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曉平
離7月1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正式實施還有30天時間,記者日前從中國保監會獲悉,保監會連續兩日在京召開了由相關部委、專家學者及消費者代表參加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征求意見會,“交強險”實施工作有條不紊地進入倒計時,“交強險”制度將很快浮出水面。
據悉,保監會向與會代表通報了自《條例》頒布以來“交強險”各項工作的準備情況
,并就“交強險”責任限額、基礎費率測算及與交通違章掛鉤的費率浮動機制等焦點問題聽取了各方意見。
至《條例》頒布以來,保監會積極會同相關部委,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的要求,組織全行業力量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行業協會還牽頭抽調各中資公司精算骨干組成了專門的項目組,以市場上主要公司2001年-2003年的經營數據為基礎對費率進行測算,形成了幾套定價方案。
保監會黨委要求全行業從服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出發,既考慮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又兼顧國情及社會承受能力,求真務實地促進相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社會管理等功能,真正將“交強險”制度建設成造福人民的平臺。
會上,“交強險”的基礎費率即價格問題和責任限額即賠償問題仍是討論的焦點。大家認為,“交強險”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制度選擇,迄今世界上還沒有類似我國同時對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實行“無過錯責任”的先例。因此,在制定責任限額、基礎費率及具體的費率浮動機制時,既要注意借鑒國際經驗,又要充分考慮我國交通事故發生率高、國民人均收入水平較低、社會誠信水平亟待提高等現實情況,在制定中將科學性和實際操作性緊密結合。
有的代表表示,“首先限額不能定太高,提供一個基本保障即可,否則相應的費率也會抬高,消費者承受不起!”。另外,由于我國地區經濟差異很大,對一些貧困地區尤其廣大農村地區,應充分考慮'交強險'實施的條件,把握好時機。
與會代表也指出,由于強制保險不允許保險公司進行風險選擇,在經營上實行不盈不虧原則,帶有很強的公益性,因此建議國家有別于商業險種,對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給予相應的財稅政策支持。
另外,代表們還提出“交強險”保單條款應力求通俗、簡明等意見。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將認真聽取、采納社會各界意見,積極穩妥地會同相關部委做好各項工作,“盡快審定費率方案并請示國務院同意后批復公司,以便留出一定的時間,使行業完成系統調試、單證準備等新舊險種銜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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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的六不同
2006年3月28日,國務院令第462號頒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于2006年7月1日實施。
“交強險”是我國一項全新的保險制度,與消費者熟悉的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有著本質的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一是實行強制性投保和強制性承保;二是賠償原則發生變化。“交強險”實施后,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將按照《條例》以及“交強險”條款的具體要求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三是保障范圍寬。“交強險”除被保險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等少數幾項情況外,其保險責任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風險,且不設免賠率與免賠額;四是按不盈不虧原則制定保險費率,具有社會公益性特點;五是實行分項責任限額;六是實行統一條款和基礎費率,并且費率與交通違章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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