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信托6-24案開庭(組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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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3日 00:34 新京報 | |||||||||||||||
本報訊 (記者范軍利烏魯木齊報道)昨日,金新信托“6·24”案正式開庭審理。 烏魯木齊市中級
據了解,“金新信托案”由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偵查辦理,于2005年7月4日向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8月18日,檢察院依法向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業內人士稱,金新信托案的開審,德隆系更多鮮為人知的內幕將浮出水面。 上午11時左右,原金新信托、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何貴品;原金新信托總經理、上海友聯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副總裁王宏等11名被告人依次走上法庭。旁聽席上400余旁聽人員出現輕微騷動。 據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金新信托被德隆控股后,在唐萬新(新疆德隆董事、金新信托董事,另案處理)、被告何貴品和王宏的決策縱容下,采取承諾固定收益率、低本付息的方式與不特定客戶簽訂委托購買國債、資產管理等形式的合同、協議及補充協議,開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業務。 2001年唐萬新等人決定成立上海友聯(另案處理),利用上海友聯對德隆所屬金融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同年6月,由金新信托、德恒證券出資成立了上海友聯,被告單位金新信托在上海友聯的指使和操縱下,繼續開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業務。 自1997年1月至2004年8月,金新信托共計吸收公眾存款35265筆,金額為20173991332.70元,其中2001年6月至2004年8月,金新信托在上海友聯的指使下吸收公眾存款32244筆,金額為11379450495.54元,占到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總數的56.4%,截止到2004年8月31日未兌付資金達到4268565000元。 = 《新京報》服務熱線:010-63190000 、010-96096333 =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