戶,中國結算將為其配發深圳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同時將該賬戶注冊為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對于配發的深圳證券投資基金賬戶,投資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銷機構提供的賬戶配號憑條,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打印深圳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為了日后方便辦理基金份額跨系統轉登記,建議投資者通過深交所認購、買賣上市開放式基金也只使用配發的基金賬戶。

  5.已通過直銷網點或代銷機構辦理過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注冊手續的投資者,可在原處直接認購本基金。擬通過其他代銷機構或直銷網點申報認購本基金的,須用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在新的代銷機構或直銷網點處辦理開放式基金賬戶注冊確認。

  (二)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序

  1.本公司直銷中心聯系方式

  中銀國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客戶服務電話:021-3883 4788 / 傳真:021-6887 2488

  電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im.com

  2.開戶和認購辦理時間:2004年11月 18 日至2004年 12 月 28日9:00-17:00(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3.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申請開戶時須遞交以下申請材料:

  個人投資者

  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代碼卡(如有);

  填妥的經本人簽字確認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護照)。

  個人投資者開戶原則上須本人親自辦理,如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委托代辦書、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機構投資者

  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代碼卡(如有);

  填妥的加蓋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的《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加蓋公章)或有效注冊登記證書副本及其復印件(加蓋公章);

  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預留印簽;

  授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護照);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

  2)申請認購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個人投資者

  填妥的經本人簽字或蓋章《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護照);

  銀行付款憑證/劃款回單聯復印件。

  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委托代辦書、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機構投資者

  填妥的《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加蓋預留印鑒);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銀行付款憑證/劃款回單聯復印件。

  3)認購資金的劃撥

  投資者在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認購資金劃入本公司指定的下述任意一直銷專戶:

  (1)賬戶名稱:中銀國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044654-8180-12583628025001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中銀大廈支行

  (2)賬戶名稱:中銀國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1001190729013313658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第二營業部

  (3)賬戶名稱:中銀國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31001520313050004241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

  4.注意事項

  本直銷中心不受理投資者以現金方式提出的認購申請;

  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當天可申請認購,但認購的有效要以基金賬戶開立成功為前提;

  投資者開戶時須預留銀行賬戶,該銀行賬戶作為投資者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的戶名應與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投資者應在提交認購申請的當日16:00前足額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直銷專戶,否則視同認購無效;

  如投資者已劃付認購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認購手續的,視同認購無效;

  投資者T日提交的開戶和認購申請,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銷中心查詢確認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本公司網站查詢;

  直銷中心辦理地址:上海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中銀國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銷中心網上交易網址:http://www.bociim.com。

  (三)通過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序

  個人投資者

  1.開戶和認購辦理時間:2004年 11 月 18 日至2004年 12 月 28日9:00-16:0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照常營業)(注:周六、周日和節假日為申請預錄入)

  2.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個人投資者申請開戶時須遞交以下申請材料:

  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代碼卡(如有);

  填妥的經本人簽字確認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城借記卡;

  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護照)及復印件。

  個人投資者開戶原則上須本人親自辦理,如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委托代辦書、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2)個人投資者提出認購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的經本人簽字或蓋章《認購申請表》;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城借記卡;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交易卡。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接收到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后,將自動向本公司提交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本公司確認后投資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網點打印基金開戶確認書和認購業務確認書。

  機構投資者

  1.機構開戶及認購時間:2004年 11 月 18 日至2004年 12 月28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2.開立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賬戶

  1)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代碼卡(如有);

  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投資者填寫并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和與資金賬戶一致的預留印鑒的開戶申請表;

  授權委托書(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機構公章);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護照);

  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單位公章)。

  2)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開立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賬戶后,可提出基金認購申請。提出認購申請時應提供加蓋印鑒的認購申請表;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接收到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后,將自動向本公司提交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本公司確認后,投資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網點打印基金賬戶開戶確認書和認購業務確認書。

  (四)通過中國工商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序

  個人投資者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 11 月 18 日至2004年 12 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或賬戶注冊)及認購程序:

  1)向代銷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或賬戶注冊)手續:

  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基金賬戶代碼卡(辦理賬戶注冊時需要);

  本人現時有效的法定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人證、護照等,下同);

  填妥《基金交易賬戶開戶申請書》和《代理 基金公司基金賬戶業務申請書》。

  投資者可于T+2日以后通過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理基金業務網點辦理開戶確認手續。

  2)開戶(或賬戶注冊)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

  中國工商銀行牡丹靈通卡或理財金賬戶卡;

  《代理 基金申/認購申請書》。

  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認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該行網站、電話銀行中心(95588)查詢。

  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接受認購申請后,當即向投資人提供繳款回執;投資人于發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該行基金代銷網點辦理認購業務確認手續。

  3)注意事項:

  個人投資者在中國工商銀行進行開放式基金買賣使用的資金賬戶必須是唯一的,通過中國工商銀行已申/認購其他開放式基金的客戶在中國工商銀行申/認購中銀國際中國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需提交首次進行開放式基金買賣時使用的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

  未在工行開立過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人應先開立該公司的基金賬戶,一位個人客戶只能開立一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開放式基金賬戶。

  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在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基金時不接受現金,投資者必須預先在用于認購基金的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中存入足額的資金。

  個人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中的人民幣活期結算賬戶。

  個人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公布的個人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工行代銷具體事宜,請以中國工商銀行公告為準。

  機構投資者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 11 月 18 日至2004年 12 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或賬戶注冊)及認購程序:

  1)向代銷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基金賬戶代碼卡(辦理賬戶注冊時需要);

  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它組織則須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經辦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法人授權委托書;

  填妥的《基金交易賬戶業務申請書》和《代理 基金公司基金賬戶業務申請書》并加蓋公章。

  投資者可于T+2日以后通過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理基金業務網點辦理開戶確認手續。

  2)開戶(或賬戶注冊)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

  《代理 基金申/認購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認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該行網站、電話銀行中心(95588)查詢。

  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接受認購申請后,當即向投資人提供繳款回執;投資人于發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該行基金代銷網點辦理認購業務確認手續。

  3) 注意事項:

  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工商銀行進行本基金買賣使用的資金賬戶必須是唯一的。通過中國工商銀行已申/認購其他開放式基金的客戶在中國工商銀行申/認購中銀國際中國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需提交首次進行開放式基金買賣時使用的客戶自助卡。

  未在工行開立過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人應先開立該公司的基金賬戶,一個機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開放式基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在代銷網點申請認購基金時,其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必須有足額的認購資金。

  機構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中的人民幣結算賬戶。

  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本公司公布的機構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工行代銷具體事宜,請以中國工商銀行公告為準。

  (五)交通銀行代銷網點辦理開戶(或賬戶注冊)和認購流程

  個人投資者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 11 月 18 日至2004年 12 月 28 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個人客戶購買基金基本程序(下述三項業務可同時辦理):

  1)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已在交通銀行開立過基金交易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直接開通中國結算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即可);

  2)開立中國結算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

  3)認購基金。

  3.個人客戶辦理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時,需本人親自到網點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辦妥的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

  2)本人法定身份證件原件;

  3)填妥的開通基金交易賬戶申請表。

  4.個人客戶辦理開通中國結算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時,需本人親自到網點并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代碼卡(如有)。

  2)已開立基金交易賬戶的借記卡;

  3)客戶填寫的開通基金賬戶申請表。

  5.個人客戶辦理認購申請時,需先存入足夠資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存有足夠資金);

  2)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銀行的說明為準。

  機構投資者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 11 月 18 日至2004年 12 月 28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發售)。

  2.機構客戶購買基金基本程序(下述三項業務可同時辦理):

  1)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已在交通銀行開立過基金交易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直接開通中國結算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即可);

  2)開通中國結算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

  3)認購基金。

  3.機構客戶辦理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時,需指定經辦人親自到網點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2)機構對基金業務經辦人員的授權書(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機構代碼證;

  4)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5)填妥的開立基金交易賬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個該基金代銷網點的資金結算賬戶為基金結算賬戶,用以對所有基金交易業務的資金清算。

  4.機構客戶辦理開通中國結算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時,需到網點并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代碼卡(如有)。

  2)《交通銀行代銷基金交易卡》(開立基金交易賬戶后發放);

  3)填寫的開通基金賬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4)經辦人身份證件。

  5.機構客戶辦理認購申請時,需在銀行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資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銀行代銷基金交易卡》;

  2)填寫的代銷基金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認購款項的有效結算憑證;

  4)經辦人身份證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銀行的說明為準。

  (注:有關銀行代理發行具體事宜以當地銀行發售公告為準)

  (六)券商代銷網點辦理開戶(或賬戶注冊)和認購程序

  1.受理開戶(或賬戶注冊)及認購的時間:2004年 11 月 18 日至2004年 12 月28日9:30至15:0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2.開立資金賬戶(已在代銷券商同一代銷網點開立了資金賬戶的投資者不必再開立該賬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3)填妥的《資金存款憑條》并存入相應資金。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4)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開戶(或賬戶注冊)須提交的材料:

  個人投資者須提供以下資料:

  1)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代碼卡(辦理賬戶注冊時需要);

  2)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資金賬戶卡。

  機構投資者應指定經辦人到網點并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代碼卡(辦理賬戶注冊時需要);

  2)填妥的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3)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機構公章);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7)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8)資金賬戶卡。

  4.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提出認購申請須提交以下資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認購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資金賬戶卡。

  機構投資者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提出認購申請須提交以下資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5)資金賬戶卡。

  5.注意事項

  1)投資者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開立資金賬戶和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具體手續可能有所區別,請投資者仔細閱讀代銷網點的業務公告或咨詢代銷網點的相關工作人員;

  2)投資者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認購本基金的方式包括電話、互聯網、磁卡自助、熱自助等,具體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銷網點的規定為準;

  3)投資者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查詢認購確認情況的方式可能有所區別,以代銷網點的規定為準;

  4)個人投資者若委托他人辦理開戶和認購事宜,須按照代銷券商代銷網點的要求提供授權委托書等證明文件;

  5)其他有關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認購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銷券商代銷網點的說明為準。

  (注:券商代銷網點代理發行具體事宜以券商代銷網點規定為準)

  四 交易所(場內)開戶及認購

  (一)開戶

  1.投資者通過交易所(場內)認購開放式基金,須開立中國結算深圳證券賬戶或A股賬戶。具體賬戶開立手續請參見中國結算的相關業務規則以及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各開戶代理網點的說明。

  2.已有中國結算深圳證券賬戶或A股賬戶的投資者,無須再辦理開戶手續。

  (二)認購

  1.投資者通過交易所(場內)認購開放式基金,須在具有代銷開放式證券基金資格的深交所會員單位開立資金賬戶,并存入足額認購款項。

  2.投資者可通過填寫認購委托單、電話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開立資金賬戶的證券經營機構申報認購。認購申請可多次申報,認購申請一旦受理,不得撤銷。

  3.投資者認購時須提交的材料參見各深交所核準的證券經營機構的相關說明。

  五 基金的上市

  (一)上市交易的時間

  經深交所核準后,本基金將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過二個月內于深交所上市交易。在確定基金上市交易的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最遲于上市交易前三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上公告。

  (二)上市交易的地點

  深交所

  (三)上市交易的規則

  1.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及深交所其它相關業務規則的規定。

  2.本基金上市交易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本基金交易委托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人民幣。

  4.本基金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額凈值。

  5.本基金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自上市首日起實行。

  (四)上市交易的費用

  本基金的上市交易費用收取標準比照封閉式基金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交所掛牌交易,交易行情在深交所行情發布系統揭示。深交所行情發布系統將同時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凈值。

  (六)上市交易的停復牌

  本基金的停復牌,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的規定執行。

  (七)暫停上市的情形和處理方式

  發生下列情況時,深交所將暫停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1.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連續二十個工作日低于1000人;

  2.基金總份額連續二十個工作日低于2億份;

  3.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暫停其上市;

  4.深交所認為須暫停上市的其他情況。

  發生上述暫停上市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在接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通知后,應當立即在指定媒體上刊登暫停上市公告。

  (八)恢復上市公告

  暫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可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核準后,可恢復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上刊登恢復上市公告。

  (九)終止上市的情形和處理方式

  發生下列情況時,深交所終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1.自暫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內未能消除暫停上市原因的;

  2.基金合同終止;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上市;

  4.深交所認為須終止上市的其它情況。

  發生上述終止上市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在報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終止本基金的上市,應當立即在指定媒體上刊登終止上市公告。

  六 清算與交割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全部放在基金募集專戶中,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任何人不得動用基金成立時,認購款項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冊登記人的記錄為準。

  本基金權益登記由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發售結束后完成。

  七 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在本基金募集期屆滿,在基金的募集份額不少于2億份,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認購戶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招募說明書可以停止發售。注冊登記機構分別就深交所以上網定價方式發售、通過銷售機構的網點募集的認購資金出具資金證明并將認購款項扣除相關費用后匯至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十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并于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若本基金合同不能成立,基金發起人將以其自身固定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本基金將把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后三十日內退還給基金認購人。

  八 本次基金發售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中銀國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法定代表人:平岳

  執行總裁:陳儒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電話:(021)38834999

  傳真:(021)68872488

  聯系人:王儉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日期: 1984年1月1日

  電話:(010)66106878

  傳真:(010)66106904

  (三)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公司名稱:中銀國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法定代表人:平岳

  執行總裁: 陳儒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電話:(021)38834999

  傳真:(021)68872488

  聯系人:王儉

  2.代銷機構

  1)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 肖鋼

  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電話:(010)66594856

  傳真:(010)66594853

  聯系人:忻如國

  2)中國工商銀行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電話:010-66107900

  傳真:010-66107914

  聯系人:田耕

  3)交通銀行

  注冊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方誠國

  電話:(021)58781234

  傳真:(021)58400370

  聯系人:王瑋

  客戶服務電話:95559

  網址:www.bankcomm.com

  4)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聯系電話: 68604866

  聯系人:張靜

  公司網址:www.bocichina.com

  5)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 王開國

  電話:(021)53594566-4125

  傳真:(021)53858549

  聯系人: 金蕓

  客戶服務咨詢電話:(021)962503

  網址:www.htsec.com

  6)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021)62580818-177

  傳真:(021)62583439

  聯系人: 顧文松

  客戶服務咨詢電話:400-8888-666

  網址: www.gtja.com

  7)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36、38、41、42樓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電話:(020)87555888

  傳真:(020)87557985

  聯系人:肖中梅

  地址:www.gf.com.cn

  8)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福州市湖東路99號標力大廈

  法定代表人:蘭榮

  客服電話:(021)68419125

  聯系人:繆白

  聯系電話:(021)68419125

  公司網站:www.xyzq.com.cn

  9)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

  法定代表人:吳萬善

  電 話:(025)84457777-721

  聯系人:袁紅彬

  客戶咨詢電話:(025)84579897

  網址:www.htsc.com.cn

  10)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浦東大道720號20樓

  法定代表人:肖時慶

  聯系電話:(021)68562200-3019

  客服熱線:(021)962506

  聯系人:盛云

  公司網址:www.dfzq.com.cn

  11)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深圳八卦三路平安大廈三樓

  法定代表人:楊秀麗

  聯系電話:(0755)82400862

  聯系人:任磊

  公司網址:www.pa18.com.

  12)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河南省鄭州市經三路15號廣匯國際貿易大廈11樓

  法定代表人:張建剛

  聯系電話: 0371-5585610

  聯系人:梁錦寶

  公司網址:www.ccnew.com

  13)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黎曉宏

  聯系電話: 010-65178899-86073

  聯系人:權唐

  公司網址:www.csc108.com

  14)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號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聯系電話: 0551-5161666

  聯系人:唐泳

  公司網址:www.huaans.com.cn

  15)東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138-1號

  法定代表人:李樹

  聯系電話: 0431-5096710

  聯系人:高新宇

  公司網址:www.nesc.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它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并及時公告。

  (四)注冊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7號投資廣場23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7號投資廣場23層

  法定代表人:陳耀先

  成立日期:2001年3月30日

  電話: (0755)25938094

  傳真:(0755)25987538

  聯系人:朱立元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北京市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外東環南路2號北京招商局大廈12層

  上海辦公室: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 號11樓

  負責人:吳鵬

  聯系電話: (021)50372668

  傳真: (021)50372678

  經辦律師:趙靖 張堅

  (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昌路568號

  法定代表人:楊紹信

  電話:(021)61238888

  傳真:(021)61238800 聯系人:陳兆欣 經辦注冊會計師:王笑 陳玲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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