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突檢電煤價格 違規企業可能受經濟處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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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3日 00:45 新京報 | |||||||||
將整治哄抬價格行為,違規企業或受經濟處罰 本報訊(記者 王冰凝)昨日,據一電力集團相關負責人透露,由于煤炭安全整頓等原因帶來的煤炭供應緊張,目前在煤炭流通特別是電煤流通中追逐暴利、哄抬煤價現象仍然普遍存在,為了糾正煤炭運銷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國家發改委于近期對煤炭價格進行了突擊檢查,發現河南、黑龍江、安徽等省份價格違法情況突出。對此國家發改委將于近日出臺
據介紹,發改委指出,對明確違反價格政策大幅漲價的企業,應按照《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查處。發改委表示,2005年電煤價格基數部分按2004年9月份實際車板價提價限額8%以內;2005年新增量嚴格按照2004年9月份實際電煤市場煤和計劃煤加權平均價加價限額8%以內;補缺口部分嚴格按照2004年9月份同區域電煤市場煤合同價格加價限額8%以內;東北及蒙東地區電煤嚴格按照2004年11月電煤價格比照上述3條執行。秦皇島訂貨會前煤電雙方簽訂的中長期價格依然有效。對于違規企業,輕者批評糾正,重者將進行經濟處罰,具體金額可由價檢部門根據違規企業今年頭8個月的違法收入確定。 對省級政府及省綜合部門超出規定制定或協調的電煤價格行為,擬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先進行自查,并向國家發改委提出自查報告。如果各省政府及綜合部門不能自行糾正,由國家發改委提出處理意見報國務院確定,包括按實際煤價上漲確定上網及銷售電價的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