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存在六大霸王條款 無責任司機索賠受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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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9日 10:20 北京娛樂信報 | |||||||||
“您沒有責任,我們不能賠您的損失。您該找對方保險公司去索賠。”“先去定損中心定損,然后才能賠償您呀。”如果,您跟保險公司打過索賠交道,這可能是您聽到過最多的話。這兩個理由已經成了大家默認的規則。 可是,魏雙明交通顧問公司的魏雙明先生說,再聽到這樣的話時,您可以說:不!
無責司機索賠受阻 今年6月份,李先生在晚上開車回家的途中正常行駛時,被一輛隨意并線的桑塔納車撞到,造成自己受輕傷、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經交管部門血液測試,對方司機張某當時屬酒后駕車。交管部門作出責任認定,司機張某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雖然交管部門的責任認定還了李先生一個公道。但是隨后發生的事情并沒有讓李先生高興。 算上修車和住院,李先生自己墊付了近兩萬元。由于對方有酒后駕車的情節,根據保險條款的有關規定,對方承保的保險公司拒賠。而對方司機張某也總以各種理由不給李先生賠償。李先生找到自己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告訴他,由于他在事故中沒有責任,保險公司是不予賠償的。沒辦法,現在張先生只能隔段時間就給張某打電話索賠,可總是得不到明確的答復。難道李先生就只能自認倒霉嗎? 專家提出“代位求償” 魏雙明說,其實像李先生這樣的遭遇在生活中是很常見的。多數的情況下,車主只能自吃啞巴虧。按照目前的規定,到保險公司索賠遵循的是過錯賠償原則。也就是說投保人依法承擔的事故賠償責任轉由承保的保險公司來賠償。根據這個原則,對于無事故責任一方的車主,就不能得到自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賠償。 在遇到交通事故時,經常出現對方耍賴或沒有經濟賠償能力的情況,那么對于事故無責車主來說,就只能自認倒霉了。如果發生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按照新交法的規定,即使機動車無責也要按照國家最低的賠償標準給對方賠償,那么機動車一方的車主根本沒有商量的余地,只能自掏腰包。 魏先生說,實際上對于無責司機保險公司就不給賠償是一個誤解。保險法中有一個“代位求償”的原則。 所謂“代位求償”,又稱“代位追償”或“權益轉讓”,簡稱“代位”。是指保險標的由于第三人的責任發生保險事故而導致損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支付保險賠款后,依法取得對第三人的請求賠償的權利。也就是說,根據這個規定,即使是無責司機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而保險公司可以再向事故的另一方追討賠償。 無責司機也可索賠 魏雙明說,遇到車主無責,對方又沒有經濟賠償能力的情況,車主可以先向法院起訴對方,法院遇到這種情況會出具“執行裁定中止書”。車主可以拿著中止書和相關票據到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要求索賠。車主要跟保險公司簽訂“權益轉讓書”,保險公司賠償了車主的損失后,可以以車主或保險公司的名義向事故的另一方追償。 魏雙明說,“代位求償”的規定自保險法出臺之時就有,可保險公司和理賠部的工作人員并沒有給客戶講清楚,多年來就形成了這樣一個認識——無責司機保險公司不賠償。 魏雙明先生很遺憾地說,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司機為此向保險公司提出過質疑,更沒有司機因此起訴過保險公司,反而這種認識逐漸被車主們接受,實際上很多人都放棄了自己應有的權利。 定損可以不找保險公司 北京的王小姐新車開了不到4000公里,就被別人追了尾,肇事司機負全部責任。 肇事司機提出,王小姐的車應當由他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然后按照定損的價格進行賠償。王小姐同意了對方的提議。但保險公司定損的修車價格與專修廠開出的價格相差一倍多。 無奈之下,王小姐自行將車修好后,將肇事司機告上了法庭。王小姐提出:“我的新車被撞了,保險公司給我的車定損只有5000元,而實際修車費花了1萬多元。” 朝陽法院對王小姐的車輛損失問題依法作出判決。法院認為:一是保險公司把預估損失的價格,作為受損車輛恢復原狀的費用,其準確性依據不足;二是肇事司機作為保險公司的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存在著密切的利益關系,保險公司定損價格的高低,直接關系到保險公司承擔賠償數額的多少,其公正性依據不足。所以,對保險公司定損的價格不予采信,依法判處肇事司機按照王小姐的實際修車費用予以賠償。 保險公司定損不合理 這是魏先生代理過的一起保險賠償糾紛案。魏先生說,在現在的理賠過程中,定損是雙方比較容易起爭議的環節。按照現在的規定,定損都是由保險公司來承擔的。但實際上,魏雙明說,定損應該由有法定評估資質的機構來承擔。保險公司的評估機構是保險公司的一個部門,而他們定損多少公司就要賠多少,難免有偏袒之嫌。 魏先生分析,保險公司作為事故受損車輛的理賠單位,不能既評估車輛損失,又進行賠償。如果他們將定損和賠償二者兼顧,“一手托兩家”,從法律上失去了與投保人的平等關系。 魏雙明說,保險公司所確定的車輛損失只能當作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之間確定損失的參考依據,只有雙方都確認的情況下才具有約束力。但是現在在定損的時候,往往是由保險公司說了算,顯然是有失公平的。魏先生認為,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是,引入獨立的第三方。 除了事主認可保險公司定損的情況以外,一是應該以具有評估資質認定的專業單位確定的實際損失價格為準,二是應該以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的損失價格為準。 定損標準千差萬別 據了解,目前北京市具有資產評估資質認定的專業單位,主要包括北京市價格事務所、各區縣所屬的價格事務所以及一些專業公司。他們都是由北京市發改委進行資質審查合格,并且取得了北京市涉案財產價格鑒定機構資質證書。同時,這些單位也是法院認可的評估資質單位。 而目前的情況是,北京人保、平安、太平洋、華泰及中保等多家經營車輛損失理賠的保險公司,在定損時不僅各公司間的標準不一,即使是同一公司,不同的人也能給出不同的價碼。 因此,有關專家呼喚有關部門,盡快出臺相應的政策法規,將交通事故損害車輛的定損和理賠制定出統一標準,授權具有資產評估資質認定的專業單位或公司為事故車輛定損,然后再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相關鏈接:車險存在六大“霸王條款” 最近,中國消費者協會委托浙江省消費者協會調查了十家保險公司開展車輛損失保險業務采用的格式合同,結果發現這些合同中或多或少都存在著一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條款。12月4日,中消協公布了在這次不平等條款的征集調查中,消費者普遍反映的車輛保險中的六大“霸王條款”。 一.單方規定先向第三方索賠 保險條款中規定:保險車輛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第三方不予賠付,被保險人應提起訴訟或仲裁。 消費者點評: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給予賠償是法定義務。保險事故的發生屬于第三者責任的,被保險人也可要求第三者進行賠償。選擇向誰要求賠償是被保險人的權利。上述條款限制了被保險人直接從保險人獲得保險賠償的權利;同時,條款強制被保險人提起訴訟,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該條款應屬無效。 二.單方強行設置絕對免賠率 保險條款中規定:保險車輛因第三方造成損壞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但確實無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險人予以賠償,但在符合賠償規定的金額范圍內實行絕對免賠率50%。 消費者點評:保險人能否實際從第三方責任人那里獲得賠償,是其自身應當承擔的經營風險。如因被保險人的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從第三方責任人那里獲得賠償,保險人可以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實行絕對免賠率實質是將自身的經營風險轉嫁給被保險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該條款應屬無效。 三.車輛殘余作價歸被保險人 保險條款中規定:保險車輛因保險事故受損,應當盡量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殘余部分協商作價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消費者點評:在不足額保險中,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各擁有對受損保險標的的部分權利,如何處理受損車輛應由雙方協商決定。該條款籠統地規定保險車輛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殘余部分價值,實質上是強制規定將殘車賣給被保險人。 四.單方規定爭議管轄法院 保險條款中規定: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對本保險合同內容或理賠與保險人有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可以選擇下列兩種方式解決:一提交被告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二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點評:該條款限制了被保險人的選擇權。 五.降低施救費用限額標準 保險條款中規定:經保險人同意的,由被保險人支付第三者的搶救費、施救費、仲裁及訴訟費、律師費賠償的總數額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消費者質疑:保險人可對此費用在法定的最高限額內進行核定,但無權自定標準。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違反了《保險法》的規定。 六.自設拒賠和合同解除條款 保險條款中規定: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后……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應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投保人、被保險人不履行上述義務的,保險人有權部分賠償或全部不予賠償或解除保險合同且不退還未到期保險費。 消費者質疑:根據《保險法》的規定,除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兩年內提供有關資料,保險人必須給予賠付。上述條款屬保險人自設條件,免除其自身責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屬無效。信報記者 孫金鳳 張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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