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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業協會呼吁合理收取信托監管費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 03:03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但有為 近日,財政部綜合司和銀監會財務會計部聯合召開了“銀行業監管收費座談會”。在此次會議上,中國信托業協會有關負責人呼吁有關部門對信托業按照一個合理標準收取監管收費,并為此提交了正式的書面意見函。 根據銀監會舊的監管收費標準,監管收費分為機構監管費和業務監管費,機構監管費按照被監管機構實收資本的0.08%計收。業務監管費按照被監管機構的資產規模分檔遞減,分段計收。具體比例是:資產在3萬億以下,按資產的0.02%收取;3-4萬億部分,按0.015%收。4-5萬億部分,按0.01%收;超過5萬億部分不計收。 信托業協會負責人認為,如果按照資產規模收費,應當將信托財產剔除在計提資產之外,這不僅是因為信托財產不是信托公司的資產,信托財產的管理風險由委托人和受益人承擔,而且是因為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財產多種多樣,有些種類的信托財產的管理報酬費率極低,總體而言收費費率也不高,按照原先的標準收費有些信托業務甚至可能出現收入倒掛的情況。 “如果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收費,應當考慮信托公司處于發展的起步期、目前正處于業務轉型的過渡時期等因素,從低考慮收費標準;如果按照業務種類收費,收費標準應該統一,銀行的委托理財業務不收取監管費,信托公司的同類業務也不應該收費!痹撠撠熑酥赋觥 銀監會有關人士表示,鑒于信托公司的主要資產形式為信托資產和委托資產,主要獲得的是傭金收入,按資產總額的一定比例收取業務監管費確有不盡合理之處。 據悉,財政部、銀監會將在充分考慮信托業的切實情況的基礎上制定新的收費辦法。 相關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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