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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信托6-24案開庭(組圖)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3日 00:34 新京報
  涉案金額近202億元,被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庭審需5天
金新信托6-24案開庭(組圖)
  昨天上午,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大法庭,庭審結束后,辯護律師們收拾材料離去。本報記者薛珺攝
金新信托6-24案開庭(組圖)
  昨天上午,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大法庭外,本報記者采訪金新信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涉案人員王宏的辯護律師(左一)。
金新信托6-24案開庭(組圖)
  昨天上午,新建的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金新信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涉案人員家屬和旁聽人員在等待進庭。

  本報訊 (記者范軍利烏魯木齊報道)昨日,金新信托“6·24”案正式開庭審理。

  烏魯木齊市中級
人民法院人士稱,本案將審理5天。與德隆刑事第一案一樣,金新信托被起訴的罪名也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告都是原公司高管。據悉,金新信托的涉案金額近202億,其中截止到2004年8月31日未兌付資金近43億。

  據了解,“金新信托案”由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偵查辦理,于2005年7月4日向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8月18日,檢察院依法向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業內人士稱,金新信托案的開審,德隆系更多鮮為人知的內幕將浮出水面。

  上午11時左右,原金新信托、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何貴品;原金新信托總經理、上海友聯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副總裁王宏等11名被告人依次走上法庭。旁聽席上400余旁聽人員出現輕微騷動。

  據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金新信托被德隆控股后,在唐萬新(新疆德隆董事、金新信托董事,另案處理)、被告何貴品和王宏的決策縱容下,采取承諾固定收益率、低本付息的方式與不特定客戶簽訂委托購買國債、資產管理等形式的合同、協議及補充協議,開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業務。

  2001年唐萬新等人決定成立上海友聯(另案處理),利用上海友聯對德隆所屬金融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同年6月,由金新信托、德恒證券出資成立了上海友聯,被告單位金新信托在上海友聯的指使和操縱下,繼續開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業務。

  自1997年1月至2004年8月,金新信托共計吸收公眾存款35265筆,金額為20173991332.70元,其中2001年6月至2004年8月,金新信托在上海友聯的指使下吸收公眾存款32244筆,金額為11379450495.54元,占到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總數的56.4%,截止到2004年8月31日未兌付資金達到426856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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