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相關部門已做好相應準備工作實施零關稅后,臺灣水果競爭力將大為增強。本報記者康亞風攝
本報訊(記者陳光)記者昨日從財政部獲悉,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于7月26日作出決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對15種原產臺灣地區的進口鮮水果免征進口關稅。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昨日宣布,將于8月1日起正式對原產臺灣地區的菠蘿、番荔枝、木瓜、楊桃、芒果、番石榴、蓮霧、檳榔、柚、棗、椰子、枇杷、梅、桃、柿子15種水果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內地相關部門已做好了相應的準備工作,海關總署將公告上述15種臺灣水果的清單、稅號、原產地標準及零關稅水果的通關驗放手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現行進口水果管理辦法對臺灣水果實施入境檢驗檢疫。有關海關和質檢部門實行各項通關、檢驗檢疫便利措施。
該發言人強調,需要指出的是,對15種臺灣水果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后在島內可能衍生的一些問題,希望臺灣主管部門能從臺灣廣大果農的切身利益著想,采取切實措施予以解決。
根據臺灣關稅統計資料,去年1月至2月,臺灣水果外銷總量達37743噸,其中銷往香港及新加坡占13720噸,其實這些水果大部分轉口銷往了內地,內地早已經是臺灣水果的最大外銷市場。到8月份,這些水果將免繳10%到30%不等的關稅,還將免繳17%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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