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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避稅術風險大 不要與政策玩貓和老鼠的游戲(3)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17:06 《理財周刊》
招術三:通過“假贈與”來逃稅 新政中“兩稅”增加了轉讓成本,對許多賣房人來說還是一筆不小的負擔。一些人想出了假贈與的辦法來逃稅,粗粗算下來確實也能省下不少錢。 比如蔣先生在內環線以內100平方米的住宅,居住不滿5年,以單價2萬元/平方米的價格賣給張先生。根據上海有關規定,屬于非普通住宅,繳納這套房子需要繳納的營業稅和個稅合計200萬×(5.5%+2%)=15萬元。但現在,蔣先生想到了用“假贈與”的辦法,他和張先生簽訂了一份贈與協議,并且到公證處去辦理贈與公證,然后進行產權證過戶,只需支付房屋評估價值(假設也以200萬元計)2%即4萬元,不僅省下了營業稅和個稅,連抵押登記費、交易登記費及合同印花稅等費用也省去了。一下子少付11萬元,蔣先生覺得爽極了。 風險提示: 與簽訂“陰陽合同”類似,這樣的做法可能為以后的糾紛埋下伏筆。 對于賣方來說,由于是贈與協議,不構成實際的買賣關系,如果今后買方不按事先的約定付款,賣方將申告無門。而對買方來說,房屋作為贈與物,如果在入住后發現有質量等瑕疵,贈與方都可以不負責任,有問題也只好自己吃進了。 此外,由于蔣先生和張先生的交易實際上是二手房買賣,因此這種方式屬于非法逃稅行為,如果被稅務機關查實,將面臨處罰的危險。同時,按照現行法律規定,這種行為是以合法方式掩蓋非法目的,最終將認定贈與協議無效,買賣雙方不僅無法逃稅,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招術四:延期交易拖過交稅期 最近的“兩稅”都將5年作為一道界限,5年以上轉讓可以免征營業稅,如果是唯一一套家庭自住用房,還可以免征個稅,所以很多人就將腦筋動在了“5年”上。 5年以內的房產如果要進行轉讓,不少人想到用延期交易的方式。所謂延期交易,就是買賣雙方先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在買家支付了定金或30%以上的房款后,買家可以先搬進去入住,實現房屋的交接。等到5年期滿后,雙方再進行過戶,更改房產證上的權屬關系。 風險提示: 據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許海波律師介紹,由于延期交易過程中存在諸多變數,如今后房價漲了,賣方可能不愿意以原來商議的價格賣;房價跌了,買房也可能不愿意原價買,這都會影響到交易能否最終完成,同時還有一些政策方面的風險,如一些不可預知的費用的產生,以及房屋毀滅導致的糾紛等,使得這種方式顯得極不安全。 招術五:“假離婚”制造唯一生活用房 二手房轉讓個稅政策為兩類住房開啟免稅“綠燈”,其中之一是“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針對這一規定,也有人想到了假離婚的對策。離婚后,夫妻倆房產按照一定方式分割,分得一套住房的一方將房子出售,作為單身后唯一一套生活用房。因為符合“唯一一套生活用房”的規定,從而免征個人所得稅。 風險提示: 為了省點錢,采用如此“大動干戈”的做法,似乎有些得不償失。萬一離婚后雙方因為各種原因而變成了真離婚,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再說,如此視婚姻為兒戲的態度,也實在太不嚴肅。 查閱更多精彩理財文章,請登錄第一理財網(www.Amone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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