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河證券重組催生中國第一家名正言順的金融控股公司,既是形勢使然,亦可能是需承載內涵更為豐富的使命所致《財經》2005年第17期。
銀河證券即將迎來新生,但名正言順打出“金融控股”的旗號還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本報記者韓萌攝
中國第一家“名正言順”的金融控股公司,靜悄悄且令人意外地于銀河證券重組即將落幕時登臺。
8月12日,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網站上,記者查到了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登記信息。極為簡單的登記信息表明,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登記注冊的時間為2005年8月8日,注冊號為1000001003970.中國銀河金融控股公司的注冊資本為70億元,其中55億元來自中央匯金公司,15億元來自財政部。
重組輪廓漸清
“匯金公司的注資不僅僅是資金上的,對于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也會起到更好的作用,這是我們非常愿意看到的。”中國銀河證券有限公司(下稱銀河證券)總裁朱利對《財經》說。
此時,廣受矚目的銀河證券重組之輪廓已然逐次浮出。雖然到8月中這一消息尚未正式公開,但未來銀河證券完成重組后的新結構已經在業界引發反響。
隨著有關重組計劃的推進,銀河證券總裁朱利本人的身份亦將發生轉換。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將控制三家公司,即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銀河投資有限公司、銀河基金公司。朱利將擔任控股公司董事長及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
至于控股公司總裁及下屬三家公司的總裁人選,因有建銀投資重組南方證券的經驗在前(參見《財經》2005年第16期“券商重組中盤戰”),可以預期,將經過一套市場化的選拔機制而后產生。來自權威部門官員的消息也向記者證實了這一點。
解析銀河證券
銀河證券是目前國內最大的綜合類證券公司之一,成立于2000年8月17日,注冊資本金為45億元人民幣。銀河證券是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全資的中國華融信托投資公司、中國長城信托投資公司、中國東方信托投資公司、中國信達信托投資公司、中國人保信托投資公司等五家所屬的證券業務部門及證券營業部合并的基礎上組建的。
2002年6月,銀河證券還接收了原中國經濟開發信托投資公司的證券業務機構和人員。
銀河證券惟一的出資人是財政部。與銀河證券具有相同背景的證券公司,還有民族證券和中國科技證券———它們構成了中國證監會僅有的三家“會管公司”,其董事長、總經理由中國證監會直接派出,公司的黨組織關系則放在中國證監會機關黨委。
中國證監會自成立之初,就開始從各地方政府、地方人民銀行及地方財政等部門接收證券公司,這一過程一直持續到2000年。中國證監會在接受移交的證券公司時,都會要求原主管單位口頭或書面出具一份“承擔歷史責任”的證明。
“我們可以負責監管,但是歷史包袱要由原來的責任人承擔。”中國證監會機構部一位官員告訴記者,“銀河證券就是這樣,原來信托時代搞出來的一堆爛賬,央行同意給解決。”銀河證券之資產質量較差,在業內眾所周知,但是并沒有任何公開的數字。一種未經證實的說法是,“銀河證券的窟窿達50億元”。銀河的注冊資本金為45億元,其中只有15億是2004年初財政部注入的現金,此外均為實物資產。
此外,銀河證券承接的數家信托公司的證券類資產中也有大量不良資產。一個例證是,銀河成立之時,五家信托投資公司所欠建設銀行15億元債務及農行近7億元債務,全部由銀河證券承擔。
今年6月16日,中央匯金公司和銀河證券同時證實,匯金公司將出資對銀河證券進行重組。此后,德勤咨詢公司進駐銀河證券,對其內部的經營管理進行全方位的調查研究;8月,德勤咨詢公司提交了一份“銀河股份組建模式匯報提綱”,針對即將組建的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風險管理、業務模式以及經營目標等,提出了一整套建議。
在此之前,銀河證券已確定了一個“7、8、9計劃”,即今年7月成立控股公司,8月份成立證券公司,9月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目前實際執行的節奏比擬議中稍晚一些。
按《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需要不少于五個股東,因此,在即將成立的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將成為大股東,還需要尋找至少四名股東。市場上對于潛在的入股者有各種傳聞,中石化、首都機場等知名企業都在傳說的未來股東名單之中。
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三家公司中,銀河證券股份公司將由原銀河證券公司的優質證券類資產構成;銀河投資公司將由原銀河證券公司剝離優秀證券類資產后改組。關于銀河基金公司,目前還沒有明確具體的資產構成以及與現銀河基金管理公司的關系。
新成立的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出資收購原銀河證券公司的優質證券資產,目前收購的資產情況與金額還沒有最終確定。收購完成后,新的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輕裝上陣”,不帶任何債務。這一操作,被認為與剛公布的中信建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購華夏證券優質證券類資產的做法一樣,都是把優質證券類資產剝離成立新證券公司,不良資產以及所有的債權債務轉入資產處置公司。
銀河金融控股“內涵”
根據央行此次券商救助計劃,央行通過中央匯金公司或中國建銀投資有限公司對證券公司的注資,并不是簡單的“給錢”,而是要“花錢買機制”。
“對于銀河證券這樣有歷史包袱的證券公司,除了要解除包袱,讓證券業務輕裝上陣,還要讓新成立的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真正的市場機制。現在已經定了的事情,包括市場招聘公司總裁、工資獎金制度進行全面調整等。”中央匯金公司一位官員告訴記者,“我們還要派出董事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對公司的經營進行監督。”此次銀河證券重組最為引人注目且令觀察者意外之處,是誕生了一家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這亦被視作“中國第一家名正言順的金融控股公司”;它之產生,首先是形勢使然。“因為匯金本身并不能投資證券公司,所以要成立一個控股公司,然后由它去投資證券公司”。匯金公司一位官員說。
但是,觀察者們普遍相信,應運而生的金融控股公司這一結構,可能承載內涵更為豐富的使命。
所謂金融控股公司,是以控股公司形式構成的金融企業集團。根據1999年2月由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國際證券聯合會、國際保險監管協會三家聯合發布的《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原則》,金融控股公司被定義為“在同一控制權下,所屬的受監管實體至少明顯地在從事兩種以上的銀行、證券和保險業務,同時每類業務的資本要求不同”。
這實際意味著,金融控股集團本身是并賬并表的,但下屬的法人實體之間則是分立的且至少分布在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等兩個以上金融領域。
由于長期分業經營格局并未打破,中國目前尚無一家正式的金融控股集團。
同時,國內“準金融控股公司”陣營已發生明顯的兩極分化。
一方面,以金融機構為班底組建而成的“金融系”準金融控股公司繼續高歌猛進,如中信控股、光大集團;另一方面,以實業企業涉足金融形成的“實業系”準金融控股集團,卻在德隆崩潰、復星淡出、寶鋼專業化等一系列事件的影響下放慢腳步。
混業風險監測
對于“準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迄今一直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分別執掌,而其中的交叉部分則常常出現監管缺位。為此,央行從2004年開始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問題,并于當年10月派出“金融控股調研組”前往上海調研,之后更約請業內人士頻頻召開研討會。
此后,業界還傳出有關部門正在起草《金融控股公司法人治理與會計制度》的消息。
今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在設立銀行風險處、證券風險處之后,設置了“金融控股與市場交叉風險處”。這一處室在設置之初并沒有具體的任務,只是參與處置一系列金融風波,包括“德隆危機”等。
但是,央行設置這一部門,卻被業界評價為管理層在金融混業風險的監測上邁出的“關鍵性一步”。畢竟,金融控股形式下的混業經營,早已不是“要”與“不要”的問題,而是如何規范監管的問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夏斌告訴記者,目前涉及金融控股公司業務領域的各種規章,是各部門從部門情況出發制定的,對金融交叉領域考慮較少,整個金融立法缺乏系統性與協調性。現在,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應求同存異,盡快共同擔負起監管職責。
他認為,目前盡管對于交叉領域設立監管聯席會議確立了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監管制度,明確了各監管機構的職能分工、信息共享等框架,但總體而言,這些共識還處在原則性框架層面,具體的監管制度并沒有完全確立。例如,三會與央行處于什么關系、各自的職責是什么、監管信息如何溝通等等,仍然空白,因此,“國務院應督促有關部門限時制定對金融控股的監管制度。”“成立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央行在拯救券商計劃中添加的副產品。目前看上去好像沒有混業經營,但是這為未來的改革預留了很大的空間。”一位匯金公司官員對記者說。
記者還獲知,中國光大集團很可能成為下一家金融控股公司。文/《財經》記者李箐
(本文刊于8月22日出版的《財經》2005年第17期,本報對標題、部分內容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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