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為63億元,董事會由8人組成,其中董事長由證監會機構部副主任兼風險辦主任陳共炎擔任 中小投資者熱望投資者保護基金出臺。華爾街上有一句名言:“保護了最小投資人的利益,就是保護了所有投資人的利益。”本報記者康亞風攝
8月31日,星期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網站上掛出一則企業登記公告。這則編碼“1000001003947”的公告顯示,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已于前一天登記成立。
該公司由國務院獨資設立,注冊資本63億人民幣。來自證監會、人民銀行、財政部、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交易公司的的8名人員組成公司董事會,中國證監會機構部副主任兼風險辦主任陳共炎出任公司董事長。
“目前是注冊了,具體開業時間還沒確定。”9月5日,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業內專家認為,該基金公司的成立,有利于完善投資者保護機制,改變證券公司的市場退出模式,促進證券公司風險防范和處置的長效機制的形成。
8人董事會證監會占4席
根據企業登記資料顯示,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由8人組成,其中4人來自證監會方面,而來自央行、財政部的各有兩人。董事長由中國證監會機構部副主任兼風險辦主任陳共炎擔任。
記者多方采訪獲悉,陳共炎原在中國證監會信息中心任職,1999年底調入中國證監會政策研究室任助理巡視員。2000年年底,陳改任機構監管部副主任。2004年4月,證監會成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辦公室,陳同時兼任該辦公室主任。
陳共炎為人豁達開朗、辦事干練果斷,工作思路清晰,一位證監會人士介紹。
除陳之外,來自證監會方面的董事還包括中國證監會機構部綜合處處長張小威、上海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助理劉世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交易公司總經理助理劉肅毅。
此外,央行和財政部也分別有兩名董事在列。分別是財政部國際司副司長芮躍華和國庫司國債兌付發行處處長孟國珍;央行貨幣政策司助理巡視員張亞芬和會計司支付估算處處長李蓮。
按照章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董事會負責公司的重大決策,負責籌集、管理和使用基金資金,并按照安全、穩健的原則履行對基金的管理職責,保證基金的安全。
“這個董事會應該考慮吸收能夠代表社會公眾利益的人士進來。”9月5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對記者表示。
據接近證監會的人士介紹,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的設立主要參考藍本是美國證券投資者保護有限公司(簡稱SIPC)。公開的資料顯示,美國SIPC的董事會由7人組成。
其中5名由總統提名并由參議院通過任命,5人中3人為證券業代表,2人為公眾代表。另外2人分別由財政部和美聯儲任命。其中,SIPC董事會主席和副主席由總統任命,但必須是公眾代表。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董事會應該吸收投資者代表、律師等代表公眾利益的人士,從而便于有效發揮各方面的積極作用,減少因為管理者尋租帶來的關系賠償和濫賠償情況發生。”上述專家表示,盡管SIPC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SEC)的領導,但總體上官員占少數。
根據《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董事會會議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決議,由全體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如果董事會決策時投票票數相同,目前很多公司的做法是董事長多投一票。”中國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郭鋒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不過,也不排除將來再增加社會公眾代表董事的可能性”,上述專家分析。
啟動資金至少163億元
啟動之初,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至少可動用163億元資金。根據上述登記資料顯示,公司的注冊資本為63億元。
據《辦法》規定,注冊資金全部由財政部儲存的歷年認購新股凍結資金利差余額專戶當中所來。
早在2000年4月,證監會、財政部推出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和證券結算風險基金時,已一次性提取了當時新股申購凍結資金利差賬面余額的45%,金額高達數十億元。
此外,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還可獲得央行的一筆專項再貸款。7月19日,央行權威人士曾向記者確認了這筆再貸款金額為100億人民幣。
據統計,自2002年8月鞍山證券關閉以來,已有近20家證券公司被關閉或托管,而其客戶保證金窟窿和需兌付個人債務的資金達數百億元。
在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成立之前,問題券商的資金窟窿由央行再貸款墊付。根據上述登記資料,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證券公司被撤銷、關閉和破產或被證監會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經營等強制性監管措施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對債權人予以償付。”值得注意的是,從目前的資金來源渠道來計算,基金公司即便成立也很難立即從證券市場上籌集到資金(見本報7月19日),因此對于填補破產券商所形成的資金缺口來說,目前還不得不主要依靠央行再貸款。
除了央行再貸款,基金公司還可以通過其他的渠道進行資金融通,根據《辦法》,基金公司可以基于防范和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需要,以多種形式進行融資。必要時,經國務院批準,還可通過發行債券等方式獲得特別融資。
“央行再貸款只是一種暫時的措施,從長遠來看,還是主要依靠基金的自身運作。”北京大學金融法博士洪艷蓉日前指出。
據中國證監會研究中心處長劉潔近日在媒體上發表的《海外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及借鑒》一文中介紹,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成立之初,一般都需要政府資金的扶持。但到運行后期,則主要依靠其自身的資金投資收益。
以美國SIPC為例,證券投資收益是基金收入的主要來源。資料顯示,2003年SIPC會費僅占總收入的1.67%,而政府證券投資收益占總收入的98.33%.其他國家的實踐也表明,正常運轉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投資收益占非常大的比重。
但《辦法》規定,基金的資金可運用于銀行存款、購買國債、中央銀行債券(包括中央銀行票據)和中央級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限于上述形式,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不能用于風險更高的投資領域。
促成券商破產清算機制
9月5日,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表示,作為證券市場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建設,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的成立,將有助于促進證券公司破產清算機制的形成,建立證券公司風險防范和處置的長效機制。
這或許正是監管層所力圖想達到的目標。記者在該公司的注冊資料里看到,基金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監測證券公司風險,參與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并在證券公司被撤消、關閉和破產或被證監會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經營等強制性監管措施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債權人予以償付;組織、參與被撤消、關閉或破產證券公司的清算工作等等。
“這可把證監會和央行從目前的券商清算模式當中都解放出來。”央行一位人士對此評論說。
據了解,由央行提供再貸款的資金支持,由證監會組織關閉清算,是目前證券公司退市的主要模式。這已使雙方都感到不勝其累。
在監管部門的官員看來,建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能夠改變這種格局,并提高券商退市的效率。
“有關的爭議交由法院去解決;有關的個人債權賠償交給基金去解決,對證監會和央行來說,都是一種解脫,”上述央行人士說:“而央行也可以借此將券商退市的成本鎖定在證券市場本身。”央行提供再貸款作為基金的初始啟動資金,正是想通過“花錢買機制”,促使投資者保護基金盡快擔當起這個角色。
此外,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在央行官員的金融思維里,還具有更多意義。
7月27日,央行金融穩定局副局長張新指出,一個金融安全的格局包括三個方面的要素:監管當局的審慎監管、央行最后貸款人制度(功能)和投資者保護制度。
作為最后一點,央行一直積極推動在銀行業建立存款保險,在證券業建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在保險業建立保險補償基金等制度。
“我們也深知這些有利于資本市場長遠發展的工作短期內不會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是,這些工作是必須要做的,壓力再大,也要堅持”,今年4月1日,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在證監會系統各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會議上如此表示。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基本信息
企業注冊號:1000001003974
企業名稱: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
企業成立日期:2005年8月30日
注冊資本(萬元):630000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法定代表人:陳共炎
董事會成員:陳共炎、芮躍華、劉世安、劉肅毅、張亞芬、張小威、孟國珍、李蓮
資料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設立軌跡
作為證券市場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建設,投資者保護基金很早便進入了監管部門的視野。
2004年3月,央行成立存款保險處,醞釀存款保險。與此同時,經由財政部與央行協調,證監會也開始積極推進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建立,并著手相關規定的起草。
2005年1月,證監會、財政部與央行向國務院報送《關于設立證券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的請示》,獲得國務院批準。
同年2月21日,證監會、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在股票、可轉債等證券發行中申購凍結資金利息處理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規定上述利息劃入將來成立的投資者保護基金。保護基金開始“蓄水”。
與此同時,基金公司的前期籌備工作也在進行。2005年6月23日,基金公司在國家行政管理總局進行了名稱預核準登記。而相關的人事遴選、企業注資、章程起草等工作則在7、8月份開始提速。
8月12日,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在“證券公司創新與發展研討會”上透露,證監會正在抓緊籌備“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
本報記者 謝曉冬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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