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購匯限額升至8000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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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4日 02:16 每日經濟新聞 | |||||||||
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發出通知,進一步提高境內居民個人經常項目下因私購匯限額并簡化相關手續。 今后,持因私護照的境內居民出境旅游、探親、考察時,如果出境時間在半年以下的,最多可以購匯等值5000美元,出境時間在半年以上的,最多可以購匯等值8000美元。而且,購匯時無須提交身份證或戶口簿,只需持含有身份證號碼信息的因私護照和有效簽證即可
同時,對于境外直系親屬救助、繳納國際組織會費、境外郵購等有實際用匯需求但沒有出境行為的購匯,指導性限額由等值3000美元調整為等值5000美元。另外,自費留學人員購匯時預交人民幣保證金改為每筆2000元人民幣。 外匯管理局還放寬了對外幣卡透支還款的限制,使用境內金融機構發行的外幣卡在境外透支消費后,持卡人可以在發卡金融機構購匯償還,購匯金額沒有數量限制。 復旦大學金融學教授孫立堅表示,匯改后不排除人民幣升值預期走強、熱錢繼續增加的可能性,這項措施顯示外匯管理局在繼續鼓勵外匯流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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