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踩銀行服務地雷 事前預防少花不必要冤枉錢(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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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30日 09:43 《錢經》雜志 | ||||||||
地雷三:莫名其妙的“透支” 去年年底,孫女士在自己信用卡的賬單上發現了一筆莫名其妙的透支——款項不多,100塊錢左右,利息也很少。但是孫女士想了半天也想不起自己曾經刷過這筆錢。最后向銀行求助,銀行方面告訴孫女士,這是她信用卡新一年的年費,由于孫女士沒有到銀行辦理交納年費的業務,銀行卡內也沒有任何存款,所以銀行就直接透支了一筆款項作為年費。
聽完銀行的解釋,孫女士覺得很不滿:交納年費的確是我的義務,但銀行為什么不提示一下持卡人交納費用的時間,使用短消息或者電子郵件都可以。即使最后沒有交年費,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也不能擅自進行透支吧! 誰“埋”下了地雷? 銀行服務的“地雷”究竟是誰“埋”下的呢?服務提供者——銀行、一般消費者都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目前國內銀行的服務水平依然比較落后。業務的辦理手續煩瑣,花費時間長。以信用卡還款為例,一些銀行依然采用傳統的柜臺還款方式,還款人必須拿著現金到銀行營業網點辦理還款。一旦還款金額較多、還款人工作忙碌的話,這樣的方式無疑增加了風險和時間成本。 另外使用的通訊工具相對滯后,雖然有電話銀行、網絡銀行業務;但是在一些小業務上,銀行依然不能很有效地和客戶進行溝通,使信息發生滯后。這就容易造成電話費、房貸不按時繳納等情況。 作為一個服務性的行業,銀行卻沒有服務性行業的“心態”——客戶不能成為真正的上帝。許多銀行因為資源的壟斷和企業本身的性質,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不少服務的具體細則總是單方面的“一相情愿”。例如銀行卡收費,銀行都是單方面公布要收費;但是作為銀行卡的使用者,他們是否也有權與銀行協商和討論這樣的條款呢?目前銀行的服務水平已經在不斷地提高和改善,但最關鍵的依然是“心態”的轉變。 作為銀行服務的使用者,一旦觸“雷”,實際上自己也有部分責任。金融服務有它的復雜性,辦理業務絕對不是“傻瓜模式”,所以在銀行辦理業務時總要多一份“心眼”。 以辦理銀行卡為例,許多人對于信用卡的使用協議總是隨便看、隨便簽,對協議的內容并不清楚。實際上這份使用協議就是你和銀行所簽訂的一紙合同,如果在申請時詳細了解清楚條款的內容,就能盡量減少日后的糾紛。而且簽不簽合同是你的權利,假如你發現銀行卡的使用協議中有你不滿意的條款,你大可以不簽,選擇其他更符合你心意的銀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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