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成:銀信戰略融合是中國信托業的現實選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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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7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首先,過去幾年中,銀行業的轉型已經開始,銀行業的改制和上市極大地提升了銀行業的財務狀況,并大大化解了銀行業積累多年的整體風險。在金融開放的初期,內資銀行足以憑借豐富的網絡資源和本土化的優勢,與外資大行在一個平臺上競爭;其次,證券業也在經歷了多年整頓之后,行業整合接近尾聲。國有資金開始向部分證券公司注資,新盈利模式的培育,也已經初見成效。參與資產證券化、企業年金管理、發行資產管理計劃、權證創設,以及正在醞釀中的融資融券等,都為證券業在開放前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使其在面臨外資沖擊時有一定的應對實力;再次,保險業經過幾年的快速發展,寡頭壟斷的局面正在被逐步打破。但中人壽、人保這樣的行業壟斷者在面臨目前僅占有很小市場份額的外資機構的競爭時,仍可以做到氣定神閑。而在 “速度第一”的主基調下,今年國內保險業仍將再為開放作最后準備,迎接挑戰。而基金管理公司,早已通過大量的合資,和外資金融機構或專業機構有了充分的融合。 相對而言,信托業受到的沖擊最大。因為,幾乎所有的境內外金融機構,無一例外的將爭奪理財市場作為布局中國的主要戰略。這對于剛剛確立以理財作為本業的國內信托而言,已經形成一個巨大的擠壓態勢。因此選擇銀信戰略融合已經成為信托業極為迫切的戰略步驟。 □ 邢 成 在中國金融日益走向混業,“混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管理模式呼之欲出,銀行、保險、證券都躍躍欲試的時候,信托業卻仍處于盤整當中。多重限制進一步削弱了信托占領新領域的競爭力,僅靠信托業自身的力量擺脫困境,短期內仍比較困難。從世界范圍來看,與銀行有著良好互補性的信托,大多與銀行有著緊密地聯系。目前我國信托業行業整合尚未完成,外資進入又帶來日益激烈的競爭。因此,對我國的信托公司而言,謀求與銀行實現戰略合作、緊密融合,或者通過金融控股等方式與銀行相結合,既是當前宏觀環境下求生存的現實選擇,恐怕也將是我國信托業的最終歸宿。 混業趨勢下銀信合作的可行性 (一)市場定位具有交叉性 由于歷史淵源和目前特定的市場環境,信托投資公司作為地方性金融機構大多都具有一定的政府背景,同時由于“一法兩規”背景下信托公司回歸本業時間較短,信托市場極不成熟,尚需一個逐漸培育的過程。因此目前我國信托投資公司絕大多數都選擇了基礎設施建設、公共事業項目和地方的重點建設項目作為信托業務的重點領域,由于基建信托產品具有信譽好、風險低等諸多優點,它一直是信托業務中具有廣泛市場空間和巨大需求的產品。據統計,與2004年相比,2005年投向基礎設施建設的信托產品超過了房地產行業,信托產品的數量和規模分別達到了119個和145.04億元,高居榜首(見圖)。 銀行中以國家開發銀行為例,國家開發銀行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策性金融機構,資金主要投向基礎設施、基礎產業、支柱產業以及其配套工程的重大項目,如電力、鐵路、公路、通訊、石油石化等全國的基礎設施,積極支持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等區域發展戰略的實施。特別是近年來重點加大了對各地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此外,建設銀行的主要業務如:房地產開發貸款、住房按揭貸款業務等重點服務領域與信托公司的房地產信托等重點業務領域也有極強的交叉性,兩類金融機構的一些主要業務市場定位非常接近,這就為雙方的業務合作奠定了一個極為扎實的基礎。 (二)業務內容具有關聯性 按照《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托投資公司的經營范圍共包括十三項,主要包括受托經營資金信托業務;受托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托業務;受托經營法律、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以及其他中介業務和自有資金投融資業務等。 信托公司上述廣泛而特有的業務手段和經營范圍為與銀行開展深層次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臺,不僅可以靈活運用信托的融資功能直接為銀行開展的各種基本建設貸款、技術改造貸款、設備儲備貸款的傳統業務提供多元化的融資渠道,而且還可以組合運用信托的其他功能,與銀行創新開展的聯合貸款、直接銀團、間接銀團、委托管理資產等密切結合,不斷開展金融創新,從而為銀行建立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籌集和引導社會資金用于經濟建設,以融資推動信用建設,在市場和政府之間催化、孵化新型的投融資體制,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業務手段具有互補性 在我國分業管理的金融體制下,信托公司具有獨特的制度優勢,是我國目前唯一能夠橫跨三大市場進行直接投資和融資的金融機構,因此其業務手段具有多樣性和靈活性。但由于歷史上走過一些彎路,以及某些政策的約束,其行業規模相對較小,專業能力還有待提高,項目資源較為匱乏。 銀行雖然在現行政策環境下金融功能和相關資源十分強大,但在業務模式和領域上存在一定的政策制約。其中最為突出的是,業務邊界十分嚴格,除存、貸匯等傳統業務之外,開展創新業務需要較為繁雜的程序和嚴格的約束;此外,業務門類單一,服務手段短缺,利潤來源受限等均構成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開放格局下與境外金融機構競爭中的劣勢。雖然近年來不斷探索,積極貼近市場,但仍存在一些不可逾越的政策障礙。 正是基于上述信托公司和銀行各自的優勢和局限性,政策約束具有差異性,使得二者的業務手段具有極強的互補性,如果運用得當,配合充分,定能取得優勢互補,戰略多贏的效應。 (四)發展戰略具有契合性 信托業當前正處在一個關鍵的歷史轉折期,經過重新登記以后的信托投資公司,資產質量、管理水平、人才建設以及整體實力都有了較為明顯的改善和提升,在目前的宏觀政策環境下具有較大的后發優勢,特別是進入2004、2005年以來,信托功能進一步被廣泛重視,信托獨特的資產管理制度優勢越來越多地被應用于重大的金融創新領域中,如信貸資產證券化、年金基金管理、社保基金管理等。進而為與銀行進行高層次、大規模的合作搭建了一個廣闊的平臺。信托公司應不斷探索和建立較為完善的核心盈利模式,制定明確的發展戰略,順應金融體制混業管理的發展趨勢,通過與其他金融機構開展深層次、全方位戰略性合作,積極開展規范意義上的資產管理業務,以產業投資基金作為專屬性的核心業務手段,以金融控股集團作為中長期的發展目標,迅速將整個信托業做大、做強、做優。 銀行近年來運用國家信用的高能量,把資源優勢和人才優勢結合起來,發揮連接客戶與市場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以外匯理財、人民幣理財業務為切入點,強勢開展委托理財業務、資產管理業務和各類銀行中間業務,推進投融資體制建設、法人建設、現金流建設和信用建設。促進體制建設和市場發育,支持經濟發展。特別是2005年中國銀監會頒布《商業銀行人民幣理財業務暫行管理辦法》以來,銀行以市場經濟成熟的金融工具為基礎,探索資產管理業務,創新應對理財渠道約束的方法和途徑,不僅緩解了渠道約束,分散了風險,同時也擴大了銀行對經濟的貢獻度和影響力,增加了應對外資金融機構的競爭能力,發揮了金融創新的獨特作用和優勢。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引導和帶動其他金融機構參與到制度建設和體制創新中來,分享開放創新的成果,形成應對混業時代來臨的競爭能力。 綜上,信托投資公司和銀行的業務發展戰略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從而為深層次的戰略合作創造了重要條件,同時在市場化原則的前提下,使雙方的綜合盈利能力得以提升,實現利益共享。 信托公司 與商業銀行合作現狀 2005年,信托公司和銀行之間的合作進一步加強,其深度和廣度遠遠超過了僅限于代理銷售信托產品的淺層面的合作。托管、擔保、資產置換、鏈接貸款、證券化、股權代持、聯合開發等帶有強烈混業趨勢的銀信合作模式,層出不窮,成為2005年信托公司高科技產品中最搶眼的一個亮點。 (一)從“與虎謀皮”到戰略雙贏 從2002年愛建信托發行第一個信托產品開始,信托投資公司不約而同地選擇了商業銀行作為其代銷信托產品的金融機構,一方面利用銀行網點眾多的便利條件,另一方面借用銀行在社會上良好的信譽,信托產品可以迅速被廣大投資人接受和認可,這實際上也是信托公司面對現實的必然選擇。 由于在雙方合作初期,商業銀行對信托產品和信托功能了解不多,加之合作層次極為低下,合作領域十分狹窄,所以這種單一、初始的代理銷售關系曾一度被形容為“與虎謀皮”的關系。經過幾年來的磨合與探索,信托公司與商業銀行在市場原則和利益共享的前提下,合作模式和領域已由簡單的代理銷售發展到客戶資源共享和業務創新設計以及技術保障支持等諸多方面。 (二)托管信托資產 信托公司開展集合資金信托業務不斷的發展和規范,委托銀行托管就是其中很重要的舉措。根據《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信托公司開展集合資金信托業務需要分別管理,分別記賬,最規范的做法就是委托商業銀行進行資金托管。目前大部分新設立的資金信托都委托合作銀行進行信托資金托管。由于信托資金規模可觀,信托公司將募集到的信托資金與指定商業銀行合作進行托管,可以大幅增加商業銀行的資產。又因為信托公司在開展資金信托業務的時候一般都設計了嚴格的風險防范措施,要求資金運用方提供相應抵押、質押或擔保方式,確保信托資金到期安全,所以這一部分增加的資產,均為低風險的優良資產。 (三)不良資產處置,盤活固化資產 2003年6月,中信信托與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推出了華融處置資產信托項目,雖然不是信托公司直接與商業銀行的合作,但產品設計的原理和信托方案本身,體現了以信托方式解決銀行業務問題的本質,充分發揮了信托解決此類問題的強大優勢。該信托產品的出現,已經涉及到了與銀行實際業務的實質性合作,是信托公司與銀行業務合作向縱深發展的一個典型案例。華融處置資產信托項目,是一個信托分層處置不良資產的方案,也是將信托公司與商業銀行推向實質性業務合作的一個開端。 在實踐中發現,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商業銀行本身,在銀行資產處置方面,都存在巨大的需求,而且不僅僅限于不良資產。有數據顯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方面效率很低;而商業銀行,特別是老牌國有商業銀行,在多年的業務操作中,也積累了大量不良信貸資產,信托投資公司以其自身的制度優勢和業務手段的多樣性,介入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業務的前景非常廣闊。 (四)資產證券化,優化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結構 “國家開發銀行2005年第一期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托”是國內首個ABS項目,由中誠信托投資公司作為發行人和受托人,于2005年12月推出,發行總額為41.7727億元,分三檔。其中優先A檔為29.2409億元,加權平均期限為0.67年,固定利率,招標確定的票面利率為2.29%;優先B檔為10.0254億元,加權平均期限為1.15年,浮動利率,招標確定的利差為45BP(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基準,票面利率為2.7%);次級檔為2.5064億元,加權平均期限為1.53年,折算的預期收益率為12%。“中國建設銀行建元2005-1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為國內首只MBS項目,由中信信托投資公司作為發行人和受托人,于2005年12月推出。合計發行30.18億元。 其創新價值有四:1、全國第一支ABS和MBS資產證券化產品,實現中國ABS和MBS產品零的突破;2、信托公司第一次正式被確定為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受托人;3、合法突破信托產品200分限制,公開發行;4、實現產品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完全流通。 (五)信托產品銀行質押貸款,解決信托產品流動性問題 為了解決信托產品流動性的難題,信托公司創新性地與商業銀行開展了信托產品的銀行質押貸款業務,此項業務的開展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制約信托發展的流動性問題,并創造了信托公司、商業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多贏”局面。信托產品銀行質押貸款業務的設計原理是,根據信托公司與商業銀行的協議,委托人在信托期間,可以持《信托合同》到指定商業銀行申請貸款,申請貸款的額度根據信托項目的情況和信托合同的標的,最高申請到合同標的90%-95%的商業銀行貸款。信托公司通過與商業銀行的合作,可以為其客戶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務;商業銀行可以不承擔任何風險,得到一批優質信貸資產,增加其資產規模;委托人滿足了信托期間內信托資金變現的現實需求,可以說信托產品的銀行質押貸款業務是名副其實的多贏之舉。 (六)改善銀行資本充足率 2005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報告》,2005年3月銀監會頒布了《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其中《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的規定剛性極強:到2007年1月1日,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充足率不低于4%,到期如果資本嚴重不足(資本充足率不足4%,或核心資本充足率不足2%),監管部門則要對商業銀行高層管理人員進行調整,甚至可能實行接管或機構重組、撤銷。部分商業銀行雖然采用配股、可轉債或發行次級債等方式充實資本金,但大規模的融資容易引發市場的負面效應;且發行次級債不能改變銀行資產規模及風險權重,故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資本金不足的問題。而通過與信托投資公司進行合作,把一部分優質資產進行資產證券化運作,可以將貸款從資產負債表內轉移到資產負債表外,釋放出銀行資本。由于表內資產沒有增加,在擴大業務的過程中,銀行無需通過增加資本金來解決資本充足率的問題。 (七)優化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結構 目前銀行“短存長貸”的矛盾突出,銀行資產負債期限明顯不匹配,導致流動性風險不斷加大。目前不少銀行已接近或超過監管部門規定的中長期貸款比例上限。通過SPT方式將信貸資產證券化,可以將流動性較差的中長期貸款變換為表外資產,并同時獲取高流動性的現金資產,從而消除或緩解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壓力。同時,商業銀行通過信貸資產轉讓信托模式,以部分利差為成本,提前收回本金,也可收到提高資產流動性的效果,提高貸款的周轉率,增加銀行的收益率。運用特殊目的信托運作信貸資產證券化,為銀行建立了一個全新的資產負債管理平臺,銀行可以靈活地對流動性、收益性和安全性的需求作出安排,信托公司也可以從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中逐漸建立創新業務模式,形成核心盈利模式,鍛煉一支專業化的信托經理隊伍。 (八)發行理財卡,增加銀行的中間業務 2003年以來部分信托公司與商業銀行合作推出了理財卡,就是在商業銀行原理財卡的基礎上增加了可以購買指定信托公司系列信托產品的功能。此項業務不過是代理銷售信托產品的一種升級,因為一般信托公司與該商業銀行都有托管協議,無論投資人是通過銀行柜臺購買信托產品,還是用理財卡購買信托產品,其沉淀的資金還是要放在該商業銀行,所以對銀行來說不僅增加了其中間業務的收入,而且豐富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品種。 我國銀信合作三大趨勢 我國信托投資公司與銀行的合作具有明顯的向好趨勢。從淺層次的合作逐漸向資本層次發展,由個案合作逐漸向戰略合作發展,由單一合作逐步向立體化合作發展,經過3年多的發展,已經初步形成了互動性、深層次、多元化、立體性的合作局面。并且在合作中始終伴隨著業務創新和金融的合作,這為中國金融監管逐漸向混業模式過渡提供了寶貴的經驗積累和準備。 (一)互動性合作趨勢 信托公司與銀行的合作最初是以信托公司的實際需求為基礎的,因此多以信托公司為主要發起人,體現為明顯的單向性和不平衡性。經過信托公司自身實力和業務能力的增強,以及信托制度優越性的逐步顯現,雙方的合作逐漸呈現出互動、雙向的特點,銀行利用信托獨特的制度安排和靈活的金融手段,更主動地與信托公司進行合作,積極介入到金融信托產品創新中來,甚至更多地運用信托的思維去解決很多復雜的問題,創造了更多新型的金融產品。在信托公司與銀行“代收付”合作中,往往由“代收付”引發雙方“回購”、“受益權質押貸款”、“投資管理”和“擔保”'等雙向性、互動性合作。去年在此基礎上更推出信貸資產證券化、銀行股權代持等高層次的互動合作。 (二)深層次合作趨勢 信托與銀行的合作逐漸向縱深發展的趨勢是最為明顯的。2005年共有118個信托計劃涉及到銀信合作,總規模125.43億元,其中銀行信貸資產轉讓規模為18.11億元,銀行提供擔保或后續貸款等的信托計劃總計107.32億元。與銀行開展合作次數最多的是深圳國投,共發行信托計劃18個;規模最大的是平安信托,融資規模達23.21億元。與信托公司開展銀信合作的銀行中,國開行數量最多,其次是興業銀行和廣發銀行。與國開行合作的信托計劃有44個,其中有43個是提供擔保或提供后續貸款。 去年銀信深層次合作最具代表意義的重大創新是天津信托發行的渤海銀行股權信托。2005年9月28日,天津信托推出“渤海銀行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資金用于與其它有資質的投資者共同發起設立渤海銀行,募集金額5億元購買渤海銀行10%股權,期限20年。該產品首創自然人入股商業銀行;首創信托期限最長;首創該買起點最高;首創結構性固定金額份額化發行;首創不進行任何方式的預期收益表示的集合資金信托;首創預收發行費用銷售。 此外,特別引人關注的還有2005年12月新華信托與中國農業銀行合作發行的房地產信托產品,募集資金達10億元左右,這是目前國內最大的房地產開發信托融資項目。這一個項目改變了信托公司過去一直為中小項目提供融資的做法,開始參與特大型房產項目的開發,成為房地產行業重要的角色。該信托產品實際上是銀、信之間深層次、全方位、戰略性立體合作的經典案例。其間,雙方在項目資源、客戶資源、營銷網絡以及信用擔保等諸多領域均突破性的實現了深層次、全方位的戰略合作。 (三)多元化合作趨勢 信托公司與銀行的合作已經不僅僅限于某一個項目或者某一個領域的合作,雙方為了更穩定的合作,往往追求一種全方位、多元化的合作。目前,僅銀行在資金信托計劃業務中已經開展的業務至少可概括為:“代收付”、“信托資產托管”、“回購”、“受益權質押貸款”、“投資管理”、“聯合開發”、“資產置換”、“銀團融資”和“擔保”等諸多方面。 銀行為資金信托計劃提供“擔保”業務,2005年已經屢見不鮮,不僅國家開發銀行在此項業務中搶盡風頭,其他一些國有和股份制商業銀行也紛紛跟進,一掃前幾年猶豫不決,遮遮掩掩的態勢。 山東國投、英大信托與民生銀行合作,推出的“安心理財”外匯信托品種,在其信托關系中,山東國投、英大信托為“第一受托人”,民生銀行成為“第二受托人”。實際上,民生銀行主要負責該項目,利用了信托這一合法融資平臺;信托公司只是提供融資通道,所發揮的理財作用有限。考慮200份合同募集金額制約,兩家信托公司分別募集,然后再交民生銀行集中運作。民生銀行采用保底的做法,投資于美國債市。該資金信托計劃中,民生銀行實際上承擔了營銷代理人、受托人和保證人的三種角色。 除上述合作外,商業銀行還在不同業務開展和不同合作模式中承擔了以下角色: 1、資源提供方。無論銀行出于何種原因,在眾多的銀信合作案例中,銀行都直接或間接的為信托公司提供了眾多的優質項目來源甚至包括優質的客戶來源,在此方面,國家開發銀行表現得尤為突出。 2、賬戶管理人。在集合性資金信托計劃的操作流程中,客戶在銀行開立一個存款賬戶并存入相應資金后,資金的歸集、劃撥,本金及收益的再回收、再劃回投資人的賬戶等工作由銀行來完成。 3、資金輸出方。集合性資金信托計劃中的資金固然有相當一部分是客戶的增量資金,但是,也不排除部分資金由儲蓄存款而轉來。在這一點上,商業銀行是事實上的“資金輸出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