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團伙骨干落網,法人代表于勇洪被批捕,但公司官網仍在運營
“我拿出養老金60萬,一年了沒拿到一分錢!60多歲的張女士因想發大財,陷入一場覆水難收的騙局。
昨日,南山警方對外公布,以深圳金博億股權投資資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博億”)法人代表于勇洪為首的特大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犯罪團伙成員被批捕。金博億涉嫌虛構私募基金公司,通過傳銷人員和原銀行職員在15個省市非法集資詐騙,2000余名受害人遍布全國,涉案金額3.6億元。
目前,金博億公司官方網站仍在運營,宣傳金博億及于勇洪的網帖亦沒有刪掉。
成立假基金公司騙取資金
警方介紹,于勇洪曾在黑龍江雞西涉合同詐騙被警方追逃,2008年歸案,后取保候審。此后,被深圳南山警方抓捕,供述曾在沈陽開過擔保公司和房地產公司。
2011年初,于勇洪在廣州打算開基金公司“創業”,隨后涉嫌通過虛假注冊,在深圳成立金博億公司,對外聲稱沈陽有一個礦資金緊缺要融資。金博億官網自稱公司是經發改委及金融辦授權設立的專業金融投資機構,注冊地在深圳南山科發路8號金融服務技術創新基地1棟4D2號。官網多個網帖將于勇洪宣傳成私募高手,“國外私募基金出了巴菲特,國內私募行業怎能沒有‘狙擊手’?這個人就是于勇洪!”
金博億的前期策劃人有傳銷經驗,以傳銷方式發展下線,尋找各種代理人。金博億對投資人許以高額回報,基金產品分為3個月、6個月或1年,月利息竟高達8%,代理人每介紹一個客戶,有10%的提成獎勵。代理人中的一名骨干沈某暉曾是工行理財專員,這名40多歲的女子去年4月從工行離職后,利用此前在銀行工作的客戶資源推銷金博億產品,涉案700萬元,另一名骨干曾是安利工作人員,涉案800萬元。這類有豐富市場推廣經驗和大公司經歷的職員,對受害人有更大的蒙騙性。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金博億自身并無項目收益,以一個個美好遠景吸引資金后,要不斷給投資者返還高額利息,資金鏈從2011年9月開始就出現斷裂,公司創始骨干紛紛潛逃。這時,金博億開始以項目轉股權的方式,繼續忽悠投資者以吸收大量資金,拆東墻補西墻。
今年3月,金博億資金鏈裂口越來越大,負責人開始四處躲債,投資者猛然發覺被騙。
60萬養老金“投資”被騙
據介紹,于勇洪等6人涉嫌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兩項罪名。
受害人上當受騙有兩種情況,一是投資后按固定利率坐等回報,二是購買金博億推薦的項目股權等著上市享利。受害人大多提及“天靈礦業”和“示羊牧業”兩個項目。警方表示,根據目前調查來看,示羊牧業產權項目不清晰,金博億入股多少存疑。
記者了解到,受害人遍及全國,他們對金博億的共同印象是:公司經政府批準很正規,坐落金融基地,其老板乃私募高手等。
受害人廖萬斌經朋友介紹,夫妻倆和朋友一起購買了112萬元人民幣的金博億投資基金,封閉期為6個月,期間每個月可獲投資額的6%作為回報,期滿后金博億返還本金。但封閉期滿之后,金博億以各種借口拒絕返還本金。
張女士經朋友介紹,拿出60萬元養老金買了示羊牧業股權,以為三四個月后公司上市就可以翻倍價格賣掉股權。結果,張女士等投資者的400多萬元資金被于勇洪以自己名義入股示羊牧業。示羊牧業上市半年多后,張女士等人分文未得。去年底,張女士等人找到于勇洪,于答復稱示羊牧業又將在法國上市,上市后就可以回購投資購買的股權。
另一受害人徐女士借了朋友45萬元投資,簽訂的合同卻被金博億騙走,留給她的只是4張蓋章模糊、格式不一的單據。徐女士擔心收據會變成廢紙。
警方赴多地抓捕團伙骨干
去年11月12日,南山警方接到廖萬斌等人報案后,立即成立了專案組。隨后,邵某等13名深圳及外地受害者前來報案,稱在金博億投資后無法收回回報及本金,涉案金額共計310多萬元。
該案受害人眾、涉及區域廣,屬重大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專案組調取金博億公司、于勇洪相關銀行賬戶資料分析資金流向,梳理排查公司架構及犯罪團伙主要人員情況,并多次前往沈陽、天津、武漢等地摸查嫌犯隱匿落腳點及調取證據。去年11月30日,專案組對金博億公司依法搜查,帶走包括公司外地代理商、行政經理、財務等8名員工進行審查,扣押客戶資料、《委托協議書》、代理商業務分成方案等資料,刑拘并逮捕山東籍代理商徐某選。
去年12月4日和13日,專案組分別刑拘并逮捕主要代理商沈某暉和周某。今年1月18日,警方在沈陽將嫌疑人于某洪、毛某、徐某抓獲歸案。經審訊,于某洪、毛某、徐某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主要嫌疑人歸案后,專案組立即在當地開展調查核實及取證工作,并在1月24日和25日分批將于某洪、毛某、徐某等犯罪嫌疑人押解回深。
南山警方先后刑事拘留7人(已逮捕6人),凍結相關銀行賬戶7個,扣押代理商及客戶資料、委托投資合同等文件。警方表示,將盡力為受害人追繳投資款項。
南方日報記者 李榮華
通訊員 武冰 賈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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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看一增強”
識別非法集資
私募在國內屬于新生事物,普通市民接觸較少,不少犯罪分子打著私募股權投資幌子進行詐騙。
市經偵局負責人介紹,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及其他利益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正規的私募基金公司首先要經過中國證監會審批備案,公司及其從業人員需要具備基金經營資質和從事相關金融工作資質。
識別非法集資,可通過以下方法:
1. 通過政府網站查詢相關企業是否在工商部門注冊的合法公司。
2. 看公司是否承諾高額回報。按照我國相關規定,超過國家規定貸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護。
3. 看不法分子是否通過親情、友情等關系拉攏參與非法集資。
4. 增強理性投資意識。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