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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應來
-理財案例
一、家庭情況
張先生今年37歲,是某公司營銷部門的經理,月收入約15000元/月,年底獎金視業績而定,預估正常情況下為50000元。張太太今年35歲,為某公司的會計,收入穩定在5000元/月。兩人育有一子1歲,目前與張先生的父母同住,暫時不需考慮買房問題,但確有逢低買入的想法。張太太平時消費習慣不太理想,花錢無規劃,因此家庭儲蓄率不高。近期以來,過往平均每月儲蓄額僅為5000元(已扣除保費支出)。
二、資產負債情況
張先生家尚無任何負債,持有的金融資產為:三年定期存款50000元,活期50000元,基金現值60000元(成本100000元)。
投資方面,張先生坦言不喜歡保險,只給兒子購買了一份分紅型保障壽險,每年保費支出為4600元。但張先生夫婦二人均未配置保險類資產。張先生表示“自己資產配置較為單一”,只在去年三月份,股市約在4500點時購買了100000元股票型基金,他很關心現在該拋售還是該繼續持有。
張先生已認識到家庭風險保障不足,且想為兒子教育和購房做出理財規劃。于是便請求理財師為之提供一些理財建議和規劃。
三、家庭理財規劃
總體而言,張先生的家庭負擔較輕,但家庭保障不足。且消費規劃有待加強,理財品種過于單一,資產配置不到位,缺乏中長期理財規劃與目標。
1.家庭保險規劃必須充分覆蓋風險
作為家庭經濟來源的支柱,張先生家庭卻沒有給夫妻二人購買保險,只給目前沒有經濟能力的1歲兒子購買了保障保險。盡管給低齡兒童購買壽險的費率低,且相比起在自己身上花錢,父母會更傾向于給子女配備全面保障。但是這種保險配置方式其實是不合理的。
分紅型保障壽險通常采用的是分期繳存模式,繳款人是沒有受到保險保障的父母。因此,一旦父母發生意外,家庭經濟來源遭到損害甚至斷絕,則子女的保險也難以保全。很可能因為沒有全額繳足而失效,只能退回本金;或即使已經全額繳齊,但必須等到子女達到一定年齡時(通常是六十歲)才可逐漸受益,對于發生風險后,整個家庭的經濟情況和子女的生活并沒有起到保障作用。總的來說,家庭風險沒有得到充分覆蓋。
想要做到家庭的風險被充分覆蓋,即使當前經濟來源受到損害或斷絕時,也可由保險發揮替代性作用,支持家庭經濟。計算家庭保險額度的通行方法有生命價值法,家庭需求法和養老儲備法,建議張先生結合自身需求,在專業人員的輔導下確定家庭所需要的保險額度,以達到充分覆蓋風險的目的。
2.合理規劃支出
盡管目前還沒有造成“入不敷出”的情況,且看起來還是有所節余的,但是如果考慮到將來有可能會增加的房屋貸款,及子女教育所帶來的支出壓力,張先生家庭每月5000元的儲蓄額還是遠遠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