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先生的質疑沒有得到證券公司的回復,到底什么是“掛單費”,證券公司提高代收費用的比例是否有收費依據?帶著這樣的疑問,記者到位于威海路的聯合證券公司營業部進行了采訪。
收費只為“堤內損失堤外補”
聯合證券公司上海銀證通業務中心的負責人劉加海經理回答了記者提出的疑問。劉經理首先否認了“掛單費”一說。“這可能是我們發展‘銀證通’業務的工作人員出現的工作失誤,我們并沒有從投資人賬戶上扣除什么‘掛單費’。”劉經理告訴記者,他們也了解到,確實有幾位采用年費方式的投資人對收費產生了質疑。
那么為什么沒有及時地回復投資人的疑問呢?“主要是因為負責靜安區的客戶經理,就是你提到的那位姓劉的工作人員,最近已經離職,所以我們沒有能夠主動地與他的客戶進行溝通。”
但是記者了解到,截至采訪時的8月,作為聯合證券的合作單位之一的工行,其曹家渡支行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卻從未接到聯合證券靜安區客戶經理離職或者是更換客戶經理的有關通知。更不可思議的是,工行工作人員對此事也一直非常關注,就在不久前,她與聯合證券姓劉的工作人員取得聯系,他表示,關于傭金年費制一事,已處理好,客戶都很滿意。
當記者問及劉經理,聯合證券對采用年費傭金的客戶還收取什么其它費用的時候,劉經理的答案也很明確:“除了300元的年費傭金外,我們對每筆交易按照交易金額的1‰收取印花稅、按成交股數的1‰收取過戶費,此外還有包括證管費、經手費在內的其它0.3‰的費用。”
“我們的讀者正是覺得0.3‰的費用收取得沒有依據。按照上證所公布的數據,由券商代收的證管費和經手費,為交易金額的0.15‰;深證所的也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1875‰。證券公司怎么可以擅自提高這個收費的比例呢?”
劉經理解釋道:“我們并不是擅自提高代收費用的比例,希望從中獲取利潤。而是因為采用固定年費傭金的客戶,所發生的交易費用過大,我們證券公司無力承受。因此按照客戶的交易量多收取了一部分費用。在我們向采用年費的投資人介紹業務時,也都說明了這個費率。”
對于多收取的費用,劉經理也算了這樣一筆賬:在投資人進行股票交易的時候,證券公司需要向交易所繳納約為投資金額0.03‰的風險金(記者在證監會2000年關于印發《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和《證券結算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看到,對于證券結算風險金,主要有按證券交易所收取交易經手費的百分之二十、按證券交易所收取席位年費的百分之十、按證券交易所收取會員費的百分之十的比例提取、新股申購凍結資金利差賬面余額的百分之十五一次性提取幾種來源,但是證監會也同時注明,風險基金不得轉嫁到投資者身上),在進行委托交易的時候,每筆交易要繳納0.15元/筆的委托費,如果投資者因為委托失敗或者其它原因而撤單,則需要繳付0.15元/筆的撤單費,此外投資人撤單,證券公司還要向銀行繳納一部分撤單費。
“因此我們在經營中就發現,由于客戶的交易金額和交易習慣的不同,我們很難控制這種費用的支出。比如有的客戶,習慣于每天進行多筆交易,但是交易金額又不大,證券公司卻要為此大筆增加委托費的支出;進行證券交易,并不是每一次委托都能夠交易成功的,但是每一次委托、撤單,證券公司都要繳納費用。這就大大提高了證券公司的運營成本,有時候證券公司僅僅依靠固定的傭金部分,不僅不能賺錢,反而還要倒貼費用。”
事實上,在按交易金額征收傭金的證券交易中,與交易相關的風險金、委托費、撤單費等費用都已經包含在了傭金比例里面。而對于繳納固定年費傭金的投資人來說,證券公司在整個證券行業不景氣的情況下,不得不采取提高按交易金額收取費用的比例,所謂“堤內損失堤外補”,多收費是為了彌補證券公司在固定年費傭金這一塊遭受的損失。
券商須盡詳細告知義務
但是,對于客戶在與證券公司訂立繳納年費傭金協議的同時,證券公司是否盡到了詳細告知的義務,讓投資人了解到自己在繳納年費傭金之外,還需要承擔證券公司所說到的其它費用呢?
作為聯合證券公司銀證通業務的負責人,劉經理也承認他們在以往的工作中,并沒有向客戶說明,他們具體要承擔哪一部分本應當由證券公司自行支付的費用。“但是,甄先生的遭遇的確屬于特殊情況,我們將進行妥善的處理。一般來說,我們在對客戶經理進行培訓時,都要求他們告知客戶在固定的年費傭金外,需要繳納一部分按交易金額收取的其它費用,由投資人自己來決定,是否簽訂采用年費式的傭金合同。”
四年的漫漫熊市,不僅讓個人投資者,也使得整個證券行業大傷元氣,嚴峻的形式逼迫券商紛紛進行調整和改革。既要維護老客戶、發展新客戶,用價格優勢在券商中間脫穎而出;另一方面又需要精打細算,以效益優先,維持證券公司自身的運作。
聯合證券所推出的年費傭金,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中對于投資者來說,的確可以起到降低投資成本的作用。但是,在相關部門明確規定的收費標準中,另行收取其它本應由證券公司自己承擔的成本的行為,卻值得仔細地推敲。
證券公司用“低傭金+客戶自行繳納其它費用”的模式向客戶收取年費,并無可非議。只要投資人覺得,這樣的收費方式自己也能夠滿足自己的需要,愿意與證券公司達成這樣的協議就可以了。但是問題的關鍵在于,證券公司的客戶經理在發展客戶的時候,只顧著宣傳年費傭金多么低廉,卻對收取的其它費用只字不提;在客戶投資的詳細清單上,也沒有告訴投資者自己多交出來的那部分費用,究竟是什么成本。對于購買自己服務的投資人來說,證券公司履行詳細告知義務這條上,實在是讓投資者失望。
同時,記者也了解到,聯合證券的年費傭金優惠活動已經停止,該證券公司不再繼續發展繳納年費傭金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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