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擬下放農信社監管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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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6日 08:06 新京報 | |||||||||
考慮將農信社等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自律職能交由銀行業協會負責 本報訊(記者張誠)銀監會副主席李偉昨天在全國銀行業協會聯席會議上表示,銀監會正考慮將農村信用社等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自律職能交由銀行業協會負責。有關人士表示,將合作性金融組織納入行業協會進行自律,更加符合農村信用社合作組織的性質,但銀監會的包袱是否能相應減輕,還有待觀察。
李偉表示,各銀行業協會自成立以來,圍繞自律、維權、協調、服務職能,加強協會自身建設,研究制定行業公約,反映行業訴求,協助銀行監管部門制定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在維護銀行業合法權益,維護銀行業市場秩序,提高銀行業從業人員素質和為會員服務的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目前,我國各級銀行業協會由銀監會各級機構作為主管單位進行管理。李偉副主席在昨天的發言中表示,將“那些監管部門不宜管、而被監管機構又需要的工作,盡量交由協會負責”。有關業內人士表示,正是秉承這一思路,銀監會將不適合自己親自出面管理的合作性金融機構監管權下放到銀行業協會,但估計合作性金融機構的最終監管權仍將掌握在銀監會方面。 昨天下午,中國銀行業協會還組織會員單位簽訂《中國銀行業文明服務公約》、《中國銀行業自律公約》、《中國銀行業維權公約》等三個重要公約。 = 《新京報》服務熱線:010-63190000 、010-96096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